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周易集解補釋
    1. 卷第六

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六



《序卦》曰:物畜然後可養,【此下朱有“也”字。】故受之以頤。頤者,養也。

崔憬曰:大畜剛健,煇【朱作“輝”。】光日新,可以觀其所養,故言“物畜然後可養”。

釋曰 物畜積然後可養,大畜不家食養賢,正取頤象,故頤次大畜。

【震下艮上】頤。貞吉。

虞翻曰:晉四之初,與大過旁通。“養正則吉”,謂三【此下朱衍“爻”字。】之正,五上易位,故“頤貞吉”。反復【朱作“覆”。】不衰,與乾、坤、坎、離、大過、小過、中孚同義,故不從臨、觀四陰二陽之例。或以臨二之上,兑爲口,故有“口實”也。

 陸希聲曰:頤、大過與諸卦不同,大過從頤來,六爻皆相變,故卦有反合,爻有升降,所以明天人之理焉,故徵象會意必本於此。【《漢上圖》。】

釋曰 “頤”,古文作“𦣞”,顄也,象形。“頤”,篆文。鄭云:“頤,口車輔之名。”卦上下二陽而中四陰,外實内虚,頤口之象。體震動艮止,口車動於下,因輔嚼物,而其上止,飲食之象。“頤”者,所用飲食自養,故引申之義爲養。卦名“頤”者,取頤口之象以明養義。姚氏曰:“上下二陽包養四陰,互體坤,萬物致養,陽以陰養物也。”案:乾初上之坤成頤,大小畜之盛,乾元亨坤以育物,陰麗陽而生,天包乎地,故頤以陽包陰。陰受陽施則能息陽,萬物資始於乾元而致養於坤,故三、五得養則息而正。頤通大過,反巽爲震,震爲反生,大過象陽死,不養則不可動。頤以生之,又頤兼體剥復,剥上未入坤而復初已出震,亦頤通大過之義。聖人養賢以及萬民,産萬物者聖,天生聖人,所以生養天下也,此卦所以名“頤”之義。“貞吉”,三、五、上失位,上來易五,三之正,六爻皆正,成既濟定,故“貞吉”。《彖》曰“頤貞吉”,養正則吉也。頤自大過來,爻多凶,養而正則皆吉。養賢及民,則措正施行,以道自養,則無大過矣。虞氏謂頤取晉來,詳下。陸説雖未精詳,頗見大意。

觀頤,

虞翻曰:離爲目,故“觀頤”,觀其所養也。

釋曰 颐積離,二、五離爻,離爲目,觀象。頤陽養陰,而二陽又以初爲主,初爲聖人,上爲賢,四陰爲民,以初養上,羣陰由此而頤。養賢及民,所養得其當,故正吉。若養不肖以殃民,則失正凶矣,故當觀其所養。虞氏謂晉離爲目稱觀,張氏曰:“晉離四之初,上成艮爲賢人,是以離目下觀養賢。”案:虞意謂頤反復不衰之卦,消息之合,故不從臨觀四陰二陽之例,專言息,或專言消,别取乾遊魂卦爲義,又載或説臨二之上。愚謂文王觀象繫辭,所取者博,既有典常,又唯變所適。頤當兼取臨、觀,觀五之初成頤,以貴下賤,尚賢得民,故觀其所養。

自求口實。

虞翻曰:【此下朱衍“則口”二字。】或以大過兑爲“口”,或以臨兑爲“口”。坤爲“自”,【朱、盧誤“目”。】艮爲“求”,“口實”,頤中物,謂其自養。

鄭玄曰:頤者,【“者”字盧作“中”,周無。】口車輔【朱脱“輔”字。】之名也。震動於下,艮止於上,口車動而上,【《漢上易》引作“止”。】因輔嚼物以養人,故謂之“頤”。“頤”,養也,能行養,則其幹事故吉矣。二、五離爻,皆得中,離爲目,觀象也,“觀頤”,觀其養賢與不肖也。頤中有物曰“口實”,自二至五有二坤,坤載養物,而人所食之物皆存焉。觀其求可食之物,則貪廉之情可别也。

 荀爽曰:飲食失宜,患之所起。【《口訣義》。】

釋曰 “自求口實”,亦蒙、觀文。《彖》曰“觀其自養也”,坤爲“自”,艮爲“求”,頤中有物曰“口實”,謂坤中有伏陽也。虞義與鄭同,故於臨、兑、大過兑爲口之象並云“或”。張氏曰:“‘自養’,謂三之正,五上易位。坤虚,正則實。”案:自養得正,則飽乎仁義。仕不苟禄,伊吕之耕釣,孔顔之疏水簞瓢,養於内不求於外,頤之貞吉是也。若失正妄求,則噬嗑諸爻貪以觸罪,非自養乃自賊也。荀氏以節飲食言,亦自養之要道。

