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周易集解補釋
    1. 卷第十七
      1. 周易説卦傳
        1. 第一章
        2. 第二章
        3. 第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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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十七


周易説卦傳

【此題今補。】


第一章

昔者聖人之作《易》也,

孔穎達曰:據今而稱上代,謂之“昔”者。聰明睿智,謂之“聖人”,即伏羲也。 案《下繫》云“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,始作八卦”,今言“作《易》”,明是伏羲,非謂文王也。

 鄭康成曰:“昔者聖人”,謂伏羲、文王也。【《書·孔序》正義。】又《易論》曰:易者,陰陽之象,天地之所變化,政教之所生。【《路史》注。】

釋曰 下言“生蓍”、“立卦”,伏羲之事。生爻變化成既濟,伏羲之意,至文王繫辭始明,故知此“聖人作《易》”兼羲、文言。

幽贊於神明而生蓍,

荀爽曰:“幽”,隱也;“贊”,見也。神者在天,明者在地,神以夜光,明以晝照。“蓍”者,策【盧、周作“册”,下同。】也,謂陽爻之策三十有六,陰爻之策二十有四。二篇之策,萬有一千五百二十,上配列宿,下副物數。“生蓍”者,謂蓍從爻中生也。

干寶曰:“幽”,昧,人所未見也;“贊”,求也。言伏羲用明於昧冥之中以求萬物之性,爾乃得自然之神物,能通天地之精而管御百靈者,始爲天下生用蓍之法者也。

 《史記·龜筴列傳》曰:天下和平,王道得,而蓍莖長丈,其叢生滿百莖。

“贊”,本或作“讚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姚氏曰:“‘幽’,深;‘贊’,佐也。‘幽贊’,謂易不可見,聖人極深研幾以佐見之也。‘神明’者,天地之神明,易之元也。‘生’,猶造也。”案:荀云“神者在天”,謂不可測者;“明者在地”,謂可見者。乾天坤地,神以夜光,乾二之坤五成坎爲月,月受日爲明,日光在内也,明以晝照;坤五之乾二成離爲日,日繞地而行,地氣麗天陽顯于外也,此即既濟之位太極之象也。太極之神不可見,於日月運行見之。神明以隱顯殊稱,其實則一。“幽贊”者,深探其變化出入之道,而著見之以示人,生蓍成九六之變是也。蓍策卦爻相應,陽爻九,策四九三十六;陰爻六,策四六二十四。二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,策萬一千五百二十,故曰“蓍從爻中生”。明聖人本爲卦爻而生蓍,其法則先蓍而後卦爻,《繫》稱“大極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”,皆“生蓍”。“四象生八卦”,乃生卦也。干云“天地之精”即神明也,蓍能“通天地之精而管御百靈”,故聖人用之以通神明之德。如《史記》所云,則“幽贊神明”即贊化育;“生蓍”,謂神物自生以供聖人作《易》之用,亦通。

參天兩地而倚數。【《釋文》:參,七南反,又如字,音三。天,或作“夫”者,非。倚,於綺反。】

虞翻曰:“倚”,立。“參”,三也。謂分天象爲三才,以地兩之,立六畫之數,故“倚數”也。

崔憬曰:“參”,三也。謂於天數五地數五中,以八卦配天地之數,起天三配艮而立三數,天五配坎而立五數,天七配震而立七數,天九配乾而立九數,此從三順配陽四卦也。地從二起,以地兩配兑而立二數,以地十配離而立十數,以地八配巽而立八數,以地六配坤而立六數,此從【盧誤“從此”。】兩逆配陰四卦也。其天一地四之數,無卦可配,故虚而不用。此聖人取八卦配天地之數,總五十而爲大衍。 案:此説不盡,已釋在“大衍”章中,詳之明矣。

 馬融曰:五位相合,以陰從陽。天得三合,謂一、三與五也;地得兩合,謂二與四也。【王肅同。《正義》。】“倚”,依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鄭康成曰:天地之數備於十,乃三之以天,兩之以地,而倚託大演之數五十也。必三之以天、兩之以地者,天三覆,地二載,欲極於數,庶得吉凶之審也。《正義》。

王肅曰:“倚”,立也。【其綺反。《釋文》。】

《乾鑿度》曰:物有始有壯有究,故三畫而成乾。乾坤相並俱生,物有陰陽,因而重之,故六畫而成卦。

“倚”,蜀才作“奇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《周禮·媒氏》注引亦作“奇”。

“兩”,《説文》作“㒳”,曰:“㒳”,再也,《易》曰“參天㒳地”。

釋曰 馬、鄭以生蓍言,虞以重卦言。此文上承“生蓍”,在“立卦”前,當以馬、鄭義爲正。虞氏所云,當爲下章“兼三才而兩之”之義,即以釋此文,亦但當如《乾鑿度》所云統論其理,明三畫因重之所以然,不得遽指實重卦言。《説文》作“㒳”,正字;“兩”者,叚“銖兩”字爲之。“奇”亦“倚”之省借。

觀變於陰陽而立卦,

虞翻曰:謂“立天之道曰陰與陽”。乾坤剛柔立本者,卦。謂六爻陽變成震、坎、艮,陰變成巽、離、兑,故“立卦”。六爻三變,三六十八則有十【當爲“十有”。】八變而成卦,“八卦而小成”,是也。《繫》【朱作“系”。】“陽一君二民,陰二君一民”,不道“乾坤”者也。

 “觀變”,一本作“觀變化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生蓍倚數成七、八、九、六之變,易變而爲一,一變而爲七,七變而爲九。陰陽相並俱生,二變而爲八,八變而爲六。七、九,陽之變;八、六,陰之變,觀陰陽數變爲奇耦之畫而卦立焉,所謂“四營而成易,四象生八卦”也。“八卦成列,因而重之”,皆由此陰陽之變。虞意就參天兩地六畫之位,觀陽奇陰耦之變,而立六子之卦,以配乾坤爲八卦而小成,似非立卦本旨。但其變法甚通,或亦觀變之一端。以例推之,乾坤亦太極六位三變而成,八卦凡二十四變,非特十八變而已。

發揮於剛柔而生爻。

虞翻曰:謂“立地之道曰柔與剛”。“發”,動;“揮”,變。變剛生柔爻,變柔生剛爻,以三爲六也。因而重之,爻在其中,故“生爻”。

 鄭康成曰:“揮”,揚也。

王廙曰:“揮”,散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六十四卦既立,則三百八十四爻可互相往來,故“發揮於剛柔而生爻”。虞意似亦以生爻爲在以三爲六之後,特分别重卦生爻之法不甚詳明耳。易本於氣,“陰陽”,氣也,故屬天道。氣變成質,“剛柔”,質也,故屬地道。卦立則陰陽之氣著於剛柔之畫而變化生矣。

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,

虞翻曰:謂“立人之道曰仁與義”。“和順”,【朱脱“順”字。】謂坤;“道德”,謂乾。以乾通坤,謂之理義也。

釋曰 此及下句言陰陽剛柔之合,在人爲仁義,和順於道德,從容中道,從心所欲不踰矩,如坤之順乾。聖人純體乾元,保合太和,“仁”也。理於義,始終條理,物來順應,如乾之通坤,各正性命,“義”也。姚氏曰:“‘道’,一陰一陽之道,太極也。‘德’,謂兩儀各得太極之陰陽,故謂之德。陰陽分則各有定位,故曰‘義’。‘理’,分也。合太極兩儀之道德,立六畫陰陽一定之位,故‘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’。”案:“和順於道德”,陰陽合德也。“理於義”,剛柔有體也。

窮理盡性,以至於命。

虞翻曰:以乾推坤,謂之“窮理”;以坤變乾,謂之“盡性”。性盡理窮,故“至於命”,巽爲“命”也。

 鄭康成曰:言窮其義理,盡人之情性,以至於命吉凶所定。【《文選》陸士衡《弔魏武帝文》注。】

釋曰 姚氏曰:“‘理’,陰陽之位。‘性’,陰陽之性,窮理盡性而陰陽各得其分矣,故‘以至於命’。‘命’,陰陽一定之位,即分也。‘窮理’,窮命之分;‘盡性’,性之不盡者使之盡,以各如其分,則一陰一陽,六爻正而至於命矣,此卦所以成既濟而既濟定也。”案:以我窮天地萬物之理,如乾之推坤;以天地萬物之理反之我性,使性之德無不順,如坤之成乾。性盡理窮,復太極一陰一陽之道,乾元伏坤初之本,故“至於命”,虞義葢如此。然取象過密,讀者每苦其難瞭,爲委曲通之。此二句,承立卦生爻言變化成既濟之事。

