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十三
周易繫辭上傳
【此题今補。《釋文》:繫,徐胡詣反,本系也。又音係,續也。字從毄,若直作毄下糸者,音口奚反,非。辭,本作“爲”,依字應作“詞”,説也。】
補 本亦作“繫辭上”,王肅本皆作“繫辭上傳”,訖於《雜卦》,皆有“傳”字。本亦有無“上”字者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馬融、荀爽、姚信等分“白茅”章後,取“負且乘”更爲别章,成十三章。虞翻分爲十一章,合“大衍之數”并“知變化之道”共爲一章。周氏云:“天尊地卑”爲第一章,“聖人設卦觀象”爲第二章,“彖者言乎象者”爲第三章,“精氣爲物”爲第四章,“顯諸仁藏諸用”爲第五章,“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”爲第六章,“初六藉用白茅”爲第七章,“大衍之數”爲第八章,“子曰知變化之道”爲第九章,“天一地二”爲第十章,“是故易有太極”爲第十一章,“子曰書不盡言”爲第十二章。【《正義》。】
釋曰 文王、周公觀卦象爻動而繫之辭,孔子作《彖》、《象傳》明之,又極論其通例大義,謂之《繫辭傳》,義深文博,分上下二篇。《釋文》“王肅”上當脱“馬、鄭、荀、虞”等字,若專據肅本,不得云“皆”也。“繫”者,“系”之借,阮氏謂《釋文》標题當作“毄”,注字“從毄”當爲“本作毄”,愚謂“毄”、“繫”皆叚借。《廣韻》引《説文》“辭,説也”,則“辭”爲正字。“𤔲”,籀文辭。
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。【《釋文》:卑,如字,又音婢,本又作“埤”,同。】
虞翻曰:天貴,故“尊”;地賤,故“卑”。“定”,謂成列。
荀爽曰:謂否卦也。否,七月萬物已成,乾坤各得其位,定矣。
釋曰 “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”,輕清者上爲天,重濁者下爲地。“天尊地卑”,即易乾坤尊卑之分定矣。在太極未分,則一陰一陽之謂道,乾坤相並俱生,陽正上中,陰正下中,庖犧定乾坤六位之列象之。荀云“謂否卦”者,就已成之卦指其象,所謂舉隅也,下準此。
卑高以【朱作“已”。】陳,貴賤位矣。
虞翻曰:乾高,貴五,坤卑,賤二,列貴賤者存乎位也。
荀爽曰:謂泰卦也。【荀注朱脱。】
侯果曰:天地卑高,義既陳矣。萬物貴賤,位宜差矣。
補 鄭康成曰:君臣尊卑之貴賤,如山澤之有高卑也。【《禮記·樂記》正義。】
釋曰 天地尊卑已分,則凡在天地閒者,卑高自然陳列。如山澤高卑,爲人道君尊臣卑之象,易貴賤之位所由定也。乾坤正位二五,六位貴賤準此差之。易氣自下生,故云“卑高”。荀云“謂泰卦”者,反否爲泰,陽自下息而上,二升五,成既濟,故“貴賤位”。
動靜有常,剛柔斷矣。
虞翻曰:“斷”,分也。乾剛常動,坤柔常靜,分陰分陽,迭用柔剛。
補 鄭康成曰:“動靜”,雷風也。【《樂記》正義。】陽動陰靜,剛柔之斷也。【《穀梁·莊三年》疏。】
釋曰 乾剛常動,坤柔常靜。震得乾初,巽得坤初,雷奮出,故“動”,風順入,故“靜”,剛柔之斷始此。剛柔分乃可迭用,故庖犧既定乾坤六位,又分乾陽坤陰各爲六畫,法天動地靜之分也。
方以類聚,
《九家易》曰:謂姤卦陽爻聚於午【朱誤“子”。】也。“方”,道也,謂陽道施生,萬物各聚其所也。
釋曰 《九家》謂陽聚於午,陰羣於子,陽極陰生,陰極陽生,故“吉凶生”,凡類聚羣分盛衰之理如此。愚謂凡物各有所居之方,故“方以類聚”。“以類聚”,則與非類者分,故“物以羣分”。乾坤剛柔既判,陰陽離則異氣,如水流溼火就燥離上坎下之各從其類。陰陽毗於一則各有正有偏,故“吉凶生”。乾坤六畫各有得位失位,三百八十四爻吉凶所由生也。
