1. 周易集解補釋
    1. 卷第十七
      1. 周易序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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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2. 下篇

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十七


周易序卦

【據此,則“上下經”、“繫辭上下傳”李氏原本皆當標題篇目,但“繫辭上下”或不題“傳”字耳。】


上篇

有天地,然後【此下朱衍“有”字。】萬物生焉。

干寶曰:物有先天地而生者矣。今正取始於天地,天地之先,聖人弗之論也。故其所法象,必自天地而還。【此下朱衍圈。】《老子》曰: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。”《上繫》曰:“法象莫大乎天地。”【此下朱亦衍圈。】《莊子》曰:“六合之外,聖人存而不論。”《春秋穀梁傳》曰:“不求知所不可知者,智也。”而今後世浮華之學,强支離道義之門,求入虚誕之域,以傷政害民,豈非讒【盧誤“纔”。】説殄行,大舜之所疾者乎!

釋曰 易有太極,即乾也。分爲天地,則以乾象天以坤象地,言天地而太極在其中,即乾坤之元也。極者中之道,元者善之長,天地之大德,所以生萬物也。干氏此説,爲當時邪説誣經清談誤國者痛下鍼砭,其義甚正。

盈天地之閒者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。屯者,盈也。

荀爽曰:謂陽動在下,造生萬物於冥昧之中也。

釋曰 陽盈而動,物生之本也。

屯者,萬物之始生也。【“物”上盧、周有“萬”字。】

韓康伯曰:屯剛柔始交,故爲“萬物之始生也”。【朱脱圈。】

崔憬曰:此仲尼序文王次卦之意。不序乾坤之次者,以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,則天地次第可知,而萬物之先後宜序也。萬物之始生者,言剛柔始交,故萬物資始於乾而資生於坤也。

 王肅曰:“屯剛柔始交而難生”,故爲物始生也。

盧氏曰:物之始生,故屯難。【並《正義》。】

釋曰 屯之字象草木初生屯然而難,故爲物之始生。
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。蒙者,蒙也,【盧、周無此二字。】物之穉也。【朱脱“也”字。】

崔憬曰:萬物始生之後,漸以長穉,故言“物生必蒙”。

鄭玄曰:“蒙”,幼小之貌。齊人謂“萌”爲“蒙”也。

 “穉”,本或作“稚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物穉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。需者,飲食之道也。

荀爽曰:坎在乾上,中有離象,【朱誤“蒙”。】水火交和,故爲“飲食之道”。

鄭玄曰:言孩穉不養,則不長也。

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

韓康伯曰:夫有生則有資,有資則爭興也。

鄭玄曰:“訟”,猶爭也。言飲食之會恒多爭也。

 僧一行曰:孟喜序卦曰:“陰陽養萬物,必訟而成之。君臣養萬民,亦訟而成之。”【程迥《古占法》。】

釋曰 民之失德,乾餱以愆,豢豕爲酒,獄訟滋繁,故“飲食必有訟”。孟氏謂陰陽相摩蕩,萬物乃成,君臣之義獻可替否,萬民乃濟,然恐非本義。

訟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師。師者,眾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坤爲眾物,坎爲眾水,上下皆眾,故曰“師”也。凡制軍,萬有二千五百人爲軍,天子六軍,大國三軍,次國二軍,小國一軍。軍有將,皆命卿也。二千五百人爲師,師帥皆中大夫。五百人爲旅,旅帥皆下大夫也。

崔憬曰:因爭必起相攻,故“受之以師”也。

眾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。

韓康伯曰:眾起而不比,則爭无息,必相親比而後得甯也。

釋曰 百人無主,不散則亂。上聖卓然先行博愛敬讓之道者,天下從而歸之,故“眾必有所比”。

比者,比也。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
韓康伯曰:比非大通之道,則各有所畜以相濟也。由比而畜,故曰“小畜”而不能大也。

 “畜”,本又作“蓄”,下及《雜卦》同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眾既親比,則當勞來安集以畜之。“畜”,聚也,養也。比必有所畜,既庶而富之也。以財養人,所畜猶小,故曰“小畜”。“天地之大德曰生”,屯、蒙之事也。“聖人之大寶曰位,何以守位曰仁”,師、比之事也。“何以聚人曰財”,小畜也。“理財正辭禁民爲非曰義”,履而泰也。韓康伯本王弼説,殊乖經義。

