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周易集解補釋
    1. 卷第三
      1. 小畜

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三


小畜


《序卦》曰: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
崔憬曰:下順從而上下應之,則有所畜矣。

韓康伯曰:由比而畜,故曰“小畜”也。

釋曰 王者撥亂,爲天下所比,必有所以安集休養之。畜,聚也,養也。聚人以財,既庶加以富,故比受以小畜。此王道始事,所畜猶小,若大畜以德養民,則所畜大矣。韓伯説承王弼之謬。

【乾下巽上】小畜。亨。【《釋文》:畜,敕六反。】

侯果曰:四爲畜主,體又【當爲“兑”。】稱“小”。唯九三被畜,下剛皆通,是以“小畜,亨”也。

 《京房傳》曰:小畜之義在於六四。

鄭康成曰:“畜”,養也。【畜,許六反。按:虞讀同。】

“畜”,本又作“蓄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畜”,聚也,養也。聚而養,有止而未即行之義,故“畜”又訓“止”。然王弼謂“所止唯九三一爻,初、二猶得亨”,則是亨與畜相反,且各自爲義,與《彖傳》違戾。謂“剛亨故不雨”,又與乾《彖》説亨“雲行雨施”之義相反,侯氏仍之,非也。夫畜與亨非有二義,畜所以爲亨,雲而雨,畜而亨也。《易》例陽稱大,陰稱小,六四體坤元,得位承五,聚上下五陽而養之。陽以陰作財,聚人以財,故名小畜,以陰畜陽也。又消息之義,乾元之坤四爲豫,豫四一陽降坤初爲復,息成小畜。小畜五陽,皆復初一陽所息。六四以一陰凝復陽,所畜者小,象禮未備,養民之道小,故名小畜,以一陰畜一陽之所息也。若大畜以乾陽畜坤陰,四、五象以德化民,又以二陰凝臨陽,畜萃四、五二陽之所息,象養賢,則畜者大矣。畜者,斂聚藴養,陰道无成,未能即亨。《彖》曰:“健而巽,剛中而志行,乃亨。”九五剛中,與四合志,養道得行,二變應五,上亦變,成既濟,乃亨。葢畜陽者四,而用四以畜陽者五,陰陽合乃亨,明臣不專施,得君而後膏澤下於民也。小畜亨之義如是,豈畜者自畜而亨者自亨乎?

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

崔憬曰:雲如【讀爲“而”。】不雨,積我西邑之郊,施澤未通,以明小畜之義。 案:雲雨者,陰之氣也。今小畜五陽而一陰,【下當重“陰”字。】既微少,纔作“密雲”,故【“故”字當在“纔”字上。】未能爲雨。四互居兑,“西郊”之象也。

 劉向説:周文開基西郊。

釋曰 雲雨者,乾元和陰陽以養萬物。乾《彖傳》説“亨”曰“雲行雨施,品物流形”,“密雲不雨”,言未亨而待亨也。虞氏説小畜由豫息,而辭取需來。需時坎在上爲雲,下降即爲雨。上變爲陽,坎象半見,四本坎陰,體兑爲“密”,故密雲而不雨。《彖》曰“尚往也”,尚、上通;往,變也。上變失位,有亢陽之象,膏澤不施,畜道所以未亨也。惠氏依京義謂“一陰劣不能固陽,故不雨”,葢陽亢極上,陰雲雖升,而燥烈之氣往而上薄,陰不能包陽,則雲不能成雨。必積久蒸潤,陰陽氣和而後乾元之施行。其説《彖》“尚往”與虞異,而論“密雲不雨”之理則相成。小畜當四月,乾盈陽亢,爲自夬至遘之消息。又體需,需有下三陽上升之象,時陽氣發越方盛,盛極則將消。譬於人事,知進忘退,高而无民,禍亂斯及。乾元以陰養陽,深固凝聚,而後雲行雨施,和理復濟,故遘四“遠民”則“凶”,而小畜初“復自道”則“吉”。“密雲不雨”,陰不能固養陽,待乾元之絪緼也,“自我西郊”,陰初起也。虞氏以豫坤爲“自我”,葢旁通之卦。乾陽通坤,坤陰息乾,乾陽在此,則坤陰在彼,故辭多合二卦取象。小畜陰畜陽,故“自我”據豫坤言。惠氏謂四爲成卦之主,“我”,謂四,於以陰畜陽之理一也。高注《吕覽》云“雲西行則雨”,【西行,謂自東而西。】西,陰方,臣象,臣不專施。自我西郊,陰氣始升,未得乾元絪緼摩盪,未成雨,故《彖》曰“施未行也”。“我”,文王自我也,西郊之雨,當潤天下,雖有庇民之大德,不敢有君民之心,故辭云然。卦名“小畜”而稱“自我”,文之爲臣止敬可見矣。小過義同。