第二章

昔者聖人之作《易》也,

虞翻曰:重言“昔”者,明謂庖犧也。

釋曰 上章“和順於道德”二句,作《易》之極功,實作《易》之本意。此章申説之,以明立卦生爻之所以然,故復云“昔者聖人之作《易》”也,爲推本之辭,“聖人”亦兼謂羲、文。《孝經》云:“昔者周公,不必遂古之初始得云昔也。”

將以順性命之理,

虞翻曰:謂“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”。以陽順性,以陰順命。

釋曰 虞以順性命之理爲陰陽各得其正。性取乾象,命取巽象,巽初即坤初藏乾元者,實則陰陽各有性命。陽欲升,陰欲承,生於性而稟於命,其所以然者,太極一定之分,是之謂“理”。

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,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

崔憬曰:此明一卦立爻有三才二體之義,故先明天道既立陰陽,地道又立剛柔,人道亦立仁義,以明之也。何則?在天雖剛,亦有柔德;在地雖柔,亦有剛德,故《書》曰“沈潛剛克,高明柔克”。人稟天地,豈可不兼仁義乎?所以易道兼之矣。

釋曰 此所謂“性命之理”也。天位乎上,上陰五陽爲天道。地位乎下,二柔初剛爲地道。人位乎中,乾爲仁,坤爲義,三仁四義爲人道。

兼三才而兩之,故《易》六畫而成卦。

虞翻曰:謂“參天兩地”。乾坤各三爻,而成六畫之數也。

 鄭康成曰:“三才”,天地人之道。“六畫”,畫六爻。【《儀禮·士冠禮》疏。】

《乾鑿度》孔子曰:《易》有六位,三才天地人道之分際也。天有陰陽、地有柔剛、人有仁義,法此三者,故生六位。六位之變,陽爻者制於天也,陰爻者繫於地也。天動而施曰仁,地靜而理曰義。仁成而上,義成而下,上者專制,下者順從,正形於人,則道德立而尊卑定矣。

釋曰 天地人各有乾坤,故《易》以三才爲六畫,此順性命之理也。三才之道八卦所以立,兼而兩之,六十四卦所以立也。八卦猶小成,六十四卦乃大成,故曰“六畫而成卦”。

分陰分陽,迭用柔剛,

虞翻曰:“迭”,遞也。分陰爲柔以象夜,分陽爲剛以象晝,“剛柔”者晝夜之象。晝夜更用,故“迭【朱作“遞”。】用柔剛”【朱作“剛柔”。】矣。

釋曰 以六位言,則天道陰陽、地道柔剛、人道仁義。以卦爻言,則“陰陽”,氣也,卦本於氣,故稱“陰陽”;“剛柔”,質也,氣著於畫成質,故稱“剛柔”,理實一貫。分卦之陰陽爲剛柔之爻而迭用之,如晝夜然。爻者,卦之分體,分而後可迭用,此生爻之事。惠氏則曰“陰陽,位也;柔剛,爻也”。愚又謂分太極六畫乾坤之陰陽以起消息,迭用柔剛之爻,往來上下於六位之中。物相雜而成文,歸於既濟,故“六位而成章”也。

故《易》六位【盧、周作“畫”。】而成章。

虞翻曰:【朱無此三字。】“章”,謂文理。乾三畫成天文,坤三畫成地理。

 “六位”,本又作“六畫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迭用柔剛歸於既濟,一如乾坤各三畫之文理,故“成章”,亦所謂“順性命之理”也。虞云“乾三畫”“坤三畫”,承上“六畫”言之,不必其本作六畫,故《釋文》不言虞有異文。

第三章

天地定位,

虞翻曰:【朱無此三字。】謂乾坤。五貴二【朱誤“三”。】賤,故“定位”也。

釋曰 此以八卦陰陽相並相合舉重卦之例。“天地定位”,於太極六位甲乾乙坤貞二、五,在卦則乾坤泰否。乾坤,上篇之始;泰否,上篇之中也。

山澤通氣,

謂艮兑。同氣相求,故“通氣”。

釋曰 於六位丙艮丁兑貞五上,在卦則咸與損也。

雷風相薄,

謂震巽。同聲相應,故“相薄”。

 馬融、鄭康成、顧懽曰:“薄”,入也。

陸績曰:“相薄”,相附薄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於六位庚震辛巽貞初、二,在卦則恒與益。咸恒,下篇之始;損益,下篇之中也。

水火不相射,【朱作“䠶”,注同。《釋文》:射,食亦反,虞、陸、董、姚、王肅音亦。】

謂坎離。“射”,厭也。水火相通,坎戊離己,月三十日一會於壬,故“不相射”也。

 陸績、董遇、姚信、王肅曰:“射”,厭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於六位戊坎己離貞三、四,在卦則坎離既未濟。坎離,上篇之終;既未濟,下篇之終也。張氏曰:“會壬癸而成象於中。”

八卦相錯。

“錯”,摩,則剛柔相摩,八卦相蕩【朱作“盪”。】也。

釋曰 摩蕩即往來之義,天地、雷風、水火、山澤兩兩相合,推之一卦與八卦相交,莫不皆然,故總之曰“八卦相錯”。此注云“錯摩”,謂重卦之法,此往則彼來,此來則彼往也。如《繫辭》“錯綜其數”注云“逆上稱錯”之義,則謂重卦自下而上也。生爻往來,及每卦六爻自下而上理同。

數往者順,【《釋文》:數,色具反,又色主反。】

謂坤消從午【朱誤“五”。】至亥,上下,故“順”也。

釋曰 八卦相錯互相往來。凡“往”者,事之已著,數之者順而循其迹。“來”者,事之未形,知之者逆而迎其機。消息皆主陽,乾息自子至巳,一陽上生至六陽,未來而逆知之,如日自地下之中上升至天中也。乾消自午至亥,六陽漸消至一陽而入坤,已著而順數之,如日自天中下行至地中也。

知來者逆,

謂乾息從子至巳,下上,【朱誤“上下”。】故“逆”也。

是故易,逆數也。

“易”,謂乾,故“逆數”。此上虞義。

釋曰 卦爻迭相往來,而相錯之法皆自下而上。消息雖分上下,實自子至亥乾行一周,猶日之一周天,故“易逆數”。凡物之生,皆自微至著,君子順德,積小以高大,數之逆所以爲理之順也。

雷以動之,

荀爽曰:謂建卯之月震卦用事,天地和合,萬物萌動也。

釋曰 荀逆探下章義言,實則此但言八卦生物之才性,下乃言其布散用事也。“天地定位”四句,由乾坤下數至震巽,而坎離中氣别言於後,與乾坤括始終,八卦陰陽妙合自然之定理,數往者順也。此八句由震巽上推至乾坤,乾元發育萬物始終之序。知來者逆,八卦皆自下生,易數然也。

風以散之,

謂建巳之月萬物上達,布散田野。

雨以潤之,

謂建子之月含育萌牙【朱作“芽”。】也。

釋曰 十一月坎位,水氣含育萬物於下。至春雷動而爲雨,雷雨作解是也。

日以烜之,【盧本此下有“休遠反”三字,朱本三字在注首。】

謂建午之月太陽欲長者也。

 “烜”,本亦作“晅”。【況晚反。】又作“暅”。【徐古鄧反,又一音香元反。】

京房曰:“晅”,乾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《説文》“烜”爲“爟”之或體;“晅”,後出字;“暅”又“晅”之别體。

艮以止之,

謂建丑之月消息畢止也。

兑以説之,

謂建酉之月,萬物成孰【朱作“熟”。】也。

乾以君之,

謂建亥之月乾坤合居,君臣位得也。此上荀義。

坤以藏之。

《九家易》曰:謂建申之月坤在乾下,包藏萬物也。乾坤交索既生六子,各任其才,往生物也。又雷與風雨變化不常,而日月相推迭有來往,是以四卦以義言之。天地山澤,恒在者也,故直説名矣。