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履者,禮也。【朱無此四字。】

韓康伯曰:【此下朱有“履禮也”三字。】禮所以適時用也,故既畜則須用,有用則【朱、盧無“則”字。】須禮也。

 唐石經無“履者禮也”四字,王弼《略例》引有,注疏本誤入韓注之首。

釋曰 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,物畜然後有禮,既富而教之也。惠氏據《略例》補“履者禮也”四字,是今從之。

履而泰,【盧、周無“而泰”二字。】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

荀爽曰:謂乾來下降,以陽通陰也。

姚信曰:安上治民,莫過於禮,有禮然後泰,泰然後安也。

 或稱鄭本無“而泰”二字。【《晁氏易》。】

釋曰 履以和行,嘉會禮同,由亨而貞,成既濟定,故履而泰然後安。姚注明有“而泰”二字,未可輒删,晁稱鄭本恐係字脱。

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

崔憬曰:物極則反,故不終【此下朱、盧有“泰”字。】通而否矣,所謂“城復于【盧、周作“於”。】隍”。

釋曰 天下之生,一治一亂,物不可以終通,勢不能也,此聖人之所憂患也。

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
韓康伯曰:否則思通,人人同志,故可出門同人,不謀而合。

釋曰 否而不反泰,則乾坤或幾乎息矣,惡乎可!否者,不通也,不通也者,不同也。否受以同人,反泰之道也。

與人同者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

崔憬曰:以欲從人,人必歸己,所以成大有。

釋曰 同乎人者人亦同之,君子通天下之志,則所有大矣。

有大者【盧】、周作“有”。】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

崔憬曰:富貴而【下似脱“盈”字。】自遺其咎,故“有大者不可盈”,當須謙退,天之道也。

 或稱鄭本作“有大有”。【《晁氏易》。】

釋曰 有大而盈,則亢而有悔,同者復異,而大非所有矣,故“不可以盈”。下云“有大而能謙”,正承此文。晁稱鄭本作“有大有”,葢字誤,不得以下文“有无妄”爲例。

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

鄭玄曰:言同既大而有謙德,則於政事恬豫。【以下三“豫”字朱皆作“逸”。】雷出地奮豫,豫行出而喜樂之意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同既大,綜上同人、大有而言。”案:有大而能謙,則始於憂勤,終於逸樂,故必豫。

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

韓康伯曰:順以動者,眾之所隨也。

 鄭康成曰:喜樂而出,人則隨從。《孟子》曰“吾君不游,吾何以休。吾君不豫,吾何以助”,此之謂也。

王肅曰:歡豫,人必有隨。【並《正義》。】

釋曰 與民同樂,鼓之舞之,人必隨從。

以喜隨人者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。蠱者,事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子行父事,備物致用而天下治也。備物致用,立成器以爲天下利,莫大于聖人。子脩【周作“修”。】聖道,行父之事,以臨天下,無爲而治。