《彖》曰:頤貞吉,養正則吉也。

姚信曰:以陽養陰,動於下,止於上,各得其正則吉也。

宋衷曰:“頤”者,所由飲食自養也,“君子割不正不食”,況非其食乎。是故所養必得賢明,“自求口實”必得體宜,是謂“養正”也。

釋曰 頤下動上止,動而止,“養”義。動而得所止,“養正”之義,故於文,“正”从一止。爻不正以歸於正,謂之“養正”。頤以陽養陰,以正養不正。初,正者也;上,能自正以正人者也。初養上賢,三、五由此得養而正,與蒙二包養四陰《彖》稱“養正”同義。凡正無不吉,不正無不凶。初、二之凶,防失正也,五、上之吉,言之正也。

觀頤,觀其所養也。

侯果曰:王者所養,養賢則吉也。

釋曰 觀五之初養上,而三、五由此以頤,故“觀其所養”,養賢以及萬民也。

自求口實,觀其自養也。

侯果曰:此本觀卦。初六升五,九五降初,則成頤也,是“自求口實”,“觀其自養”。 案:“口實”,謂頤口中【下似脱“實”字。】也。實事可言,震聲也,實物可食,艮其成也。

釋曰 卦象頤口,中四爻坤虚,三變,五從上易,則虚者實,由坤艮動,是“自求口實”。“自養也”,蒙上觀文,故“觀其自養”。飲食思禮,非其食不食,無以飢渴之害爲心害,是自養之事。侯以由觀成頤口象,故“自求口實,觀其自養”。“口實”,主謂飲食,李兼言語言,亦可。

天地養萬物,

翟玄曰:“天”,上,“地”,初也,“萬物”,眾陰也。天地以元氣養萬物,聖人以正道養賢及萬民,此其聖【當爲“理”。】也。

釋曰 翟據三才之位言,“元氣”、“正道”二語甚精。愚又謂乾初上之坤成頤,乾天坤地,萬物本乎天而致養乎地。故“天地養萬物”。姚氏曰:“‘天’,謂陽,‘地’,謂陰。天資始,地資生,天包乎地,物无不養。”是也。

聖人養賢以及萬民。

虞翻曰:乾爲“聖人”,艮爲“賢人”,頤下養上,故“聖人養賢”。坤陰爲“民”,皆在震上,“以貴下賤大得民”,故“以及萬民”。

 《潛夫論》:《易》曰“聖人養賢以及萬民”,君以臣爲基,然後高能可崇也,馬肥,然後遠能可致也。【《班禄》篇。】

釋曰 張氏謂“大過體復一爻,故爲‘聖人’,謂初也。上艮爲‘賢’,坤陰爲‘萬民’,皆在初震上。初本晉四貴,而下於坤陰之賤,養艮賢以及坤民,‘以貴下賤大得民’。”案:觀五降初,亦以貴下賤之象。聖人仁無不愛,急親賢之爲務,故“養賢以及萬民”。

頤之時大矣哉。

天地養物,聖人養賢以及萬民,人非頤不生,故“大矣”。

釋曰 頤大過,陰陽爭,死生分。大過者,危急存亡撥亂反正,且繼世承祀之時也;頤者,元氣初復休養生息之時也,故皆歎其時之大。此注不言何人,葢李氏語,脱“案”字耳。

《象》曰:山下有雷,頤。

劉表曰:山止於上,雷動於下,頤之象也。

釋曰 下動上止。頤口之象。雷動未發藴藏山下,頤養之義。

君子以慎言語,節飲食。

荀爽曰:雷爲號令,今在山下【朱、盧作“中”。】閉藏,故“慎言語”。雷動於上,以陽食陰,艮以止之,故“節飲食”也。言出乎身加乎民,故“慎言語”,所以養人也。飲食不節,殘賊羣生,故“節飲食”以養物。

 先儒云:禍從口出,患從口入,故於所養而慎節也。【《正義》。】

釋曰 雷喻號令時然後發,故“慎言語”。雷以陽散陰,有食義,艮以止之,故“節飲食”。“慎言語”,則心氣定而尤悔不生,“節飲食”,則嗜欲寡而疾病不作,皆自養之事。而言無傷害,食無暴殄,亦可以“觀其所養”矣。