孔穎達曰:此又重明八物【周無此二字。】八卦之功用也。上四舉象,下四舉卦者,王【盧誤“生”。】肅以爲互相備也,則明雷風與震巽同用,乾坤與天地同功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乾坤六位逆數而上,震巽一,坎離二,艮兑三,乾坤臨之以生萬物,六子與乾坤所以並列而俱名八卦也。變水火爲雨日,艮兑乾坤舉卦名者,成言生物之用也。”案:雷風雨日,所以生物,艮兑成之,止而說,統於乾而藏於坤。此所以八卦布散用事,而乾坤立消息也。

第四章

帝出乎震,

崔憬曰:“帝”者,天之王氣也,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生。

釋曰 “帝”,乾元也。乾元之行周歷八卦,以成生長收藏之功。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,至立夏則巽王而萬物絜齊,餘推之可知。八卦皆乾坤二氣之流行,實乾元一氣所主宰。張氏曰:“‘帝’,天皇大帝,陽之主,即太乙也。”案:《乾鑿度》有太一行九宫之法,其數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相次,合之八卦方位,則一坎,二坤,三震,四巽,五中宫,六乾,七兑,八艮,九離。太一行之自一至九,與此由震至艮次序不同。張氏據《靈樞經》,謂太一以八卦爲常居,以九宫爲日遊是也。八卦合中央爲九宫,明堂之法所自出。

齊乎巽,

立夏則巽王而萬物絜齊。

相見乎離,

夏至則離王而萬物皆相見也。

致役乎坤,

立秋則坤王而萬物致養也。

釋曰 “役”,用也,事也。自帝言之曰“致役”,坤臣也。自萬物言之曰“致養”,坤母也。

説言乎兑,

秋分則兑王而萬物所説。

釋曰 正秋物成而説,説之故言之。

戰乎乾,

立冬則乾王而陰陽相薄。

釋曰 “戰”,接也。純乾伏坤下將出,此起坎息復之本。

勞乎坎,

冬至則坎王而萬物之所歸也。

釋曰 萬物所歸含育兼濟,故“勞”。天一生水,生生不息之本也。

成言乎艮。

立春則艮王而萬物之所成終成始也。以其周王天下,故謂之“帝”,此崔新義也。

釋曰 “言”,猶命也。艮成終成始,天命所以行而不息。震、巽,木也;離,火也;坤、艮,土也;兑、乾,金也,乾純剛,兑澤氣與乾通,海水連天,其象也;坎,水也。此以五行相生爲次,惟坤、艮分居兩方者。火金之閒有土,則順生而不相克;水木之閒有土,則逆克而適相生,此造化之妙。

萬物出乎震。震,東方也。

虞翻曰:“出”,生也。震初不見東,故不稱東方卦也。

釋曰 帝發號出令以生萬物,雷發聲以動之,故萬物隨帝而出乎震。震在東方,出生之地,言東方以明出義,不假言卦也。此八卦布散用事之位,與納甲各自爲義。虞謂震初出庚不見東方故不言卦,則乾盈甲,初不在西北,艮消丙,不在東北,何以乾云“西北之卦”、艮云“東北之卦”乎?巽、兑可例推。

齊乎巽。巽,東南【朱誤“方”。】也。齊也者,言萬物之絜齊也。

巽陽隱初,又不見東南,亦不稱東南卦,與震同義。巽陽藏室,故“絜齊”。

釋曰 震、巽旁通,陰與陽齊,雷動而風行以長養之,草木枝葉布散茂盛,物之生者始齊。由東而南,長養之方,言東南以見齊義。巽承震後,震初在内,神明其德,而温厚之氣發育於外,故萬物清絜整齊。三月律中姑洗,《傳》曰“姑洗所以修絜百物”,此乾道各正性命之驗。

離也者,明也。萬物皆相見,南方之卦也。

離爲日、爲火,故“明”。日出照物,以日【疑當爲“目”。】相見。離象三爻皆正,日中,正南方之卦也。

釋曰 火王於夏,太陽盛長,故離爲南方之卦。三畫卦似不必以爻位正不正言,離三爻在下皆正,在上皆不正,餘可例推。虞氏或皆據下卦言,明重卦之法於三畫上加之,然震初得正,何以不與艮三例?巽初失正,何以不與兑三例?聖傳立文,豈參錯若此,愚或疑焉。

聖人南面而聽天下,嚮明而治,葢取諸此也。

離南方,故“南面”。乾爲“治”,乾五之坤,坎爲耳,離爲明,故以“聽天下嚮明而治”也。

 蔡邕《明堂月令論》曰:明堂,東曰青陽,南曰明堂,西曰總章,北曰玄堂,中央曰太室。《易》曰“離也者明也,南方之卦也”,聖人南面而聽天下,嚮明而治,人君之位莫正于此焉,故雖有五名而主以明堂也。

釋曰 “取諸此”,取離卦之象也。上云“南方之卦”,特言“卦”,正爲此生文。

坤也者,地也。萬物皆致養焉,故曰“致役乎坤”。

坤陰無陽,故道廣布,不主一方,含弘光大,養成萬物。

釋曰 “無陽”,疑當爲“並陽”,陰並於陽,故其道廣大,不主一方,居中央王四季而託位於西南。

兑,正秋也。萬物之所説也,故曰“説言乎兑”。

兑三失位不正,故言“正秋”。兑象不見西,故不言西方之卦,與坤同義。兑爲雨澤,故説萬物。震爲言,震二動成兑,言從口出,故“説言”也。

釋曰 正秋陰中,萬物以成,故“説”。言正秋以起説義,不必謂兑三失正,特言正以見其得時正也。

戰乎乾。乾,西北之卦也。言陰陽相薄也。

乾剛正五,月十五日晨象西北,故“西北之卦”。“薄”,入【朱誤“反”。】也。坤十月卦,乾消剥入坤,故“陰陽相薄”也。

釋曰 西北積陰,似非乾義,而陰極陽生,乾知大始,故在坎前爲西北之卦,言卦以著陰陽相薄之義。陽卦臨陰位,入坤息復,天行所以接續不息也。虞謂十五日晨乾象由北而西,故言西北之卦,則巽十七日暮象由東而南,何不云東南之卦乎?

坎者,水也。正北方之卦也。勞卦也,萬物之所歸也,故曰“勞乎坎”。

“歸”,藏也。坎二失位不正,故言“正北方之卦”,與兑正秋同義。坎月夜中,故“正北方”。此上虞義。【朱脱圈。】

崔憬曰:以坎是正北方之卦,立冬已後萬物歸藏於坎。又陽氣伏於子,潛藏地【朱誤“也”。】中,未能浸長,勞局眾陰之中也。

釋曰 水王北方,故坎爲正北方之卦。萬物歸根,陽動三泉,孳養萌牙,爲流行不息發育暢茂之本,故爲“勞卦”。言“之卦”者,爲勞卦生文。正北方未見勞義,故先言“水”,次言“正北方之卦”,乃繼之曰“勞卦萬物之所歸”,坎之所以云“勞”於是乎明。言“正北”者,對“西北”“東北”而言。

艮,東北之卦也。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,故曰“成言乎艮”。

虞翻曰:艮三【此二字朱誤“三名艮”三字。】得正,故復稱卦。萬物成始乾甲,成終坤癸,艮東北,是甲癸之閒,故“萬物之所成終而成始”者也。

 鄭康成曰:萬物出於震,雷發聲以生之也。齊乎【《義海撮要》作“於”。】巽,相見於離,【《義海撮要》無此句。】風摇長【《義海撮要》作“動”。】以齊之也。“潔”,猶新。【《義海撮要》此下有“也”字,又有“相見于離”句。】萬物皆相見,日照之使光大,萬物皆致養焉。【《義海撮要》無“焉”字。】地氣含養,使有秀實,【《義海撮要》作“使秀實也”。】萬物之所説。草木皆老,猶以澤氣説成之。“戰”言陰陽相薄。西北,陰也,而乾以純陽臨之,猶君臣對合也。坎勞卦也,水性勞而不倦,萬物之所歸也。萬物自春出生於地,冬氣閉藏還皆入地,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,言萬物陰氣終,陽氣始,皆艮之用事。【《義海撮要》有“也”字。《漢上易》。《義海撮要》。】坤不言方者,所【下似脱“以”字。】言地之養物不專一也。【《正義》。】