釋曰 姚氏曰:“庶民子來則萬事舉。”案:蠱自泰來,承豫隨之后,故《九家》以守成繼體之君能脩父事言。已壞而飭之,與未亂而防之,其爲善述人之事一也。

有事然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臨者,大也。

荀爽曰:陽稱“大”,謂二陽動升,故曰“大”也。

宋衷曰:事立功成,可推而大也。

 “然後”,今本作“而後”。

釋曰 有功則可大,以陽臨陰。二升五,大君之宜,故“可大”。

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

虞翻曰:臨反成觀,二陽在上,故“可觀”也。

崔憬曰:言德業大者,可以觀政於人也。

釋曰 臨反成觀,大觀在上,以乾陽觀示坤民,大理物博,故“可觀”。

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。嗑者,合也。

虞翻曰:頤中有物食,故曰“合【朱作“口含”。】也”。

韓康伯曰:“可觀”,則異方合會也。

釋曰 容止可觀,進退可度,則其民畏而愛之,則而象之,是有所合,故觀受以噬嗑。“嗑者,合也”,噬之,去其梗化不合者也。“噬嗑,食也”,頤中有物,食之則合。

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。賁者,飾也。

虞翻曰:分剛上文柔,故“飾”。

韓康伯曰:物相合,則須飾以脩【周作“修”。】外也。

釋曰 物之合不可茍焉而已,必有禮以飾之。然後可以羣居和壹,化成天下,故噬嗑受以賁。

致飾而後亨則盡矣,【《釋文》:亨,許庚反。】故受之以剥。剥者,剥也。

荀爽曰:極飾反素,文章敗,故爲“剥”也。

 “亨”,鄭許兩反,徐音向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“而後”,今本作“然後”。

釋曰 飾之過則誠意衰,會通反爲蒙蔽,周末文勝禮壞,下陵上替是其象。泰盡反否,浸消爲剥矣。鄭讀“亨”爲“享天之禄”之“享”,增飾崇麗,窮泰極侈,則享盡也。

物不可以終盡,剥窮上反下,

虞翻曰:陽四月窮上,消遘至坤者也。

釋曰 虞意謂四月乾盈,陽極乎上,消姤至剥入坤,反生乎下而出復。巳午爲上,亥子爲下,義似稍迂。“窮上反下”,謂陽窮剥上,則反下由坤息復耳。陽道有剥而無絶,所謂物不可以終盡也。

故受之以復。

崔憬曰:夫【盧誤“天”。】易窮則有變,物極則反于初,故剥之爲道不可終盡,而使【當爲“反”。】之於復也。

 《淮南子》曰:動而有益,則損隨之,故《易》曰“剥之不可遂盡也,故受之以復”。積薄爲厚,積卑爲高,故君子日孳孳以成煇,小人日怏怏以至辱。【《繆稱》文。】

釋曰 《淮南》謂損益剥復,互相倚伏,窮上則災,反下則息。
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

崔憬曰:物復其本則爲誠實,故言“復則无妄”矣。【朱作“也”。】

釋曰 崔義本荀,讀“妄”如字。復初,元也,誠也。鄭讀“妄”爲“望”,復則萬物發生,向之无所冀望者今乃无所勤望。虞讀“妄”爲“亡”,謂乾陽不亡。

有无妄【此下盧、周有“物”字。】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【盧、周脱“以”字。】大畜。

荀爽曰:物不妄者,畜之大也。畜積不敗,故“大畜”也。

 或稱鄭本“然後”上有“物”字。【《晁氏易》。】

釋曰 誠者,物之終始,不誠無物。至誠盡物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故“有无妄然後可畜”,畜德養民,所畜大矣。晁稱鄭本,與下“物畜然後可養”相應,似是。然不見《釋文》,亦未可定從也。

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。頤者,養也。

虞翻曰:天地養萬物,聖人養賢以及萬民。

崔憬曰:大畜剛健,煇【朱作“輝”。】光日新,則可觀其所養,故言“物畜然後可養”也。

釋曰 物既畜聚,則可養賢以及萬民,故受以頤。頤養正也,大小畜之盛也。

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

虞翻曰:人頤不動則死,故“受之以大過”。大過否卦,棺槨之象也。

 鄭康成曰:以養賢者宜過於厚。

王肅曰:過莫大於不養。

周氏曰:“過”,過失也。【並《正義》。】

釋曰 頤與大過旁通,養賢宜過於厚,所謂“剛過而中,利有攸往,乃亨”,養故動而亨也。不養則不可動,陽亢入陰,姤又生下,象與頤反,陽陷陰中,否閉不可動矣,所謂“大過顛也”,故棺椁象之。二動正,則成咸,陰陽通。

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。坎者,陷【朱、盧作“䧟”,注同。】也。

韓康伯曰:過而不已,則陷没也。

釋曰 大過陽陷陰中,積坎之象。凡事過則必陷於險,故大過受以坎。

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離者,麗也。

韓康伯曰:物極則變,極陷則反所麗。

釋曰 以天地陰陽論,則乾二、五之坤,陽陷陰中,陰乃麗之以生萬物,故“陷必有所麗”。陷者,入之深也。麗者,附麗也。乾、坤中氣交成坎、離,此咸、恒夫婦之道所取法。

下篇

有天地,

虞翻曰:謂天地否也。

釋曰 上經明乾、坤,下經明泰、否。咸、恒自泰、否來,故虞推本之。否乾上坤下,天地分而未交之象。

然後有萬物。

謂否反成泰,天地𡔹𡕃,【朱作“氤氳”。】萬物化醇,故“有萬物”也。

釋曰 泰乾交於坤,天氣下降,地氣上躋,化生萬物。

有萬物,然後有男女。

謂泰已有否,否三之【朱無“之”字。】上反正成咸,艮爲男,兑爲女,故“有男女”。

釋曰 萬物形化,各以雌雄牝牡相交相生而無别。惟人之男女,自然有廉恥之知覺爲萬物之靈,故“有萬物”,“然後有男女”超然别出乎其閒。虞云“泰已有否”,“有”讀“又”,否三之上成咸,男女有别,聖人先覺覺民,亨否爲泰之始。