物以羣分,
《九家易》曰:謂復卦陰爻羣於子也。陰主成物,故曰“物”也。至於萬物一成,分散天下也。以周人用,故曰“物以羣分”也。
補 鄭康成曰:類聚羣分,謂水火也。【《樂記》正義。】
釋曰 如鄭義,則此節與《説卦》“天地定位”一節語語相應。葢太極生兩儀,即具八卦之體。山澤之高卑,即天地之形。雷風之動靜,即天地之性。水火之類聚羣分,即天地陰陽之類别也。故總之以“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”,而下節繼之曰“剛柔相摩,八卦相蕩”。鄭義於傳密合,虞亦同條一貫。
吉凶生矣。
虞翻曰:物三稱“羣”,坤方道靜,故“以類聚”。乾物動行,故“以羣分”。乾生,故“吉”,坤殺,故“凶”,則“吉凶生矣”。
釋曰 乾坤皆生物,但陽爲息,陰爲消,故生殺對言,則生屬乾殺屬坤。凡得正皆生理,故“吉”,失正即殺機,故“凶”。
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變化見矣。
虞翻曰:謂日月在天成八卦。震象出庚,兑象見丁,乾象盈甲,巽象伏辛,艮象消丙,坤象喪乙,坎象流戊,離象就己,故“在天成象”也。“在地成形”,謂震【朱衍“爲”字。】竹,巽木,坎水,離火,艮山,兑澤,乾金,坤土。在天爲“變”,在地爲“化”,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矣。
補 鄭康成曰:“成象”,日月星辰也。又説“成形”曰:謂草木鳥獸也。【《樂記》正義。《御覽》三十六作“形者謂草木鳥獸”。】
馬融曰:植物動物也。
王肅曰:山川羣物。【並《樂記》正義。】
王廣曰:謂山川等。【《御覧》。】
《禮·樂記》曰:天尊地卑,君臣定矣。卑高已陳,貴賤位矣。動靜有常,小大殊矣。方以類聚,物以羣分,則性命不同矣。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如此,則禮者天地之别也。
釋曰 天有八卦之象,地有八卦之形,易陰陽變化之象於是見,此所以乾坤生六子並爲八卦,八卦相錯爲六十四也。以上皆天地自然之易。大極兩儀八卦之本象,不易之體,變易所自出,故《記》曰:“天地之别,聖人法之以制禮者也。”
是故剛柔相摩,八卦相蕩。【朱作“盪”,注同。《釋文》:蕩,王肅音唐黨反。】
虞翻曰:旋轉稱“摩”,【句。】薄也。乾以二、五摩坤成震、坎、艮,坤以二五摩乾成巽、離、兑,故“剛柔相摩”,則“八卦相蕩”【此下朱有“者”字。】也。
補 京房曰:“相摩”,相磑切也。
馬融曰:“摩”,切也。“蕩”,除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鄭康成《樂記》注曰:“摩”,猶迫也。“蕩”,猶動也。
桓玄曰:“蕩”,動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《易緯》曰:“卦”者,挂也,言懸挂物象以示於人故謂之“卦”。
《説文》:卦所以筮也,从卜,圭聲。
“摩”,本又作“磨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“蕩”,今本作“盪”。
釋曰 分陰分陽,天地未交,乾剛坤柔旋轉相薄入,乃生六子,並爲八卦,相動蕩用事,下鼓、潤、運行是也。“八卦相蕩”,則相錯爲六十四矣。虞云“乾摩坤成震、坎、艮,坤摩乾成巽、離、兑”者,據六畫卦言,乾二、五之坤成坎互震、艮,坤二、五之乾成離互巽、兑也。“迫”,切迫,“薄”,入也,義相成。今本作“盪”,俗字。
鼓之以雷霆,潤之以風雨。【《釋文》:霆,王肅、吕忱音庭,徐又徒鼎反,又音定。】
虞翻曰:“鼓”,動;“潤”,澤【朱誤“坎”。】也。“雷”,震;“霆”【朱脱“霆”字】,艮;“風”,巽;“雨”,兑也。