《乾鑿度》孔子曰:易始於太極,太極分而爲二,故生天地。天地有春秋冬夏之節,故生四時。四時各有陰陽剛柔之分,故生八卦。八卦成列,天地之道立,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定矣。其布散用事也,震生物於東方,位在二月。巽散之於東南,位在四月。離長之於南方,位在五月。坤養之於西南方,位在六月。兑收之於西方,位在八月。乾制之於西北方,位在十月。坎藏之於北方,位在十一月。艮終始之於東北方,位在十二月。八卦之氣終,則四正四維之分明,生長收藏之道備,陰陽之體定,神明之德通,而萬物各以其類成矣。皆易之所包也,至矣哉,易之德也。又曰:歲三百六十日而天氣周,八卦用事各四十五日,方備歲焉。故艮漸正月,巽漸三月,坤漸七月,乾漸九月,而各以卦之所言【當爲“主”。】爲月也。乾者,天也,終而爲萬物始。北方,萬物所始也,故乾位在於十月。艮者,止物者也,故在四時之終,位在十二月。巽者,陰始順陽者也,陽始壯於東南方,故位在四月。坤者,地之道也,形正六月。四維正紀,經緯仲序度畢矣。又曰:乾坤,陰陽之主也。陽始于亥,形于丑,乾位在西北,陽祖微據始也。陰始於巳,形於未,據正立位,故坤位在西南,陰之正也。君道倡始,臣道終正,是以乾位在亥,坤位在未,所以明陰陽之職,定君臣之位也。又曰:八卦之序成立,則五氣變形,故人生而應八卦之體,得五氣以爲五常,仁義禮智信是也。夫萬物始出于震,震,東方之卦也,陽氣始生,受形之道也,故東方爲仁。成于離,離,南方之卦也,陽得正於上,陰得正於下,尊卑之象定,禮之序也,故南方爲禮。入於兑,兑,西方之卦也,陰用事而萬物得其宜,義之理也,故西方爲義。漸【讀爲“潛”。】于坎,坎,北方之卦也,陰氣形盛,陰【衍字。】陽氣含閇,【“閉”誤字。】信之類也,故北方爲信。夫四方之義皆統於中央,故乾坤艮巽位在四維。中央所以繩四方行也,智之決也,故中央爲智。故道興於仁,立於禮,理於義,定於信,成於智,五者道德之分,天人之際也,聖人所以通天意理人倫而明至道也。

釋曰 艮位東北,居一歲之終,爲來歲之始。艮,止也,天行不息,於是止即於是始。下云“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”,故指言東北之卦。虞云“甲癸之閒”,冬日壬癸,春日甲乙,艮在其閒,於義是也。但虞意以爲乾甲坤癸,則其閒又有巽辛,未爲脗合。總之此係八卦布散用事之位,納甲係日月進退出入之位,言非一端,各有所當,不必强合也。《乾鑿度》以信屬水、智屬土者,水土二行各兼智信二德,詳乾《文言》。

神也者,妙【“妙”朱作“玅”,注同。】萬物而爲言者也。

韓康伯曰:於此言“神”者,明八卦運動,變化推移,莫有使之然者。神則无物,妙萬物而爲言也。明則雷疾風行火炎水潤,莫不自然相與而爲變化,故能萬物既成。

 鄭康成曰:共成萬物,物不可得而分,故合謂之神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《義海撮要》。】

釋曰 變化皆神之所爲。八卦布散用事共成萬物,實皆乾坤之神。乾坤合於一元,則“神”,乾元也。以主宰萬物言曰“帝”,以妙萬物言曰“神”,此申上“幽贊神明”之義,故曰“神也者”。“妙”,後出字,古當作“眇”,“眇”,微也,微謂之眇。微而顯,不見而章,不動而變,無爲而成,亦謂之眇。後世分别異義,乃别作“妙”字。神无方易无體,夫微之顯,以一貫萬,元藏於中,而雷風水火山澤自然發育萬物於外,各正而保合,是謂“妙萬物”。

動萬物者莫疾乎雷。

崔憬曰:謂春分之時,雷動則草木滋生,蟄蟲發起,所動萬物莫急於此也。

釋曰 此以下六句,即上節八卦布散用事之序。惟不言“乾坤”,六子用事,皆乾坤之神也。“疾”,速也。“莫疾”、“莫熯”、“莫説”、“莫潤”、“莫盛”,皆以形容其妙。惠氏謂四時分而效職,所謂各正也。

橈萬物者莫疾乎風。【《釋文》:橈,徐乃飽反,王肅乃教反,又呼勞反。】

言風能鼓橈萬物,春則發散草木枝葉,秋則摧殘草木枝條,莫急於風者也。

釋曰 “橈”,屈也。氣候寒暑温涼皆因風而變,“草上之風必偃”。

燥萬物者莫熯乎火。

言火【“火”字疑衍。】能乾燥萬物,不至潤溼,【朱、盧作“濕”。】於陽物之中莫過乎火。“熯”,亦燥也。

 王肅曰:“熯”,火氣也。【呼但反。】

徐作“暵”,曰:“暵”,熱暵也。【音漢。並《釋文》。】

《説文》:“暵”,乾也,《易》曰“燥萬物者,莫暵于離”。【《韻會》引小徐本“離”作“火”,是。】

釋曰 崔意謂陽物燥烈之氣,可以使萬物乾燥者,莫過乎火。

説萬物者莫説乎澤。

言光説萬物,莫過以澤而成説之也。

釋曰 澤氣養萬物使成熟,故“説”。

潤萬物者莫潤乎水。

言滋潤萬物,莫過以水而潤之。

釋曰 潤萬物之根荄,使能發榮滋長。

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。【《釋文》:盛,是政反。】

言大寒立春之際,艮之方位,萬物以之始而爲今歲首,以之終而爲去歲末,此則叶夏正之義,莫盛於艮也。此言六卦之神用而不言乾坤者,以乾坤而法【盧、周作“發”。】天地,无爲而无不爲,能成雷風等有爲之神妙也。艮不言山,獨舉卦名者,以動橈燥潤,功是雷風水火,至於終始萬物,於山義則不然,故言卦,而餘皆稱物,各取便而論也。此崔新義也。

 鄭康成曰:“盛”,裹也。【音成。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鄭讀“盛”爲“以器盛物”之“盛”,謂包囊萬物也。

故水火相逮,

孔穎達曰:上章言“水火不相入”,此言“水火相逮”者,既不相入,又不相及,則无成物之功,明性雖不相入而氣相逮及。

 “相逮”,或作“不相逮”,鄭、宋、陸、王肅、王廙無“不”字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《漢書·郊祀志》引作“水火不相逮,靁風不相誖”。

釋曰 六子各效其能以生萬物,其妙如此。萬物必兼此六者而後成,故乾元以一氣運之,使一陰一陽合而成物,相逮不相悖通氣,而神之妙至矣。故能變化盡成萬物,保合太和,此卦所以重、爻所以生,六十四卦所以同歸既濟也。“相逮”上有“不”字者非是,“相逮”即“不相射”之意。

雷風不相悖,

孔穎達曰:上言“雷風相薄”,此言“不相悖”者,二象俱動,若相薄而相悖逆則相傷害,亦无成物之功,明雖相薄而不相逆者也。

山澤通氣,

崔憬曰:言山澤雖相縣遠而氣交通。

然後能變化,既成萬物也。

虞翻曰:謂乾變而坤化。乾道變化,各正性命,成既濟定,故“既成萬物”矣。

釋曰 此神明之德,聖人所幽贊而通之,以類萬物之情者。

第五章

乾,健也。

虞翻曰:精剛自勝,動行不休,故“健”也。

坤,順也。

純柔,承天時行,故“順”。

震,動也。

陽出動行。

巽,入也。

乾初入陰。

釋曰 陰順陽性,陽入而陰凝之,故巽兼順、入二義。不言“順”者,言巽則順義自明。《彖傳》云“健而巽”之等,巽非徒訓“順”,謂“順以入”,如風之泠然善也。

坎,陷【朱、盧作“䧟”,注同。】也。

陽陷陰中。

釋曰 乾元亨坤,入之深,如水之陷地中。

離,麗也。

日麗乾剛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离是陰卦而陽精所舍,陰附麗於陽,象日之附麗於天。”