《彖》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。

王弼曰:謂六四也,成卦之義在此一爻者也。體无二陰以分其應,既得其位而上下應之,三不能陵,小畜之義。

釋曰 以陰畜陽,故名小畜。《傳》明云“上下應之”,豈獨止九三一爻之謂乎?

健而巽,剛中而志行,乃亨。

虞翻曰:需上變爲巽,與豫【朱作“逸”,下同。】旁通。豫【朱誤“就”,葢本作“乾”,傳寫誤耳。乾四即豫四。】四之坤初爲復,復小陽潛,所畜者少,故曰【朱誤“四”。】“小畜”。二失位,五剛中正,二變應之,故“志行乃亨”也。

釋曰 坤四之乾,乾德健,坤元入而順承之,故卦德爲健而順理善入。九五剛得中,故“剛中”。志,謂五與四畜民之志。五剛中正,與四合志,用四畜陽,則二上變而志行,畜道乃亨。虞以小畜爲自豫變,兼取需來者。張氏曰:“此坤之消息也。夬息入乾,坤上當反,陰凝陽乃生,故復初之坤四爲豫。豫四之坤初爲復而息,夬得反四,是爲小畜。豫四得朋爲萃,萃五之復二爲臨,二陰反艮,是爲大畜。萃四反三合離坎爲蹇,蹇三之復二爲臨而息成睽。坤乃得合魂於坎,故豫、小畜旁通,萃、大畜旁通,蹇、睽旁通。卦息豫,非從需來,云‘需上變’者,豫初變復,至二臨,至三泰,至五需,由需乃變小畜。凡坤之消息皆兼取爻來,陽卦不爲陰主也,故小畜取需。”朱本注中“豫”字多作“逸”,葢李避唐諱,後人未改耳。此及下節注,皆本在卦辭下,引《彖》解經,李氏移在此。

密雲不雨,尚往也。

虞翻曰:“密”,小也,兑爲密。需坎升天爲“雲”,墜地稱“雨”。上變爲陽,坎象半見,故“密雲不雨,上往也”。

 《京氏傳》曰:陰不能固,三連同往。陸績曰:一陰劣,不能固陽,是以往也。

釋曰 四必與五合志而後能固養陽。

自我西郊,施未行也。

虞翻曰:豫坤爲“自我”,兑爲“西”,乾爲“郊”,雨生於西,故“自我西郊”。九二未變,故“施未行”矣。

荀爽曰:體兑位秋,故曰“西郊”也。時當收斂,臣不專賞,故“施未行”,喻文王也。

釋曰 五孚二變而後施行,畜道亨。虞注“故自我西郊”以上,經下注。小畜四月卦,因四互兑,故荀取秋斂之象。

《象》曰:風行天上,小畜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風者,天之命令也。今行天上,則是令未下行,畜而未下,小畜之義也。

君子以懿文德。

虞翻曰:“君子”,謂乾。“懿”,美也。豫坤爲“文”,乾爲“德”,離爲明,初至四體夬爲書契,乾離照坤,故“懿文德”也。

釋曰 惠氏曰:“卦以柔畜剛,君子法之,故修美文德,積久而施自行。《説文》:‘懿,專久而美也。’”張氏曰:“乾离照坤,坤得畜乾。”