初九:舍爾靈龜,觀我朶頤,凶。

虞翻曰:晉離爲龜,四之初,故“舍爾靈龜”。坤【朱誤“艮”。】爲“我”,震爲動,謂四失離入坤,遠應多懼,故“凶”矣。

 鄭康成曰:“朶”,動也。

“朶”,京作“揣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“揣”,通志堂本作“椯”,从木,盧據宋本改。】“揣”,或作“㙐”,劉亦作“㙐”。【《晁氏易》音訓。】

釋曰 初,養賢以及民者,頤之主也。養人者先自養,未有失己而能正人者。自養則吉,求養則凶。“舍爾靈龜,觀我朶頤”,虞氏謂晉四體離爲“龜”,四與初易,離成坤,故“舍爾靈龜”,謂頤四失離入坤也。四應初,求初養,故“觀我朶頤”,“我”,謂初也。頤初本坤爲“我”,四多懼,應初遠,舍自養之近而遠求於人,故凶不足貴。此蓋因四本離位,取象於四以言初,四陰民,求養固其所,初若如此,則失自養之道,故於初言之,且四“吉”而初“凶”也,義似迂回。愚謂頤,離象,離爲“龜”,龜养於内,食氣者神明而壽,故能爲萬物先,爲禍福正,謂之“靈”。初本剛明得正,無求於外,如靈龜咽息不食,内含明知。“舍爾靈龜”,謂不能清心寡欲,而自失其剛明之德,艮爲“舍”,“爾”,謂初也。“觀我朶頤”,離爲目,“觀”象,又初自觀來,故稱“觀”。“我”,謂上,觀五降初,上不變則成頤,故設爲上戒初之辭。“朶”,動也,李氏曰“頤動下垂之貌”,惠氏曰:“上‘由頤’,故‘觀我朶頤’。求養于上,震爲動,‘觀我朶頤’,動于欲也。龜養于内者,初舍之而求養于上,失自養之義,故凶。或曰,‘朶頤’,謂初,初觀上而動其頤,欲食之貌。”案:初當自養以養賢及民,今反求養於上,上在外體,是奪於外物之誘也。初本得正,龜舍頤朶,則動而失正,人君施仁義而亂以多欲,學者志道而不能絶當世之紛華,其於養天下養德卒無所濟,故“凶”。京氏“朶”作“揣”,晁、吕及丁氏《集韻》皆作“㙐”。《玉篇》:“㙐,垂貌。”《集韻》:“㙐,動也。一曰垂皃。”“㙐”與“朶”音義同,葢宋本《釋文》本作“㙐”,轉寫作“揣”,今本又誤作“椯”耳。

《象》曰:觀我朶頤,亦不足貴也。

侯果曰:初本五也,五互體艮,艮爲山龜,自五降初則爲頤矣。是“舍爾靈龜”之德,來“觀朶頤”之饌,貪禄致凶,故“不足貴”。 案:朶,頤垂下動之貌也。

釋曰 惠氏曰:“陽爲貴,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,故不足貴。”侯説龜象未確,而於變動之理得之。

六二:顛頤,拂經,于丘頤,征凶。【《释文》:拂,符弗反,一音敷弗反。】

王肅曰:養下曰“顛”,“拂”,違也,“經”,常也,“丘”,小山,謂六五也。二宜應五,反下養初,豈非“顛頤”違常於五也,故曰“拂經于丘”矣。拂丘雖阻常理,養下故謂養賢,上既无應,征必凶矣,故曰“征凶”。

 薛氏曰:“拂”,違也。

《子夏》“拂”作“弗”,曰:弗,輔弼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王肅以二下養初爲“顛頤”,讀“拂經于丘”絶句,謂二不應五。“頤”一字爲句,謂下養初賢。“征凶”,謂五與二无應而往就之則凶。王弼説與大同,皆非也。夫陰得陽而養,頤中四陰多言求口實之道,君子非所求勿求,二乘剛无應,故戒以不可妄求。“顛頤”以虞六四注推之,當謂顛躓其頤,求之困而得之難。“顛”,馬蹶也,晉四之初,震爲馬,二乘初,與屯二乘震馬同義。陰承陽則順,乘陽則逆,二逆乘初,初剛養賢,而二以非所當求瀆之。君子非其義一介不以與人,彼言義而浼以貪利,顛倒求養,勢必不行,如乘馬而馬蹶然,故“顛頤”。“拂經于丘頤征凶”,“顛頤”既不得養於初則將求五。“拂經”,反常也。五正體坎爲“經”,失位,故“拂經”。五順以從上,如丘在半山,失位尚賢自輔,于丘園之上是養,猶賁五承上“賁于丘園”,故“于丘頤”。二以五爲應,五承上不能應二,二往无與,故“征凶”。五君位當養賢以及萬民,不以利禄私其所應,二不能量而後入,上不荅而諂之,失身取辱,故“凶”,《象》曰“行失類也”。二中正而云“征凶”者,以五陰非應也,君子非其應不行,樂天知命,靜而自正,雖窮餓可也。“拂”,《子夏傳》作“弗”,訓“輔弼”,蓋謂五失正反常,宜匡弼以經常之道。薛虞字訓仍與諸家同。