艮,止也。

陽位在上,故“止”。

釋曰 陽止於上,如山鎮地。

兑,説也。

震爲大笑,陽息震成兑,震言出口,故“説”。此上虞義也。

釋曰 澤氣養物,以陰成陽,故“説”。以上釋八卦名義,所謂神明之德。

乾爲馬。

孔穎達曰:乾象天,行健,故“爲馬”。

 鄭氏《洪範五行傳》注曰:天行健,馬,畜之疾行者也。《周禮·夏官·校人》:王馬凡二百一十六匹。鄭氏曰:易乾爲馬,此應乾之筴。

坤爲牛。

坤象地,任重而順,故“爲牛”。

 鄭氏《洪範五行傳》注曰:牛,畜之任重者也。《周禮》説:牛能任載,地類也。【《大司徒》注。】又説:牛屬土。【《庖人》注。】

震爲龍。

震象龍動,故“爲龍”。此上孔《正義》。

 《子夏傳》説:龍所以象陽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乾爻六龍。震,乾元,故爲龍。”

巽爲雞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應八風也。風應節而變,變不失時。雞時至而鳴,與風相應也。二九十八主風,精爲雞,故雞十八日剖而成雛。二九順陽歷,故雞知時而鳴也。

 《洪範》、《周禮》説:雞屬木。

賈子曰:雞者,東方之牲也。【《胎教》文。】

釋曰 萬物皆生於陽,故數以九計。巽數八,二九十八,八主風,其精所生物,於畜爲雞。

坎爲豕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污辱卑下也。六九五十四主時,精爲豕,故【朱、盧作“坎”。】豕懷胎四月而生,宣時理節,是其義也。

 《洪範》、《周禮》説:豕屬水。《詩箋》曰:豕之性能水。

“豕”,京作“彘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水數六,六九五十四。四主時,其精所生物,於畜爲豕。豕四月生,應四時之數,故曰“宣時理節”。

離爲雉。

孔穎達曰:離爲文明,雉有文章,故“離爲雉”。

 劉向《五行傳説》曰:雉以赤色爲主,於《易》“離爲雉”。

艮爲狗。

《九家易》曰:艮止,主守禦也。艮數三,七九六十三。三主斗,斗爲犬,故犬懷胎三月而生。斗運行十三時日出,故犬十三日而開目。斗屈,故犬卧屈也。斗運行四帀,犬亦夜繞室也。火之精,畏水不敢飲,但舌䑛水耳。犬鬬,以水灌之則解也。犬近奎星,故犬淫,當路不避人者也。

 《周禮》説:《説卦》“艮爲狗”,艮卦在丑,艮爲止,以能吠守止人則屬艮,以能言則屬兑,兑爲言故也。【《周禮·秋官·犬人·序官》疏,葢約鄭義。】

釋曰 艮數三,七九六十三。三主斗,斗象次日月,有杓衡魁三體也。其精所生物,於畜爲狗,故狗三月而生。李氏道平曰:“斗之運行,如杓指寅日出,從寅至寅帀一日,是行十三時日出,故犬生十三日而開目也。斗一至四爲魁,五至七爲杓,其形曲屈,故犬卧亦形屈也。斗一夜運四帀,故犬亦夜行繞室也。犬稟陽氣,故爲火精,畏水不敢飲,但以舌䑛之耳。犬鬭以水灌之則解,水克火也。西方七㝛,婁與奎次,是婁金狗近奎木狼也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‘奎’曰‘對豕’,主溝瀆,故犬淫當路不避人者也。”案:李申《九家》頗詳,但婁、奎相近實於艮義無涉,《九家》説近漫衍。

兑爲羊。

孔穎達曰:兑爲説。羊者,順從之畜,故“爲羊”。

 鄭康成曰:其畜好剛鹵。【《周禮·夏官·羊人·序官》疏。】

王廙曰:羊者,順之畜故爲羊也。【《正義》。】

賈子曰:羊者,西方之牲也。【《胎教》文。】

釋曰 羊之爲畜好剛鹵之地,故屬兑。以上言“遠取諸物”。

乾爲首。

乾尊而在上,故“爲首”。

坤爲腹。

坤能包藏含容,故“爲腹”也。

震爲足。

震動用,故“爲足”。

釋曰 陽動乎下。

巽爲股,

巽爲順,股順隨於足,故“巽爲股”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巽進退,故爲股。”

坎爲耳。

坎北方主聽,故“爲耳”。

離爲目。

離南方主視,故“爲目”。

釋曰 《淮南·精神訓》云:“耳目者,日月也。”

艮爲手。

艮爲止,手亦止持於物使不動,故“艮爲手”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止物於上,震足艮手,反對之象。”

兑爲口。

兑爲説,口所以説言,故“兑爲口”。此上孔《正義》。

 鄭康成曰:兑爲口,兑上開似口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此節八句,鄭本在“乾爲馬”前。【《漢上易》。案:《釋文》不言鄭本有異。】

釋曰 兑上開似口。兑息震,震言從口出,故爲口。以上言“近取諸身”。

乾,天也,故稱乎父。坤,地也,故稱乎母。

崔憬曰:欲明六子,故先説乾稱天父,坤稱地母。

 陸績曰:“稱乎母”,取含養也。【《太平御覽》三十六。】

釋曰 天萬物資始,猶人受氣於父,故尊而稱之擬乎父。地萬物資生,猶人受形於母,故親而稱之擬乎母。此伏羲畫乾坤定夫婦以立父子之本。

震一索而得男,故謂之長男。巽一索而得女,故謂之長女。坎再索而得男,故謂之中男。離再索而得女,故謂之中女。艮三索而得男,故謂之少男。兑三索而得女,故謂之少女。

孔穎達曰:“索”,求也。以【此下朱、盧衍“求”字。】乾坤爲父母而求其子也,得父氣者爲男,得母氣者爲女。坤初求得乾氣爲震,故曰“長男”。坤二得乾氣爲坎,故曰“中男”。坤三得乾氣爲艮,故曰“少男”。乾初得坤氣爲巽,故曰“長女”。乾二得坤氣爲離,故曰“中女”。乾三得坤氣爲兑,故曰“少女”。此言所以生六子者也。

 馬融曰:“索”,數也。

王肅曰:“索”,求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以乾坤爲父母而求其子也,得父氣者爲男,得母氣者爲女。【《正義》。】

釋曰 以天地合而萬物生言,則“索”,交索也。以天施地生言,則“索”,以乾索坤也。乾元索坤,一索得男則爲長男,一索得女則爲長女,中少順而次之,所謂兄弟天倫也。此申“乾道成男,坤道成女”之義。包羲法象天地以立人倫,易象之最大者,故特詳之。

第六章

乾爲天,

宋衷曰:乾動作不解,天亦轉運。

 鄭康成曰:天清明无形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爲圜,

宋衷曰:動作轉運,非圜不能,故“爲圜”。

釋曰 天道曰圜。

爲君,

虞翻曰:貴而嚴也。

爲父,

虞翻曰:成三男,其取【朱作“取其”。】類大,故“爲父”也。

釋曰 君父至尊之象,君者臣之天也,父者子之天也。父子正則人類孳生不已,故“取類大”。

爲玉,爲金,

崔憬曰:天體清明而剛,故“爲玉爲金”。

爲寒,爲冰,

孔穎達曰:取其西北冰寒之地。

崔憬曰:乾主立冬已後冬至已前,故“爲寒爲冰”也。

爲大赤,

虞翻曰:太陽爲赤,月望出入時也。

崔憬曰:乾四月純陽之卦,故取盛陽色爲大赤。

釋曰 乾起坎,故爲“寒冰”,終於離,故爲“大赤”。月望出入時與日光接,有赤色,亦其象。

爲良馬,

虞翻曰:乾善,故“良”也。

爲老馬,

《九家易》曰:言氣衰也,息至巳,必當復消,故“爲老馬”也。

爲瘠馬,

崔憬曰:骨爲陽,肉爲陰。乾純陽爻骨多,故“爲瘠馬”也。

 鄭康成曰:凡骨爲陽,肉爲陰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王廙曰:健之甚者,爲多骨也。

“瘠”,京、荀作“柴”,曰:多筋幹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枯枝爲柴,亦“瘠”義。