補 京房曰:“霆”者,雷之餘氣挺生萬物也。
陸績、董遇曰:“鼓”,鼓動也。
蜀才曰:疑爲“電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雷動於下,霆擊於上,風生於水,雨降爲澤。蜀才云“疑爲電”者,謂《傳》“霆”字誤,疑當爲“電”。若然,則“雷電”,震、離也,“風雨”,巽、坎也,八卦之象約舉不備,不如虞義之密。
日月運行,一寒一暑。
虞翻曰:“日”,離;“月”,坎;“寒”,乾;“暑”,坤也。“運行”,往來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焉,寒暑相推而歲成焉,故“一寒一暑”也。
補 “運”,姚作“違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天地有自然之易,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,而易之變化見,聖人法天地自然之易以作《易》。剛柔相摩,八卦相蕩,而天地之變化見,鼓、潤、運行,寒暑成歲是也。姚本作“違”,誤字,姚當破爲“運”也。
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。
荀爽曰:“男”,謂乾初適坤爲震,二適坤爲坎,三適坤爲艮,以成三男也。“女”,謂坤初適乾爲巽,二適乾爲離,三適乾爲兑,以成三女也。
釋曰 張氏曰:“謂乾坤統六子,震、坎、艮爲陽,巽、離、兑爲陰也。”案:鼓、潤、運行如此,則天地絪緼,萬物化生。人爲萬物之靈,繼天地而生生不息。天施地生,陽稟陰受,成男成女本乾道坤道,故庖犧則象乾坤,别男女以立夫婦,定父子,爲人倫王道之本。
乾知大始,
《九家易》曰:“始”,謂乾稟元氣,萬物資始也。
補 “大”,王肅作“泰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坤作【盧、周作“化”。】成物。
荀爽曰:“物”,謂坤任育體,萬物資生。
補 “作”,虞、姚作“化”。姚曰:“化”,當爲“作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《樂記》曰:地氣上齊,天氣下降,陰陽相摩,天地相蕩。鼓之以雷霆,奮之以風雨,動之以四時,煖之以日月,而百化興焉。如此,則樂者天地之和也。
釋曰 乾始而亨,故“知大始”。坤厚載物,故“作成物”。“作”有“生”義,與“化”並通。张氏曰:“謂六子生物皆乾坤也。‘大哉乾元,萬物資始’,‘至哉坤元,萬物資生’。陽稱‘大’,資始未來,故曰‘知’,神以知來也。承天成物,故曰‘化’也。”案:以上言聖人法天地自然之易以作《易》,而天地之道顯。乾變坤化,生人生物,本不易之體,成變易之用,故《記》云:“天地之和,聖人法之以作樂者也。”
乾以易知,【《釋文》:易,以豉反。】坤以𥳑能。
虞翻曰:陽見稱“易”,陰藏爲“𥳑”,“𥳑”,閲也。乾息昭物,天下文明,故“以易知”。坤閲藏物,故“以𥳑能”矣。
補 “易”,鄭、荀、董音亦。【《釋文》。案:虞讀當同。】
姚信曰:“能”,當爲“從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《樂記》曰:大樂必易,大禮必𥳑。
《詩》曰:岐有夷之行。傳曰:“夷”,易也。箋云:岐邦之君有佼易之道,《易》曰:“易則易知,𥳑則易從。易知則有親,易從則有功。有親則可久,有功則可大。可久則賢人之德,可大則賢人之業。”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,卓爾與天地合其德。
