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周易集解補釋
    1. 卷第十四
      1. 第十一章

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十四


第十一章


是故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,

干寶曰:發初言“是故”,總眾篇之義也。

虞翻曰:“太極”,太一也。【周無“也”字。】分爲天地,故“生兩儀”也。

 馬融曰:“太極”,北辰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鄭康成曰:“極”,中之道,淳和未分之氣也。【《文選》張茂先《勵志詩》注。】

王肅曰:此章首獨言“是故”者,總眾章之意。【《釋文》。】“兩儀”,天地也。【《文選》潘安仁《贈陸機詩》注。】

《乾鑿度》曰:易始於太極。鄭氏注曰:“氣象未分之時,天地之所始也。”又曰:太極分而爲二,故生天地。注曰:“七、九、八、六,輕清者上爲天,重濁者下爲地。”

釋曰 此章本與上章爲一,先儒以文句多分之,故發初言“是故”。干云“總眾篇之義”者,前數章極言蓍卦爻之義,至此乃直指生蓍生卦所取法。鄭云“極中之道”,據太極全體言,大衍之數五十合而未分象之。馬云“北辰”,虞云“太一”,據其神之位乎天言,大衍虚一不用之策象之。太極氣變,兼有一七九、二八六。一、二,陰陽之元,元氣内動。陽變七之九,陰變八之六,分陰分陽,輕清者升爲天,重濁者降爲地,故“生天地”。大衍分而爲二象之,是謂“兩儀”,“儀”亦“象”也。

兩儀生四象,

虞翻曰:“四象”,四時也。“兩儀”,謂乾坤也。乾二、五之坤成坎、離、震、兑,【朱脱“兑”字。】震春、兑秋、坎冬、離夏,故“兩儀生四象”。歸妹卦備,故《彖》獨稱“天地之大義”也。

 《乾鑿度》曰:天地有春秋冬夏之節,故生四時。鄭氏説:“易有四象,布六於北方以象水,布八於東方以象木,布九於西方以象金,布七於南方以象火,如是備爲一爻,謂四營而成。”

釋曰 天地以陰陽生成五行,水成於六在北,火成於七在南,木成於八在東,金成於九在西,土二五爲十在中而周於四方,其氣順布爲春夏秋冬四時。大衍揲之以四而得四七、四八、四九、四六之數象之,故“兩儀生四象”,此以上言生蓍之事。虞既以“兩儀”爲“天地”,“四象”爲“四時”,又云“兩儀謂乾坤,乾二、五之坤成坎、離、震、兑”者,葢謂天地一生水,二生火,三生木,四生金,於卦爲乾坤,爲坎離震兑,於時爲春夏秋冬耳。“二五”,中氣,非爻名,但兩儀四象,實未成卦,以卦擬之則可,即以卦當之,則大極生次迂回而非易簡矣。

四象生八卦,

虞翻曰:乾二、五之坤則生震、坎、艮,坤二、五之乾則生巽、離、兑,故“四象生八卦”。乾坤生春,艮兑生夏,震巽生秋,坎離生冬者也。

 《乾鑿度》曰:四時各有陰陽剛柔之分,故生八卦。八卦成列,天地之道立,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定矣。其布散用事也,震生物於東方,位在二月;巽散之於東南,位在四月;離長之於南方,位在五月;坤養之於西南方,位在六月;兑收之於西方,位在八月;乾制之於西北方,位在十月;坎藏之於北方,位在十一月;艮終始之於東北方,位在十二月。八卦之氣終,則四正四維之分明,生長收藏之道備,陰陽之體定,神明之德通,而萬物各以其類成矣。