有男女,然後有夫婦。

咸反成恒,震爲夫,巽爲婦,故“有夫婦”也。

釋曰 男女有定偶,是謂夫婦。人道始定,萬世不易之常經,是恒也。

有夫婦,然後有父子。

謂咸上復乾成遯,乾【朱脱“乾”字。】爲父,艮爲子,故“有父子”。

釋曰 夫婦定則父子正。遯承咸恒,乾父在上,艮子在下是其象。

有父子,然後有君臣。

謂遯三復坤成否,乾爲“君”,坤爲“臣”,故“有君臣”也。

釋曰 父尊君道,子卑臣道,父子之道,天性也,君臣之義也。遯象父子而三變復否,乾君在上,坤臣在下,由艮子成坤臣,臣子一例也。此否遯但取兩體之象,不取消義。

有君臣,然後有上下。

否乾君尊上,坤臣卑下,天尊地卑,故“有上下”也。

釋曰 有君臣則設官分職,尊卑相承,故“有上下”。“上下”之義,在家則長幼有序,在官則長屬相統,而朋友之義亦在其中矣。

有上下,然後禮義有所錯。【《釋文》:錯,七各反,徐七路反。案:“錯”,讀如“措”。】

“錯”,置也。謂天君父夫象尊錯上,地婦臣子禮卑錯下,坤地道妻道臣道,故“禮義有所錯”者也。此上虞義。

干寶曰:“錯”,施也。此詳言人道三綱六紀有自來也。人有男女陰陽之性,則自然有夫婦配合之道。有夫婦配合之道,則自然有剛柔尊卑之義。陰陽化生,血體相傳,則自然有父子之親。以父立君,以子資臣,則必有君臣之位。有君臣之位,故有上下之序。有上下之序,則必禮以定其體,義以制其宜,明先王制作,葢取之於情者也。上經始於乾坤,有生之本也;下經始於咸恒,人道之首也。《易》之興也,當殷之末世,有妲己之禍;當周之盛德,有三母之功,以言天不地不生,夫不婦不成,相須之至,王教之端。故《詩》以《關雎》爲國風之始,而《易》於咸、恒備論禮義所由生也。

釋曰 “有上下”則人倫備矣,故“禮義有所錯”,此亦易之大義禮之大本也。禮始於謹夫婦,天地萬物男女,夫婦之道所由起。父子君臣上下,因夫婦之道而立,故曰“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婦”。忠孝之本,治平之原。下經首咸,明夫婦之道,聖人重之,故備論其義。

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者,久也。

鄭玄曰:言夫婦當有終身之義。“夫婦之道”,謂咸恒也。

釋曰 夫婦之道,謂咸也。注“恒”字,卦前引作“者”,似是。咸男下女,夫婦之始。恒,男帥女,女從男,剛上柔下,則夫婦之禮正,久長之道也。男女有定偶,壹與之齊,終身不改,正名夫婦,固爲其久。昏禮明婦順成孝敬,則所以能久之道也。

物不可以終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。遯者,退也。

韓康伯曰:夫婦之道以恒爲貴,而物之所居,不可以恒,【“恒”上盧衍“不”字,周有“終”字。】宜與時升降,有時而遯者也。

 或稱鄭本作“物不可以終久於其所”。【《晁氏易》。】

釋曰 物無久而不變,“功成名遂身退,天之道”。

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

韓康伯曰:遯君子【“子”,朱、盧誤“也”。】以遠小人。遯而後通,何可終邪?陽盛陰消,君子道勝也。

釋曰 能消者息,屈以求伸,遯反爲大壯。大壯則止,陽道盛,止而不遯也。

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。晉者,進也。

崔憬曰:不可終壯于陽盛,自取觸藩,宜柔進而上行,受兹錫馬。

釋曰 崔説未得傳意。大壯則止,止而不遯,亦止而未進,故大壯息卦爲需。物無終需而不進之理,故受之以晉。

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傷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日在坤下,其明傷也。言晉極當降復入於地,故曰“明夷”也。