釋曰 張氏曰:“以陽變陰,故稱易。”案:《釋文》謂“鄭音亦”,大壯《釋文》謂“鄭音亦訓佼易”,據孔氏《易》、《詩》正義,則“佼易”之“易”當音“難易”之“易”,不得音“亦”。反覆思之,葢鄭學之徒見鄭注《易緯》以“寂然無爲”訓“佼易”,因讀從“太易者未見氣”之“易”耳。實則古讀“易”字無二音,今北人猶然。“易”者,陰陽之氣自然而然,據氣讀曰“易”,【音亦。】據其自然讀曰“易”,【音“難易”之“易”】,其實一也。乾寂然無爲而普照萬物,其變易也易。坤總包萬物以爲一,其閲藏也𥳑。陽用其精故知,陰用其形故能。天地之道,爲物不贰,則生物不测,故知以易、能以𥳑。姚破“能”爲“從”,謂從陽也。若然,下文“易從”,姚必謂人易從之矣。但“能”與“知”對,不當改讀。
易則易知,𥳑則易從。
虞翻曰:乾縣【朱脱“乾”字,“縣”作“懸”。】象著明,故“易知”。坤陰陽動闢,故“易從”。“不習无不利,地道光也”。
釋曰 “陰陽動闢”,“陰”當爲“應”,張氏曰:“言坤之能在從陽。”案:虞意葢謂乾陽照物知來,坤靜應陽而動也。姚氏曰:“‘乾以易知’,乾之知也。‘易則易知’,人易知之。‘坤以𥳑能’,坤之能也。‘𥳑則易從’,人亦能之。”
易知則有親,易從則有功。
虞翻曰:陽道成乾爲父,震、坎、艮爲子,本乎天者親上,故“易知則有親”。以陽從陰,至五多功,故“易從則有功矣”。
蜀才曰:以其易知,故物親而附之。以其易從,故物法而有功也。
釋曰 張氏曰:“‘本乎地者親下’,獨言乾者,巽、离、兑陰卦皆麗陽,故震通巽,坎正离,艮伏兑,三女外成,坤无親也。”案:子統於父而女道外成,坤之親即乾之親,故有親惟據乾言。“以陽從陰”,當爲“以陰從陽”。息陽至五,乾位正,坤功乃成,此“易知”“易從”就乾坤言。愚謂乾易坤簡,人易知而從之,是以有親有功,蜀才説於傳文密合。伏羲定乾坤立八卦,而民知夫婦父子之道,故易知則有親民皆從化。立功立事,備物致用,故易從則有功。
有親則可久,有功則可大。
荀爽曰:陰陽相親,雜而不厭,故“可久”也。萬物生息,種類繁滋,故“可大”也。
釋曰 陰陽相親,以陽施陰,夫婦父子之道終則又始,故“可久”。以陰從陽,萬物生息,臣成君功,保建家國,奠安生民象之,故“可大”。
可久則賢人之德,可大則賢人之業。
姚信曰:“賢人”,乾坤也,言乾以日新爲德,坤以富有爲業也。
補 《易説》:易一名而含三義:易也,變易也,不易也。“易”者,以言其德也。通精无門,藏神无内,光明四通,佼易立節,虚无感動,至誠專密,此其易也。“變易”者,其氣也。天地不變,不能通氣,五行迭終,四時更廢,此其變易也。“不易”者,其位也。天在上,地在下,君南面,臣北面,父坐,子伏,此其不易也。
釋曰 以上言天地之德,葢禮樂之本,易𥳑之法則,《易緯》三義所謂易者其德也。
易𥳑而天下之理得矣。
虞翻曰:“易”爲乾息,“𥳑”爲坤消。乾坤變通,窮理以盡性,故“天下之理得矣”。
釋曰 惠氏曰:“易𥳑所以立中和之本,故天下之理得矣。”張氏曰:“乾坤消息既正,六十四卦皆出於此。”
天下之理得,而【此下盧、周有“易”字。】成位乎其中矣。
荀爽曰:陽位成於五,陰位成於二,【盧、周此句在“五爲上中”句下。】五爲上中,二爲下中,故曰【盧、周作“易”。】“成位乎其中”也。
補 “成位”上,馬、王肅有“易”字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天下之理得,乾坤用九六,六十四卦皆成既濟。乾成位於五,坤成位於二,合於一元,復太極之體,故“成位乎其中”。成位者易也,易即大極之神。馬本有“易”字,義更明。惠氏曰:“此天地之中和也。傳首陳三義而終之以既濟,《易》之大義舉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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