爲駁【朱作“𩢃”,“駁”之譌體。盧、周作“駮”,注同。】馬,

宋衷曰:天有五行之色,故“爲駁馬”也。

 王廙曰:駮馬能食虎豹,取其至健也。【《正義》。】

《爾雅》:駵白。“駁”,樊光、孫炎引《易》“乾爲駁馬”。【《詩·駧》正義。】

《爾雅》又曰:“駮”,如馬,食虎豹。

釋曰 此引宋注“天有五行之色”,則字當作“駁”。“駁”,不純也,《釋文》同。《正義》引王廙説,字作“駮”,从馬,交聲。

爲木果。

宋衷曰:羣星著天,似果實著木,故“爲木果”。

釋曰 木之果實,陽功之成也。艮上即乾上,爻稱“碩果不食”。剥反爲復,則果入地而復生木,乾元之成終成始也。

坤爲地,

虞翻曰:柔道靜。

爲母,

虞翻曰:成三女,能致養,故“爲母”。

爲布,

崔憬曰:徧布萬物於致養,故“坤爲布”。

釋曰 養萬物而徧布之。“布”即“方”義,“布帛”、“泉布”皆取義於此。

爲釜,

孔穎達曰:取其化生成孰,【朱作“熟”。】故“爲釜”也。

爲吝嗇,

孔穎達曰:取地生物而不轉移,故“爲吝嗇”也。

 “吝”,京作“遴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爲均,

崔憬曰:取地生萬物不擇善惡,故“爲均”也。

 鄭氏《周禮·均人》注曰:《易》坤爲均。今書亦有作“旬”者。

釋曰 “均”,平徧也。十日爲旬,亦平徧之義。

爲子母牛,

《九家易》曰:土能生育,牛亦含養,故“爲子母牛”也。

釋曰 “子母牛”,牝牛之小者,即離象,坤之中氣也。

爲大輿,【盧、周作“轝”,注同。】

孔穎達曰:取其能載,故“爲大輿”也。

爲文,

《九家易》曰:萬物相雜,故“爲文”也。

爲眾,

虞翻曰:物三稱羣,陰爲民,三陰相隨,故“爲眾”也。

爲柄,

崔憬曰:萬物依之爲本,故“爲柄”。

其於地也爲黑。

崔憬曰:坤十月卦,極陰之色,故“其於色也爲黑”矣。

釋曰 坤爲地,地有五色,就地之中而别之,則黑壤純乎坤象。

震爲雷,

虞翻曰:太陽火得水有聲,故“爲雷”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乾坤以坎離戰陰陽,交會於壬而生震,故云‘太陽火得水’也。”案:雷動則雨施,水火相逮也。

爲駹,【朱誤“駀”,注同。】

“駹”,蒼色,震東方,故“爲駹”。舊讀作“龍”,上巳爲龍,非也。

 干寶曰:“駹”,雜色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“駹”,諸家多作“龍”。鄭康成曰:“龍”,讀爲“尨”,取日出時色雜也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釋曰 蒼者,玄黄之雜。鄭、虞、干義同。龍與駹、尨古多通借,然其義易譌,故鄭云當爲以正之。

爲玄黄,

天玄地黄。震,天地之雜物,故“爲玄黄”。

爲專,

陽在初隱靜,未出觸坤,故“專”,則乾“靜也專”。延叔堅説“以專爲旉,大布”,非也。此上虞義【此下朱有“者”字。】也。

 姚信曰:“專”,一也。

“專”,鄭市戀反。

諸家“專”作“旉”。【王肅音孚。】

干寶曰:花之通名,鋪爲花貌謂之𧀮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虞、姚讀“專”如字,震内體爲專。鄭讀爲“轉”,雷行回轉也。延叔堅訓“布”,即《説文》“尃”字。干云“花貌”,亦鋪布之義,春氣發生,陽德布施也。“旉”、“專”形近易譌,師説遂異。

爲大塗,

崔憬曰:萬物所出在春,故“爲大塗”,取其通生性也。

 鄭康成曰:國中三道曰塗。震上值房心,塗而大者,取房有三塗焉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王廙曰:“大塗”,萬物所出。【《御覽》百九十五。】

爲長子,

虞翻曰:乾一索,故“爲長子”。

爲決躁,

崔憬曰:取其剛在下動,故“爲決躁”也。

釋曰 動得正爲決,過爲躁,震外體爲躁。

爲蒼筤竹,

《九家易》曰:“蒼筤”,青也。震陽在下,根長堅剛,陰爻在中,使外蒼筤也。

 “筤”,或作“琅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張氏曰:“震、巽皆東方。巽陽在上,下有伏震,故中實而爲木。震陽在下,中有伏巽,故中空而爲竹、爲萑葦。”案:“琅”,叚借字。

爲萑【唐石經作“雚”,俗字。】葦,

《九家易》曰:“萑葦”,蒹葭也。根莖叢生,蔓衍相連,有似雷行也。

 鄭康成曰:竹類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其於馬也爲善鳴,

虞翻曰:爲雷,故“善鳴”也。

爲馵【朱作“𮩴”,注同。唐石經作“馵”。】足,爲作足,

馬白後左足爲“馵”。震爲左、爲足、爲有,初陽白,故“爲作【朱無“作”字。】足”。

 “馵”,京荀作“朱”,曰:陽在下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爲有”,李氏道平謂“有”當作“後”,是也。注末句朱無“作”字,葢脱“馵”字耳,其下又佚釋“作足”之文。如盧、周本,則“故爲”上有脱句。陽明陰暗,故曰“初陽白”。京、荀作“朱”,亦取陽在下之義。姚氏則曰:“白者陰氣。陽初萌,尚伏陰中,故白。”

爲旳【朱作“的”,注同。】顙,

“旳”,白;“顙”,額也。震體頭在【朱誤“左”。】口上白,故“旳顙”,《詩》云“有馬白顛”,是也。此上虞義也。

 《説文》:“旳”,明也,从日,勺聲。《易》曰“爲旳顙”。又曰:“馰”,馬白頟也,从馬,勺聲。《易》曰“爲馰顙”。

“旳”,字又作“的”。

釋曰 震體乾,乾爲首,兑爲口,震長兑少,震體乾首而在兑口上,“顙”也。惠氏曰:“震反生,以初爲顙,初陽白,故爲‘旳顙’。‘旳’,明也,旳顙之馬謂之‘馰’。《易》有異文,許兩稱之。今本作‘的’,‘旳’之俗。”

其於稼也爲反生,

宋衷曰:陰在上,陽在下,故“爲反生”。謂枲豆之類,戴甲而生。

 鄭康成曰:生而反出也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“反”,虞作“阪”,曰:“阪”,陵阪也。

陸績曰:“阪”,當爲“反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姚氏曰:“凡物皆反生,言‘稼’,舉眾多也。”案:生氣在下,反而上出,枲豆戴莩甲而出,其象也。枲豆生於陵阪,故虞作“阪”。抑又思之,稼歷三時,震在春,耕種之時,故爲反生,對夏芸秋穫而言。枲豆得震氣,春種夏熟,其象先著耳。

其究爲健,爲蕃鮮。

虞翻曰:震巽相薄,變而至三,則下象究。與四成乾,故“其究爲健爲蕃鮮”。巽究爲躁卦,躁卦則震,震【朱脱此字。】雷巽風無形,故卦特變耳。

釋曰 姚氏曰:“‘究’,極也。陽由初息,至三成乾,故‘健’。物極必反,震化成巽,天地變化草木蕃,出震齊巽,萬物畢達,故‘蕃鮮’,‘鮮’,明也。出震齊巽,四月消息爲乾,故‘其究爲健爲蕃鮮’。”似較虞義尤合。

巽爲木,

宋衷曰:陽動陰靜,二陽動於上,一陰安靜於下,有似於木也。

爲風,

陸績曰:風,土氣也。巽,坤之所生,故“爲風”,亦取靜於本而動於末也。

爲長女,

荀爽曰:柔在初。

爲繩直,

翟玄曰:上二陽共正一陰,使不得邪僻,如繩之直。

孔穎達曰:取其號令齊物如繩直也。

爲工,

荀爽曰:以繩木,故“爲工”。

虞翻曰:爲近利市三倍,故“爲工”。《子夏》曰:“工居肆。”

 或説鄭本“工”作“墨”。【《晁氏易》。】

釋曰 張氏曰:“‘工’,規榘也,所以齊物。物齊乎巽,注廣其義爲百工。”案:繩墨同類,故爲“墨”,然《釋文》不出鄭本異文。

爲白,

虞翻曰:乾陽在上,故“白”。

孔穎達曰:取其風吹去塵,故絜白也。

釋曰 此顯明絜白之義。姚氏則曰:“陰在初,故白。”