釋曰 亢則有悔,故進必有傷。聖人則用晦而明,暴主則不明而晦矣。

傷於外者必反於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

虞翻曰:晉時在外,家人在内,故反家人。

韓康伯曰:傷於外者,【朱無“者”字。】必反諸内矣。

釋曰 行有不得於外,必反諸其家,正家而天下定也。張氏申虞義曰:“謂離二也。離二進麗五退反居下,故晉爲家人,此序卦消息也。”案:離在外而傷,由明夷而成家人,故“傷於外者必反其家”。晉與明夷言文王之事,文王蒙難而反,大釐其政,反身正家而已,敬順之至也。

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。【盧作“暌”。】睽者,乖也。

韓康伯曰:室家至親,過在失節,故家人之義,唯嚴與敬,樂勝則流,禮勝則離。家人尚嚴,其弊必乖者也。

釋曰 身修而后家齊,正倫理,篤恩義,家道也,反是則窮而乖矣。

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。蹇者,難也。

崔憬曰:二女同居,其志乖而難生,故曰“乖必有難”也。

釋曰 父不慈,子不祗,兄不友,弟不恭,並后匹嫡,家人之變,天下之難所由起也。

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緩也。

崔憬曰:蹇終則“來碩吉,利見大人”,故言“不可終難,故受之以解”者也。

釋曰 難久則解,故受之以解。解者,寬緩也。

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

崔憬曰:宥罪緩死,失之則僥倖,有損于政刑,故言“緩必有所失,受之以損”。

釋曰 難既解則人心怠漸至廢弛,故必有失。

損而不已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

崔憬曰:損終則弗損益之,故言“損而不已必益”。

釋曰 損益循環,損所當損,懲忿窒欲,益之道也。

益而不已必決,故受之以夬。夬者,決也。

韓康伯曰:益而不已則盈,故必“決也”。

釋曰 損上益下,民心説則能決小人。韓説非。

決必有遇,故受之以姤。姤者,遇也。

韓康伯曰:以正決邪,必有喜遇。

釋曰 決必有所至,與物相遇。陰爲小人,又爲民,決小人則民心應矣,故“必有遇”。姤初柔遇剛,爲遽言消也。

物相遇而後聚,故受之以萃。萃者,聚也。

崔憬曰:天地相遇,品物咸章,故言“物相遇而後聚”也。

聚而上者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

崔憬曰:用大牲而致孝享,故順天命而升爲王矣,故言“聚而上者謂之升”。

釋曰 人心所聚,必升而上之,所謂柔以時升剛也。

升而不已【盧、周作“上者”。】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

崔憬曰:冥升在上以消不富,則窮,故言“升而不已必困”也。

釋曰 此亦“進必有所傷”之義。

困乎上者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

崔憬曰:困極【盧作“及”。】於臲卼,則反下以求安,故言“困乎上必反下”。

釋曰 此亦“傷於外者必反於家”之義。亢極則災,勞謙終吉。井在下而養不窮,上求王明,下勞民勸相,此君子反身修德之實,所謂德之地也。

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

韓康伯曰:井久則濁穢,宜革易其故。

釋曰 “井”,法也,法久則弊生,變而通之以盡利,故“不可不革”,猶井泥宜甃。

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韓康伯曰:“革去故,鼎取新”,既以去故,則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,所以和齊生物成新之器也,故取象焉。

釋曰 革物莫如火化,“鼎”,火化之成功,法度之重器也。夏后鑄鼎,三代遷之,以繼天定命,所謂“鼎取新”也。

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。震者,動也。

崔憬曰:鼎所【下似脱“以”字。】亨飪,【朱作“烹飪”。】享於【朱作“于”。】上帝。主此器者莫若冢嫡,以爲其祭主也,故言“主器者莫若長子”。

 鄭康成曰:謂父退居田里,不能備祭宗廟,長子當親視滌濯鼎俎。【《禮記·曲禮》正義。】

釋曰 “鼎”,祭器也,主祭器者莫若長子,禮貴嫡重正。天子有田,諸侯有國,大夫有采,皆長子主之以奉天地社稷宗廟祭祀之重。所以成孝敬,篤友恭,弭篡亂,保全家國天下也。故鼎受以震。震者,陽動在下,體乾元也。