初九:復自道,何其咎,吉。《象》曰:復自道,其義吉也。

虞翻曰:謂從豫四之初成復卦,故“復自道”。“出入无疾,朋來无咎”,“何其咎,吉”。乾稱“道”也。

 《荀子》曰:《易》曰“復自道,何其咎”,《春秋》賢穆公,以其能變也。【《大略》文。】

《春秋繁露》曰:魯桓忘其憂而禍逮其身,齊桓憂其憂而立功名。推而散之,凡人有憂而不知憂者凶,有憂而深憂之者吉,《易》曰“復自道,何其咎”,此之謂也。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難,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,《詩》云“德輶如毛”,言其易也。

釋曰 復,反也。自,從也。豫四本復初,今又之初爲復,是復從其道。豫初失位凶,今復得位,乾元正,陽將上息,故“何其咎,吉”。《易》重改過,无咎者善補過,過而能改,復初所以爲“元吉”,是其義固吉也。小畜,巽之一世卦。巽初失位,變復正。又與遘兩象易,遘初陰消見凶,四遠民凶,初、四易,則四以陰養陽而初復自道。小畜於消息將成遘,故從遘取義。君子治則不使爲亂,亂則可使爲治,亂未成而治之則易,陰將消而已反復道,不遠之復,吉孰大焉。《易》所謂吉凶,其義吉其義凶也,象始著其例於此。

九二:牽復,吉。

崔憬曰:四柔得位,羣剛所應。二以中和牽復自守,不失於行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復息至二失位,五引之則變而應五,故‘牽復’。五體巽繩,二在豫艮手,五‘攣如’,謂牽二也,得正,故吉。”案:息陽,復也。之正,亦復也。二中而不正,不正則失其中,故節九二《象》曰“失時極也”,極,中也。五牽二復正,使不失中,《象》曰“牽復在中,亦不自失也”。初“復自道”,君自復也;二“牽復”,民從君而復,各自得其性也。崔説“牽復”不甚分明,大旨謂牽於初而復,自守其正,不失於躁進,與虞、京義可互通,勝王弼説多矣。

《象》曰:牽復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

虞翻曰:變應【朱誤“水”。案:“水”或“承”字之誤,“應”亦“承”也。】五,故“不自失”,與比二【朱誤“三”。】同義也。

釋曰 二牽於五,亦復其道,得正,故“不自失”,與比二應五同義。或以爲三連同往,初復自道,二亦相牽而復,不上往,則畜道成,施行而濟,故皆吉。

九三:【朱誤“二”。】【朱作“輿”。】説輹,【朱作“輻”,注同。《釋文》:輹,音服。】

虞翻曰:豫坤爲車、爲輹,至三成乾,坤象不見,故“車説輹”。馬君及俗儒皆以乾爲車,非也。

 馬融曰:“輹”,車下縛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“車”,一作“輿”。

鄭康成曰:“輹”,伏菟,【《釋文》。案:菟、兔通。】謂輿下縛木,與軸相連鉤心之木是也。

《子夏傳》曰:“輻”,【當爲“輹”。】車劇【當爲“屐”。】也。【並上《九象傳》正義。

《説文》:“輹”,車軸縛也,稱《易》“輿説輹”。

“輹”,本亦作“輻”。【音福,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初、二言畜民之道,此言畜道未亨也。説,讀爲“脱”。輹,輿下縛木,上承輿,下夾軸鉤心之物,形如伏兔,《攷工記》謂之“轐”。輹以繩縛之,故可説。坤爲輿,輿載物,以輹夾軸而後行,“説輹”則不行,輿不用,故爲坤象不見之義。車、輿同物,坤爲輿,而馬氏以“乾爲車”者,坤爲車,取其載;乾爲車,取其行,車所以載而行。“説輹”者,民財未豐,無可載,所以“夫妻反目”,言未成乎畜也。據虞注,則馬、虞本經文作“車”,諸家作“輿”。輹,許、馬、鄭、虞、子夏皆作“輹”,《九家》作“輻”,輹、輻截然二物,寫者多亂之。