爲長,

崔憬曰:取風行之遠,故“爲長”。

爲高,

虞翻曰:乾陽在上長,故“高”。

孔穎達曰:取木生而高上。

釋曰 乾陽自下而升,惟長故高。

爲進退,

虞翻曰:陽初退,故“進退”。

荀爽曰:風行无常,故“進退”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震進巽退併在初。”

爲不果,

荀爽曰:風行或東或西,故“不果”。

爲臭,

虞翻曰:“臭”,氣也。風至知氣,巽二入艮鼻,故“爲臭”,《繫》【朱作“系”。】曰“其臭如蘭”。

 王肅作“爲香臭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巽二動則成艮,艮爲鼻,風動氣入鼻,故“爲臭”。

其於人也,爲宣髮,

虞翻曰:爲白,故“宣髮”。馬君以“宣”爲“寡髮”,非也。

 “宣”,諸家多作“寡”。

鄭康成曰:寡髮,取四月靡草死,髮在人體,猶靡草在地。【《周禮·考工記·車人》疏。】又《周禮》注引《易》“巽爲宣髮”,説曰:頭髮顥落曰宣。【《車人》注。】

釋曰 “宣”、“寡”形近字異,大意同。

爲廣顙,

變至三,【朱誤二。】坤爲廣,四動成乾爲顙,在頭,口上,故“爲廣顙”。與震旳顙同義。震一陽,故“旳顙”。巽變乾二陽,故“廣顙”。

 “廣”,鄭作“黄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巽長兑少,巽變乾二陽,體乾首,在兑口上,亦“顙”象。鄭作“黄”者,“黄”、“廣”古字通。

爲多白眼,

爲白,離目上向,則白眼見,故“多白眼”。

釋曰 六畫卦中互離。

爲近利市三倍;

變至三成坤,坤爲“近”;四動乾,乾爲“利”;至五成噬嗑,故稱“市”;乾三爻爲“三倍”,故“爲近利市三倍”。動上【朱誤“土”。】成震,故“其究爲躁卦”。八卦諸爻唯【朱誤“爲”。】震、巽變耳。

釋曰 噬嗑三陽爻象利三倍。

其究爲躁卦。

變至五成噬嗑爲市,動上成震,故“其究爲躁卦”。明震内體爲專,外體爲躁。此上虞義。

坎爲水,

宋衷曰:坎陽在中,内光明,有似於水。

爲溝瀆,

虞翻曰:以陽闢坤,【朱作“坎”。】水性流通,故“爲溝瀆”也。

爲隱伏,

虞翻曰:陽藏坤中,故“爲隱伏”也。

爲矯揉,【朱作“輮”,注同。】

宋衷曰:曲者更直爲矯,直者更曲爲揉。水流有曲直,故“爲矯揉”。

 “矯”,一本作“撟”。“揉”,王廙同,馬、鄭、陸、王肅作“輮”。

【輮,如九反,王肅奴又反,又女九反,又如又反。】京作“柔”,荀作“橈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《説文》無“揉”字,葢古祇作“柔”。柔有曲意,“輮”亦叚借字。“橈”,曲也,與“柔”聲義相近。《集解》引宋注,則字當作“揉”。《釋文》引宋云“使曲者直、直者曲爲揉”,葢約文。

爲弓輪,

虞翻曰:可矯輮,【盧、周作“揉”。】故“爲弓輪”。坎爲月,月在於庚爲弓,在甲象輪,故“弓輪”也。

 “輪”,姚作“倫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倫”,叚借字。

其於人也,爲加憂,

兩陰失心爲多眚,故“加憂”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‘失’,當爲‘夾’,逸象坎爲心。”

爲心病,

爲勞而加憂,故“心病”。亦以坎【朱誤“坤”。】爲心,坎二【朱誤“三”。】折坤爲“心病”。此上虞義也。

釋曰 坎爲心,坤體被折,病象,合之爲“心病”。

爲耳痛,

孔穎達曰:坎,勞卦也。又主聽,聽勞則耳痛。

釋曰 坎爲耳,爲疾,故“耳痛”。

爲血卦,爲赤,

孔穎達曰:人之有血,猶地之【盧、周無“之”字。】有水。“赤”,血色也。 案:【案上朱少空一格。】十一月一陽爻生在坎陽氣初生於黄泉,其色赤也。

其於馬也,爲美脊,

宋衷曰:陽在中央,馬脊之象也。

爲亟心,【《釋文》:亟,紀力反,王肅去記反。】

崔憬曰:取其内陽剛動,故“爲亟心”也。

 “亟”,荀作“極”,曰:“極”,中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亟心下首薄蹄曳,皆馬勞之象。荀作“極”訓“中”,蓋謂馬之忠心於主者,與“美脊”爲類,亦惟忠心,故行地无疆而不辭勞也。引而伸之,則凡中心皆坎象,不必謂馬。

爲下首,

荀爽曰:水之流首卑下也。

釋曰 馬過勞則心亟而屢下其首。乾爲首,在陰下,“下首”之象。

爲薄蹄,

《九家易》曰:薄蹄者在下,水又趨下,趨下則流散,流散則薄,故“爲薄蹄”也。

釋曰 馬歷險多勞極則蹄薄而足曳。

爲曳,

宋衷曰:水摩地而行,故“曳”。

釋曰 水迫地蕩漾,曳象。

其於輿也,爲多眚,

虞翻曰:“眚”,敗也。坤爲大車,坎折坤體,故爲車“多眚”也。

 王廙曰:“眚”,病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爲通,

水流瀆,故“通”也。

爲月,

坤爲夜,以坎陽光坤,故“爲月”也。

 鄭康成曰:臣象也。【《文選》謝希逸《月賦》注。】

釋曰 “通”,坎象之至善者。月又其本也,月象退在下者,蓋不敢敵日之義。坎在離前,水可先火,月不可先日,退在下,所以明君臣之義歟。

爲盜。

水行潛竊,故“爲盜”也。

釋曰 此坎象之至不善者。水火能生人,亦能殺人,故坎有盜象,離有折上槁之象。

其於木也,爲堅多心。

陽剛在中,故“堅多心”,棘棗屬也。此上虞義也。【朱脱圈。】

孔穎達曰:乾、震、坎皆以馬喻,乾至健,震至動,坎至行,故皆可以馬爲喻。坤則順,艮則止,巽亦順,離文明而柔順,兑柔説,皆无健,故不以馬爲喻也。唯坤卦《彖》【盧、周無“彖”字。】“利牝馬”,取其行不取其健,故曰“牝”也。坎亦取其行不取其健,皆外柔,故爲“下首”、“薄蹄”、“曳”也。

釋曰 震、坎皆得乾氣而動行,故有馬象。坤之“牝馬”,則取與乾合德也。沖遠用王弼義,未達取象之指。

離爲火,

崔憬曰:取卦陽在外,象火之外照也。

爲日,

荀爽曰:陽外光也。

爲電,

鄭玄曰:取火明也。久明似日,暫明似電也。

爲中女,

荀爽曰:柔在中也。

爲甲冑,

虞翻曰:外剛,故“爲甲”。乾爲首,巽繩貫甲而在首上,故“爲冑”。“冑”,兜鍪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巽象半見於乾上,中貫之。”

爲戈兵,

乾爲金,離火斷乾,燥而鍊之,故“爲戈兵”也。

其於人也,爲大腹,

象日常滿,如妊【朱作“姙”。】身婦,故“爲大腹”。乾爲“大”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離者陰之受陽,故象妊身婦。‘其於人’,亦謂乾也,腹有乾,故‘大’。”

爲乾卦,

火日熯燥物,故“爲乾卦”也。

 鄭康成曰:“乾”,當爲“幹”,陽在外能幹正也。

“乾”,董作“幹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离者陰麗陽,故取陽能幹正之義。《易》道主陽,坎爲血卦,陰凝陽也。離爲幹卦,陽正陰也。虞讀如字,“日以烜之”之義。張氏曰:“坎爲乾精,离爲乾氣。”

爲鼈,爲蟹,爲蠃,爲蚌,爲龜,

此五者,皆取外剛内柔也。

 鄭康成曰:骨在外。【《周禮·攷工記·梓人》疏。】

“鼈”,本又作“鱉”。“蠃”,京作“螺”,姚作“蠡”。“蚌”,本又作“蜯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蠃”,本“蜾蠃”字,“蠃蚌”字亦用之。李氏富孫曰:“《眾經音義》云:‘螺,古文蠃,蠡本爲蟲齧木中,又與螺通。’《文子》曰:‘聖人法蠡蚌而閉户。’‘蜯’者,‘蚌’之俗。”