《象》曰:六二征凶,行失類也。

侯果曰:征【朱、盧誤“正”。】則失養之類。

釋曰 二、五相應各從其類,五未正而二行就之求養,失類而動,祇取辱耳,故二雖得正而戒以“征凶”。

六三:拂頤,貞凶。十年勿用,无攸利。

虞翻曰:三失位體剥,不正相應,弑父弑君,故“貞凶”。坤爲“十年”,動无所應,故“十年勿用,无攸利”也。

釋曰 陰皆求養於陽,而三不中不正體剥膚象,又以不正應上,是處拂經之時,而逆理悖道以要利於上者,故曰“拂頤”,言拂逆頤道,虞以“弑父弑君”極言“拂頤”之惡。葢亂臣賊子逆節之萌,始於懷利自私之一念,浸淫不已,好貨財,私妻子,不顧父母之養,專禄周旋,患得患失,則其惡無所不至矣。人非養不生,聖人作爲父子君臣以爲紀綱,使人人親其親長其長,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,窮民有所養,所謂“頤”也。亂人反其道而逆行之,陷天下生民於獸蹄鳥迹,磨牙吮血,弱肉强食,亂生不已,卒歸殄殲,所謂“拂頤”也。“拂頤”非一朝一夕之故,人心之利端一開,邪説暴行,反易天常,如火燎原,不可撲滅,雖欲貞之,其將何及,故“貞凶”,言雖正猶凶。“十年勿用,无攸利”,坤爲“十年”,言雖至十年之久,猶不可施行。无所利,明撥亂之難,《象》曰“道大悖也”,此頤爻所以多凶也。虞云上无所應者,三動雖得正,而五上未易,上无所應。君子在下位不獲乎上,无可藉手以行其道而解天下之悖,必五上正而後三伏陽出,乃成既濟,陰陽應。時行則行,時止則止,非時不動,所以“養正而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十年勿用,道大悖也。

虞翻曰:弑父弑君,故大悖也。

釋曰 養道大拂,故十年猶不可用。

六四:顛頤吉。虎視【盧、周作“眎”,注同。】眈眈,【朱作“耽”,注同。】其欲逐逐,无咎。【《釋文》:視,徐市志反,又常止反。耽,丁南反,一音大南反。逐,如字。】

王弼曰:履得其位而應於初,以上養下,得頤之義,故曰“顛頤吉”。下交近瀆,則“咎”矣。故“虎視眈眈”,威而不猛,【此下盧、周有“故”字。】“其欲逐逐”而尚敦實,脩【周作“修”。】此二者,乃得全其吉而“无咎”矣。觀其自養則養正,察其所養則養陽,【盧、周作“賢”。】頤爻之貴,斯爲盛矣。

 馬融曰:兑爲虎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“眈眈”,虎下視貌。

薛氏曰:“逐逐”,速也。

“逐逐”,《子夏》作“攸攸”。《志林》云:“攸”,當爲“逐”。蘇林音迪。

荀作“悠悠”。

劉作“跾跾”,曰:跾跾,遠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《漢書·敘傳》稱“其欲浟浟”。顔師古曰:“浟浟”,欲利之貌浟,音滌。

釋曰 “虎視眈眈”二語非美辭,王弼説非也。四應初,言民求養而得其欲。“顛頤”者,四乘震爲馬,體艮止不行,有顛蹶象,與屯四“乘馬班如”同義。頤通大過,民之待養急,而上之普施難,故“顛頤”。初養賢及民,得人而濟,五、上易,三正,四得養而應初,故“吉”。“虎視眈眈,其欲逐逐”,“眈眈”,視之專,視初也。“逐逐”,心煩貌,言欲初養之之甚也。顛頤之時,民之求養如此。民求君養,固其所也,所欲與之聚之,得位得應,故“无咎”。民求君養而象虎視者,凡有血氣,皆有爭心,見利必趨,唯力是視。若外本内末,則爭民施奪,舉國皆虎矣。民賤而不可犯,先王愛民若保赤子,而臨民如履虎尾。“虎視眈眈”,民具爾瞻,“其欲逐逐”,一夫受之飢寒,則亂之本也,故上施光而吉乃无咎。太平之代,虎不咥人矣。馬云“兑爲虎”,二至四互坤,坤上,兑也。“逐逐”,諸家或作“攸”,或作“悠”,或作“跾”,《漢書》作“浟”。攸、滌聲通,滌、逐聲通,字隨音變,義不相背。貪利則心煩欲速,見小而所求遠大,凡民之情類然。虞喜《志林》以“逐”爲正。“浟”,“攸”之俗。