夫妻反目。

虞翻曰:豫震爲“夫”、爲“反”,巽爲“妻”,離爲“目”。今夫妻共在四,離火動上,目象不正,巽多白眼,“夫妻反目”。妻當在内,夫當在外,今妻乘夫而出在外,《象》曰“不能正室”。三體離,需飲食之道,飲食有訟,故爭而反目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豫震爲夫。今震自下息至三,三體震,則巽宜爲三妻,故下云‘妻乘夫而出在外’,明上妻三夫也。‘夫妻共在四者’,夫妻之目共在离。”案:三應在上,經於三言“夫妻”,於上言“婦”、言“君子”,張説所據。三上敵應,故“反目”。《象》曰“不能正室”,言民窮,室家不能相安也。或以三爲夫,四爲妻,陰承陽爲順,乘陽爲逆,四得位承五,上下應之,明養陽之義。又以在三上著乘陽之戒。《易》爻取義非一,而道則一也。虞云“三體離”,離,傷也。或句有脱誤,當爲初至五體需。

《象》曰:夫妻反目,不能正室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四互體離,離爲“目”也。離既不正,五引而上,三引而下,故“反目”也。輿以輪成車,夫以妻成室,今以妻乘夫,其道逆,故“不能正室”。

釋曰 惠氏曰:“男正位乎外,女正位乎内,天地之大義。今陽在内,陰在外,反其居室之道,故‘不能正室’。”案:《九家》以輪配輿言之,葢其本作“輿説輻”,輻施於輪也。

六四:有孚。血去惕出,无咎。

虞翻曰:“孚”,謂五。豫坎爲“血”、爲“惕”,惕,憂也。震爲出,變成小畜,坎象不見,故“血去惕【盧誤“愓”。】出”。得位承五,故“无咎”也。

 馬融曰:“血”,當作“恤”,憂也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虞讀“血去惕出”爲句,血爲陰凝陽,又爲傷害之象。亂極而治之,陰陽爭諸生蕩之時。四得位承五,五以誠信與之合志,用以施澤於民,故能去天下之害,解羣生之憂。血惕,咎也,去且出,故“无咎”。從豫、坎取象者,乾元以陽通陰、以陰養陽,出入无疾,“血去惕出”之義。坤元爲乾所孚而養成,孚者,信合也,故《象》曰“上合志”。馬讀“血”爲“恤”,古文通。恤,憂;惕,懼也,言除去民之憂懼,使各得其養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惕出,上合志也。

荀爽曰:血以喻陰,四陰臣象,有信順五。惕,疾也。四當去初,疾出從五,故曰“上合志也”。

釋曰 荀以血喻陰順陽,四有信順五,葢據涣上《象傳》讀“有孚血”爲句。四以陰凝陽而養之,有誠信以盡臣道,與五一體,若血之隨氣而行,故曰“有孚血”,有誠信以順養也。臣不專施,故去初而疾出從五,謂不自樹恩於下而務宣上德,此畜之所以亨也。與虞説異,而以四承五之義則同。然涣《象傳》或以“涣”字括“去出”之義,以“血”包“惕”,與此《傳》以“惕出”包“血去”同,未必讀《經》“血”字絶句,虞意較長。

九五:有孚攣如,【《釋文》:攣,力專反。徐又力轉反。】富以其鄰。

虞翻曰:孚五,謂二也。攣,引也。巽爲繩,豫艮爲手,二失位,五欲其變,故曰“攣如”。以,及也。五貴稱“富”,“鄰”謂三,兑西震東稱“鄰”,二變承三,【“二”、“三”朱誤倒。】故“富以其鄰”,《象》曰“不獨富”。二變爲既濟,與東西鄰同義。