其於木也,爲折【朱作“科”。】上槁。【盧、周作“稾”。】

巽木在離中,體大過死。巽蟲食心,則“折”也。蠹蟲食口木,故“上槁”。【盧作“稾”、周作“槀”。】或以離火燒巽,故“折上【朱誤“於折”。】槁”。【以下兩“槁”字盧、周作“稾”。】此上虞義。

宋衷曰:陰在内則空中,木中空則上科槁也。

 “折”,諸家皆作“科”。“槁”,鄭作“槀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曰:“科上”者,陰在内爲疾。【《漢上易》。】

或本“槁”作“稿”,干作“熇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六畫卦離互巽,巽爲風主蟲,蟲食木心,則折傷於中,而枝條之上枯槁。注云“蠹蟲食口木”,句有倒字,當云“蠹蟲口食木”,六畫卦互兑爲口也。“折”,諸家皆作“科”,訓“空”,木有蟲而病,故中空而上槁,鄭、宋義大同。“槁”,《説文》作“槀”,“槀”,正字;“稿”,叚字。干作“熇”,謂火氣過甚,旱熯如焚而木萎也。離時木盛長而象折上槁者,著陰生也。坎時木盡落而象堅多心者,著陽在中也。君子尚消息,見微知著,震陽出則反生而爲旉矣。

艮爲山,

宋衷曰:二陰在下,一陽在上。陰爲土,陽爲木,土積於下,木生其上,山之象也。

釋曰 惠氏曰:“坤爲土,陽止坤上,故爲山。”

爲徑路,

虞翻曰:艮爲山中徑路。震陽在初,則爲大塗,艮陽小,故“爲徑路”也。

 鄭康成曰:田閒之道曰徑路。艮爲之者,取山閒鹿兔之蹊。【《初學記》二十四。】

王廙曰:物始,故“爲徑路”。【《御覽》百九十五。】

釋曰 艮成終即成始,氣漸正月,在震前,陽通而尚微,故“爲徑路”。

爲小石,

陸績曰:艮,剛卦之小,故“爲小石”者也。

 《春秋説題辭》曰:《周易》“艮爲山爲小石”,石,陰中之陽,陽中之陰,陰精補陽,故山含石。

釋曰 “石”,土之陽也。

爲門闕,

虞翻曰:乾【朱作“艮”。】爲“門”,艮陽在門外,故“爲門闕”。兩小山,“闕”之象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乾三,故門外。艮下二偶爲兩小山。”

爲果蓏,

宋衷曰:木實謂之“果”,草實謂之“蓏”。桃李瓜瓞之屬,皆出山谷也。

 馬融曰:“果”,桃李之屬。“蓏”,瓜瓠之屬。

“果蓏”,京本作“果墮”之字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乾爲木果,艮得乾上,故爲“果蓏”。京假“墮”爲“蓏”。李氏富孫曰:“《史記·貨殖傳》‘果陏蠃蛤’,《漢·食貨志》作‘果蓏’。‘陏’當即‘隋’之省,《詩·氓》傳釋文云‘隋,字又作墮,隋、蓏音相近’。京作‘墮’,即《史記》‘陏’字。”

爲閽寺,【《釋文》:寺,如字,徐音侍。】

宋衷曰:閽人主門,寺人主巷,艮爲止,【盧誤“主”。】此職皆掌禁止者也。

 “寺”,亦作“䦙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䦙”,俗字,見《集韻》。

爲指,

虞翻曰:艮手多節,故“爲指”。

 或稱鄭本作“爲小指”。【《晁氏易》。】

爲拘,

虞翻曰:指屈伸制物,故“爲拘”。“拘”,舊作“狗”,上已爲“狗”,字之誤。

 今本“拘”作“狗”。

爲鼠,

虞翻曰:似狗【朱作“㺃”。】而小,在坎穴中,故“爲【朱脱“爲”字。】鼠”,晉九四是【朱脱“是”字。】也。

釋曰 艮有坎半象,晉九四體艮坎。

爲黔喙之屬,【《釋文》:黔,其廉反,徐音禽,王肅其嚴反。喙,況廢反,徐丁遘反。】

馬融曰:“黔喙”,肉食之獸,謂豺狼之屬。“黔”,黑也,陽玄在前也。

 “黔”,鄭作“黚”,【《釋文》。《音訓會通》云:“陸作黚,竝注文二句,皆爲陸注。】”曰:謂虎豹之屬貪冒之類,【《釋文》、《漢上易叢説》。】取其爲山獸。【《漢上易叢説》。】

《説文》:“黔”,黎也,《易》曰“爲黔喙”。“黚”,淺黄黑也。

釋曰 “黔”“黚”聲義皆相近。黄、黑皆坤色,陰開在乾首下,是“喙”。《音訓》引《釋文》“喙”作“𧰺”,别體字。

其於木也,爲堅【盧、周無“堅”字。】多節。

虞翻曰:陽剛在外,故“多節”,松柏之屬。

 一本無“堅”字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陸但云“一本無堅字”,不云“虞本”,注述經省耳。

兑爲澤,

虞翻曰:坎水半見,故“爲澤”。

宋衷曰:陰在上,令下溼,【朱、盧作“濕”。】故“爲澤”也。

爲少女,

虞翻曰:坤三索,位在末,故“少”也。

爲巫,

乾爲神,兑爲通,與神通氣,女故“爲巫”。

釋曰 兑息即乾,故與神通氣。兑亦爲通者,澤水流通,又山澤通氣也。

爲口舌,

兑爲【朱作“得”。】震聲,故“爲口舌”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震以陽爲聲,息兑,故兑爲震聲。”

爲毁折,

二折震足,故“爲毁折”。

爲附決,【《釋文》:決,如字,徐音穴。】

乾體未【朱、盧作“末”。】圜,故“附決”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乾陽至二,陰猶附之,故‘乾體未圜’,當決而去之也。”

其於地也,爲剛鹵,

乾二陽在下,故“剛”;澤水潤下,故鹹。此上虞義。【朱脱圈。】

朱仰之曰:取金之剛不生也。剛鹵之地不生物,故“爲剛鹵”者也。

釋曰 鹵,西方鹹地也。

爲妾,

虞翻曰:【朱脱此三字。】三少女位賤,故“爲妾”。

爲羔。

“羔”,女使,皆取位賤,故“爲羔”。舊讀以震“駹”【朱誤“駀”。】爲“龍”,艮“拘”爲“狗”,兑“羔”爲“羊”,皆已見上,此爲再出,非孔子意也。震已爲長男,又言長子,謂以當繼世守宗廟主祭祀,故詳舉之。三女皆言長、中、少,明女子各當外成,故别見之,此其大例者也。此上虞義。

 “羔”,今本作“羊”,或稱鄭作“陽”,曰:此陽謂【臧云“當作讀”。】【《音訓》無“爲”字。】養。无家女行賃炊爨,今時有之,賤於妾也。【《晁氏易》、《漢上易》。】羊,【當爲“養”。】女使。【《周易玩辭》。】

此六子依求索而爲次第也。本亦有以三男居前,三女後從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養”,厮養也。臧氏庸云:“虞作‘羔’,注‘爲女使’,義與鄭同,亦當作‘養’。虞云‘舊讀爲羊,已見上,此爲再出,非孔子意也’。使作‘羔’爲小羊,仍再出矣。葢舊讀爲‘羊’,及鄭本作‘陽’,皆聲近之譌。《釋文》載虞本爲‘羔’,則‘養’字之脱其下半耳。”案:本或以三男在前三女在後,與上節次第不合,非是。

《釋文》云:“荀爽、《九家》,《集解》本乾後更有四,‘爲龍爲直爲衣爲言’。巛後有八,‘爲牝爲迷爲方爲囊爲裳爲黄爲帛爲漿’。震後有三,‘爲王爲鵠爲鼓’。巽後有二,‘爲楊爲鸛’。坎後有八,‘爲宫爲律爲可爲棟爲叢棘爲狐爲蒺蔾爲桎梏’。離後有一,‘爲牝牛’。艮後有三,‘爲鼻爲虎爲狐’。兑後有二,‘爲常爲輔頰’。記之於此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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