釋曰 四象既備,七、九皆陽,八、六皆陰,觀變於陰陽而立卦,法太極之一、七、九,爲三畫而成乾,以二、八、六效之而爲坤,乾坤交索成六子,是謂八卦。葢四象象太極兩儀以生八卦,故八卦遞生中無四象,而實無非四象也。八卦成列,布散用事,而七、八、九、六陰陽之氣行乎四時正維之位者備矣,故“四象生八卦”,此句言生卦之事。虞氏之義,則謂五行既由生而成,則十日之位見八卦之象。震、坎、艮從乾而得天數,巽、離、兑從坤而得地數。由月行至甲乙而乾坤象見,故乾坤生乎春。至丙丁而艮兑象見,故艮兑生乎夏。至庚辛而震巽象見,故震巽生乎秋。日月會於壬癸而坎離象見,故坎離生乎冬也。此與震春、兑秋、坎冬、離夏八卦用事之位,各自爲義。

八卦定吉凶,

虞翻曰:陽生則吉,陰生則凶,謂“方以類聚,物以羣分”,吉凶生矣。已言於上,故不言“生”而獨言“定吉凶”也。

釋曰 八卦重爲六十四,有三百八十四爻,卦有消息,爻有當位不當位,吉凶於是定。

吉凶生大業。

荀爽曰:一消一息,萬物豐殖,“富有之謂大業”。

釋曰 荀以天道言。姚氏曰:“吉凶著則人知遷善改過,趨於吉不蹈於凶,夫是之謂大業。失位則化成既濟是也。”以人事言之。

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。

翟玄曰:見象立法,莫過天地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謂太極生兩儀。”案:此節六事,承上節而贊其義之大,亦與上章末節相應。“法象莫大乎天地”,上章所謂“闔闢乾坤”也。

變通莫大乎四時。

荀爽曰:四時相變,終而復始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謂兩儀生四象。”案:此上章所謂“變通”。

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。

虞翻曰:謂日月縣天成八卦象。三日莫【朱作“暮”。】震象出庚,八日兑象見丁,十五日乾象盈甲,十七日旦巽象退辛,二十三日艮【朱脱“艮”字。】象消丙,三十日坤象滅乙。晦夕朔旦坎象流戊,日中則離,離象就己,戊己土位,象見於中,日月【朱誤“中”。】相推而明生焉,故“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”者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謂四象生八卦。《文言》注‘二十九日’,此云‘三十日’。大分言之,當以彼注爲正。”案:庖犧觀象於天,默會於心,以四象象太極兩儀,交索以成八卦。八卦既成,與日月象合,因是以起消息,故曰“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”。此上章所謂“見象”。

崇高莫大乎富貴。

虞翻曰:謂乾正位於五,五貴坤富,以乾通坤,故“崇高莫大乎富貴【朱、盧作“高大富貴”。】也。”

釋曰 此與下文“聖人”爲一義。聖人在天子之位,乃能制器立法以利天下。“聖人之大寶曰位”,所以普天地生生之大德也。

備物致用,立成器以爲天下利,莫大乎聖人。

虞翻曰:神農、黄帝、堯、舜也。民多否閉,取乾之坤,謂之“備物”。以坤之乾,謂之“致用”。乾爲【朱脱“爲”字。】物,坤爲器用。否四之初,【朱誤“否也初正”。】耕稼之利;否五之初,市井之利;否四之二,【朱作“否二之四”。】舟楫【朱作“檝”。】之利;否上之初,牛馬之利,謂十二【朱誤“三”。】“葢取”,以利天下。“通其變,使民不倦。神而化之,使民宜之”,“聖人作而萬物覩”,故【此下周有“曰”字。】“莫大乎【朱無“乎”字。】聖人”者也。

釋曰 “成器”,謂成就完美之器,猶云成德成材。“以制器者尚其象”,庖犧立象,而萬世之器不可勝制,生生之利無窮矣。此上文所謂“大業”,前章所謂“形器制法”也。神農、黄帝、堯、舜,繼庖犧而作,以天德居天位,成既濟之功者。

探賾【盧、周作“嘖”,注同。】索隱,鉤深致遠,以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亹亹【盧、周作“娓娓”。】者,莫大【盧、周作“善”,注同。】乎蓍龜。

虞翻曰:“探”,取;“賾”,初也。初隱未見,故“探賾索隱”,則幽贊神明而生蓍。初深,故曰“鉤深”;“致遠”,謂乾。乾爲“蓍”,乾五之坤,大有離爲“龜”。乾生知吉,坤殺知凶,故“定天下之吉凶莫大於蓍龜”也。【朱脱圈。】