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

崔憬曰:震極則“征凶婚媾有言”,當須止之,故言“物不可以終動”,故“止之”也。

釋曰 動極則靜,陽起於初,至上而止,故震反爲艮。

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。漸者,進也。

虞翻曰:否三進之四,巽爲進也。

釋曰 靜極復動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故艮受之以漸,漸者進也,《彖》曰“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”,言進以漸如女之歸。消息否三之四,陰進而承陽,女歸之義。巽進退,故爲“進”。

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

虞翻曰:震嫁兑,兑爲妹。“嫁”,歸也。

釋曰 知止而進,進以漸則得所歸。女歸必有歸之者,故取震兄嫁兑妹,所以教貞一,防自專,遠别於禽獸也。

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豐者,大也。

崔憬曰:歸妹者,侄娣媵,國三人,九女,爲大援,故言“得其所歸者必大”也。

釋曰 物不可以終止,必進而有所歸。物皆得其所歸者必聚而成大,多助之至,天下順之也。又歸得其所,則有與立功立事而大,女得賢夫,臣得聖主是也,故歸妹受以豐。崔説失之。

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

崔憬曰:諺云“作者不居”,況窮大甚而能處乎?故必獲罪去邦,羈【盧作“羇”。】旅於外也。

釋曰 有大者不可以盈,窮亢則災,寡助之至,親戚畔之,有天下有國之主,反爲羈旅矣。又好大喜功,必取禍敗,故豐受以旅。

旅而无所容,故受之以巽。巽者,入也。

韓康伯曰:旅而无【朱作“無”。】所容,以巽則得所入也。

釋曰 旅而无所容,惟巽順乃可以有所入。“巽”者,順而入也。順理而入,窮大失居之反也。

入而後説之,故受之以兑。兑者,説也。

虞翻曰:兑爲講習,故“學而時習之,不亦説乎”。

釋曰 順理而入,則人心説。深造以道,則己心説。虞因兑爲講習,引《論語》爲證,學問之道真積力久則入,入則説也。

説而後散之,故受之以涣。涣者,離也。

虞翻曰:風以散物,故“離”也。

釋曰 人心説則氣舒散,理義説心,己善亦樂人之善,己能亦樂人之能,得於心者發散在外矣,故《論語》“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”,所謂“涣其羣元吉”也。兑受以涣,以陽散陰,無凝滯閉塞之患。君子學成而朋友弟子散布天下,以正人心維世道,離所以合也。

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

韓康伯曰:夫事有其節,則物之所同守而不散越也。

釋曰 離合之道相因,離而不能合,則終離而道術裂,人心散矣,惡乎可,故涣受之以節。節者,止於所當止,不使流蕩忘反也。

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

韓康伯曰:“孚”,信也。既已有節,則【朱、盧無“則”字。】宜信以守之矣。

釋曰 節者,一定不移之法度,如竹約,如符璽,如四時之氣候,必信以守之。

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

韓康伯曰:守其信者,則失貞而不諒之道,而以信爲過也,故曰“小過”。

釋曰 王道成於信,君子義以爲質,信以成之。有諸己之謂信,有其信者必躬行之。行過恭,喪過哀,用過儉,實德在中,矯世勵俗小過可也,故受以小過。韓説非。

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

韓康伯曰:行過乎恭,禮過乎儉,可以矯世勵俗,有所濟也。

釋曰 聖人之行實過於人,過而亨以利貞,君子反經,所以濟也。大過懼其陷,小過猶可濟,此迨天之未陰雨綢繆牖户之意,故小過受以既濟。

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終焉。

韓康伯曰:有爲而能濟者,以已窮物,物窮則乖,功極則亂,其可濟乎?故“受之以未濟”。

釋曰 韓説亦非。六十四卦皆成既濟,各正性命,保合太和,乾元用九而天下治,所謂“既濟定也”。然天下之生,一治一亂,以爲濟而不戒,則初吉終亂,其道窮矣。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物不可窮,故受之以未濟而終。治極則亂,亂極思治,未濟則又起乾坤消息變化以成既濟。窮則變,變則通,通則久,未濟者待濟也。君子處未濟之世,隱居獨善,遯世无悶,立德立言,辯物居方,與子言孝,與臣言忠,與弟言弟,與友言信,守先王之道待後之學者,以存人道於幾希,抑亦體天地生生之大德與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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