《象》曰:顛頤之吉,上施光也。

虞翻曰:晉四之初,謂三已變,故“顛【朱脱“顛”字。】頤”,與屯四乘坎馬同義。坤爲“虎”,離爲目,“眈眈”,下視【朱本誤“眩”。】【盧、周作“䫉”,下同。】“逐逐”,心煩貌,【朱誤“類”。】坤爲吝嗇,坎水爲“欲”,故“其欲逐逐”。得位應初,故“无咎”。謂上已反,三成離,故“上施光也”。

釋曰 五正成既濟,坎爲雨施,離爲光,上之德施光大,故“吉”,此初養賢以及萬民之效。虞注“故无咎”以上,本在經下,李合引之。虞謂三變體坎爲馬,四乘剛,故“顛頤”,與屯四乘坎馬同。既濟定,陰陽應,則不以乘剛爲難,故雖顛而吉。云“上已反”者,謂與五易,三伏陽出則體離也。

六五:拂經,居貞吉,不可涉大川。

虞翻曰:失位,故“拂經”。无應順上,故“居貞吉”,艮爲“居”也。涉上成坎,乘【朱誤“承”。】陽无應,故“不可涉大川”矣。

釋曰 頤通大過,四陽變陰,而五爲天位,以陰居之,故特曰“拂經”。五正成既濟,則體坎爲經矣。“居貞吉”,張氏曰:“居則正而吉,義在養賢。”案:上爲賢人,拂經之時,不可妄動,安所止而尚賢,資其善以自養,則正而吉,所謂養正聖功也。“不可涉大川”,申“居貞”之義,五與上易則成坎,坎爲大川。張氏曰:“自我往曰涉,五宜變,當從上反,不可自五往,亦養賢之義。”惠氏曰:“養道成于上,故不可涉大川。”案:五、上易位,以陰陽言,則上陽反五,五陰往上。以君臣之位言,則五養賢順上,上養正正五,上既正五而自正,則六爻應而成既濟,即蒙二、五“利貞”之義。若五不待上來正己而自往,涉險乘陽无應,不用賢而自用,動於上不應於下,拂經无由濟也,故“不可涉大川”。頤以陽養陰,五陰柔,資陽剛之賢以自養養民,上所以稱“由頤”也。

《象》曰:居貞之吉,順以從上也。

王弼曰:以陰居陽,拂頤之義也。无應於下,而比【盧誤“此”。】於上,故宜居貞,順而從上則吉。

釋曰 養賢而順從其道,自正以正天下,故“吉”,與蒙五“童蒙之吉,順以巽也”同義。

上九:由頤,厲吉。

虞翻曰:“由”,自,從也。體剥居上,眾陰順承,故“由頤”。失位,故“厲”。以坤艮自輔,故“吉”也。

 馬融、王肅曰:“厲”,危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頤兼取臨觀,臨二之上成頤,故“由頤”,與豫四稱“由豫”同義。上體艮爲賢人,養天下者非得人不濟。初養上賢,羣陰由此以頤。虞云“體剥居上,眾陰順承”者,頤自大過來,侵害之行興,安全之道廢,陰求陽養,與剥貫魚承上君子得輿同義,故“由頤”。上失位,居五之上,任養天下之責,故“厲”。上體艮而互坤,兼體艮之堅固,坤之厚順,以道得民,艮坤羣陰從而輔之。惠氏謂四陰互兩坤,有致養之義,而主之者上。上陽養陰,陰被其施而輔之,五正,三伏陽亦發,君正莫不正,既濟定,萬物育,故“吉”。

利涉大川。《象》曰:由頤厲吉,大有慶也。

虞翻曰:失位,故“厲”。【朱作“厲危”。】之五得正成坎,坎爲“大川”,故“利涉大川”。變陽得位,故“大有慶”也。

 鄭康成曰:君以得人爲慶。【《漢上易》、《撮要》。】

釋曰 上陽之五,五變陽得位,則上亦正成坎,坎爲“大川”。既濟由上,養道至是成,故“利”。此人君得人之效,慶莫大焉。



校勘記:

字數:5318,最後更新時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