侯果曰:“亹”,勉也。夫幽隱深遠之情,吉凶未兆之事,物皆勉勉然願知之,然不能也。及蓍成卦,龜成兆也,雖神道之幽密,未然之吉凶,坐可觀也,是蓍龜成天下勉勉之聖【疑當爲“善”。】也。

 鄭康成曰:凡天下之善惡,及没没之眾事,皆成定之,言其廣大無不包也。【《公羊傳·定八年》疏。不云“鄭注”。《公羊疏》皆用鄭義,此注是鄭可知。】

劉向曰:蓍之言耆,龜之言久,龜千歲而靈,蓍百年而神,以其長久,故能辨吉凶也。【《禮記·曲禮》正義。】

賾,《説文後序》引作“嘖”。

《九家》作“册”。

“大”,本亦作“善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至賾无情,故“探”。初隱未見,故“索”。深不可測,故“鉤”。“遠”,謂乾。“致”之,謂息。初元出乾通坤,成八卦,重爲六十四,消息三百八十四爻,陽生則吉,陰殺則凶,得位則吉,失位則凶。由生蓍而成,因用蓍而見,使天下勉勉然趨吉避凶,是謂“大業”,龜之出兆亦然。“八卦定吉凶,吉凶生大業”,而成之者蓍龜,興之者在位之聖人。“興神物以前民用”,廣大悉備,曲成不遺,是上章所謂“神”也。鄭訓“亹亹”爲“没没”,《爾雅》“亹”、“没”同訓“勉”。字亦作“斖”,“亹”、“斖”皆“釁”之譌體,“釁”葢“勉”字或“忞”字之叚借,《説文》:“忞,自勉彊也。”“釁”古音讀如門,與“忞”、“勉”、“没”音皆近,不必據崔氏《詩集注》及徐鉉新修字義改爲“娓娓”。

是故天生神物,聖人則之。

孔穎達曰:謂生蓍龜,聖人法則之,以爲卜筮者也。

釋曰 此節四事,總言天地法象,聖人則效之以作《易》。天生神物,聖人則天,興之以前民用,承上“蓍龜”而言。

天地變化,聖人效之。

陸績曰:天有晝夜四時變化之道,聖人設三百八十四爻,以效之矣。

釋曰 承上“變通四時”而言。春夏爲變,秋冬爲化,聖人效之爲七、八、九、六之變,卦爻變化皆由此。

天垂象,見吉凶,聖人象之。

荀爽曰:謂“在旋機【朱作“璇璣”。】玉衡以齊七政”也。

宋衷曰:天垂陰陽之象以見吉凶,謂日月薄蝕,五星亂行,聖人象之,亦著九、六爻位得失示人,所以有吉凶之占也。

釋曰 承上“日月”而言。陽象見吉,陰象見凶。聖人作八卦,與日月象合,六十四卦消息,三百八十四爻得失,皆準此。

河出圖,洛出書,聖人則之。【《釋文》:出,如字,又尺遂反。】

鄭玄曰:《春秋緯》云:“河以通乾出天苞,洛以流坤吐地符。河龍圖發,洛龜書感。”【朱、周作“成”。】《河圖》有九篇,《洛書》有六篇也。【朱脱圈。】

孔安國曰:“河圖”則八卦也,“洛書”則九疇也。

侯果曰:聖人法河圖洛書,制歷象以示天下也。

 “洛”,王肅作“雒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圖書,神物之類,帝王受命之符,此承“崇高富貴聖人備物致用”而言。舊説伏羲受河圖而作《易》,又説伏羲德合天地,應以河圖洛書。圖書之出非一次,故大禹又受洛書而敘九疇。河圖之象無考,洛書之數,則二、九、四,七、五、三,六、一、八,見《大戴記》。順行而斜上之,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相次,而二、八易位,使五行生成之數相從。二五即十,故虚地十以從天。縱横皆合於十五,以類推之,則宋邵子、朱子以五十有五之數爲河圖,雖無確據,理則近之矣。“九篇”、“六篇”,葢後師説河洛之文。鄭前注“天一生水於北”云云,葢出其中。若然,則此三句結上章“天一地二”一節之義。“則之”,則以立大衍之數,定八卦四正四維之位也。

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。

侯果曰:“四象”,謂上【此下朱衍“下”字。】“神物”也、“變化”也、“垂象”也、“圖書”也。四者治人之洪範,易有此象,所以示人也。

 鄭氏説:易有四象,文王用之,七、八、九、六,四營備而成爻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‘四象’,即上章大衍四象,謂七、八、九、六,四營成易者也。聖人作《易》,所以示人法天地之數也。”

繫辭焉,所以告也。

虞翻曰:謂繫《彖》《象》之辭,八卦以象告也。

釋曰 八卦以象告,繫辭以明之。

定之以【朱脱】【以】【字。】吉凶,所以斷也。

虞翻曰:【朱脱此三字。】繫辭焉以斷其吉凶,八卦定吉凶,以斷天下之疑也。

釋曰 八卦定消息得失吉凶之象,繫辭既著其象,遂直斷以吉凶,所謂占也。“吉凶”者,其義吉,其義凶,禍福無不自己求之,故下引大有上九以爲趨吉避凶之準。觀象玩辭、觀變玩占,則自求多福,有吉无凶,與第二章同義。

《易》曰:自天右【朱作“祐”,下及注同。】之,吉无【朱作“無”,下及注同。】不利。

侯果曰:此引大有上九辭以證之【當爲“其”。】義也。大有上九“履信思順”,自【朱脱“自”字。】天右之,言人能依四象所示繫辭所告,又能【當爲“履信”。】思順,則天及人皆共右之,“吉无不利者”也。

 “右”,諸家作“祐”。

釋曰 此引大有上九爻辭,以聖人履信思順獲天人之助,示學《易》者趨吉避凶之準。此辭通論一卦之德,義主六五,所謂乾五動之坤成大有,“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”者。侯氏、崔氏則以上九比五言。

子曰:右者,助也。

虞翻曰:大有【朱誤“有火”。】兑爲口,口助稱“右”。

釋曰 據此則虞本作“右”,《集解》引虞釋“右”字,則經、傳字皆當作“右”,引諸家説亦改從虞本矣。“右”,手口相助也。“祐”,助也,从示从右,義同。

天之所助者,順也。

虞翻曰:大有五以陰順上,故爲“天所助者,順也”。

釋曰 比坤顺乾而来承上,乾與爲兑,故天助順。“順”者,天常也,《孝經》曰:“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。”

人之【盧、周脱“之”字。】所助者,信也。

虞翻曰:“信”,謂二也。乾爲“人”、爲“信”,“庸言之信”也。

釋曰 三爲人道,二體乾九二“庸言之信”,處中應五,三與爲兑,故人助信。“信”者,人情也,《論語》曰:“民無信不立。”

履信思乎順,又【盧、周本作“有”同。】以尚賢也。

虞翻曰:大有五應二而順上,故“履信思順”。比坤爲“順”,坎爲“思”,乾爲“賢人”,坤伏乾下,故“有【當爲“又”。】以尚賢者”也。

 “又”,鄭作“有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乾五之坤成比,坤元伏乾五下,大有柔得尊位,應天時行。五陽發,則坤陰又伏下,是“尚賢”,五承上享三,亦其義也。鄭作“有”,當讀爲“又”。

是以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也。

崔憬曰:言上九履五厥孚,履人事以信也;比五而不應三,思天道之順也;崇四匪彭明辯於五,又以尚賢也,“以【以上脱“是”字。】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”。重引《易》文以證成其義。

釋曰 五以陰承陽,天道之順,上思順,故“比五”。“匪彭”,謂不與三。崇尚四之匪彭,明辯而與五,是“尚賢”,此用王弼義,當以虞注爲正。惠氏曰:“《繫》上下凡三引大有上九爻辭,以見列聖用《易》,皆獲天人之助,致既濟之功,是所謂《易》之道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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