 馬融曰:“攣”,連也。

《子夏傳》作“戀”,曰:“戀”,思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陽在二、五稱孚,五剛健中正而體巽順,以誠信感二而引之,二亦以誠信上合,變正應五,故“有孚攣如”。攣,引也,即九二之牽,五引而二復也。陽以陰作財,四承五,故五富。五以財養人,布德行惠,雲行雨施,陰陽正,民各得其所。二變承三,則三亦富矣,故“富及其鄰”。此虞義,以成既濟二變言。云“震東兑西稱鄰”,變既濟與東西鄰同義者,張氏曰:“三體兑,五在豫爲震”,既濟本泰,五由震變爲東鄰,二由兑變爲西鄰,此五爲東鄰同,三爲西鄰稍異。馬訓“攣”爲“連”,葢與《九家》同義。子夏作“戀”,訓“思”,民懷其德也。

《象》曰:有孚攣如,不獨富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有信下三爻也。體巽,故“攣如”,如【當爲“攣”。】謂連接。【句。】“其鄰”,鄰【衍字。】謂四也。五以四陰作財,與下三陽共之,故曰“不獨富也”。

釋曰 《九家》訓“攣”爲“連接”,五以誠信接下三陽,以四陰作財,與之共而富之,據二未變言。五以四畜陽,諸陽皆其所畜,畜道成則陰陽和而濟,【二、上變。】百姓足而相任恤矣,【二承三。】與虞義相成,皆合於不獨富之旨。孟子曰,“王如好貨,與百姓同之,於王何有”,不獨富,所以孚也。云“五以四陰作財”者,惠氏曰:“巽爲木,六四辛未土,巽之財也。”

上九:既雨既處,尚得【朱作“德”。】載,婦貞厲。

虞翻曰:“既”,已也。應在三,坎水零爲“雨”,巽爲“處”,謂二已變,三體坎雨,故“既雨既處”。坎雲復天,【復,需時象。】坎爲車,積載【朱誤“載積”。】在坎上,故“上得積載”。巽爲“婦”,坎成巽壞,故“婦貞厲”。

 “得”,諸家作“德”。

釋曰 五攣二使變,三體下坎爲雨,故“既雨”。上體巽爲處,故“既處”。上施既行,民得安其室也。“既雨既處”,則上亦之正成既濟矣。尚、上通,《釋文》不出此句異字,據虞注則其本作“得”。坎車稱“載”,上變體重坎爲“習”稱“積”,積載在車上。三“説輹”,至上而“得載”,畜道終成,故“上得載”。諸家“得”作“德”,言上積德畜民,民被其澤,安而載之,此小畜既濟之事。巽爲婦,之正,故“貞”。陰道无成,陰功既就,防其消陽,故取坎成巽壞以陰乘陽之象而危之,此以下言小畜既濟未可恃。

月幾望,【《釋文》:幾,徐音祈,又音機。】君子征凶。

虞翻曰:“幾”,近也。坎月離日,上已正,需時成坎,與離相望,兑西震東,日月象對,故“月幾望”。上變陽消,之坎爲疑,故“君子征,有所疑”矣。與歸妹、中孚“月幾望”義同也。

 “幾”,《子夏傳》作“近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月望,既濟象也。據上對三言,非指二、五正,故曰“幾望”,言畜之小也。月幾望而虧缺之期已近,富而未教,小畜之濟未可恃也,故“君子征凶”。君子,謂三,征,行也,謂應上也。上變三應,陰陽正,而云“征凶”者,上變體坎爲疑,陽變爲陰,疑於消陽,在五之上,疑於乘陽,故君子不可以有行,明物畜必有禮而後泰。

《象》曰:既雨既處,得【朱作“德”,注同。】積載也。

虞翻曰:巽消承【當作“成”,此下朱衍“也”字。】坎,故“得積載”,坎習爲“積”也。

 “得”,諸家作“德”。

釋曰 “既雨既處”,上施行而民富。虞云“巽消”,猶云巽變耳,此未取消義,豫探下意而云然。

君子征凶,有所疑也。

虞翻曰:變坎爲盜,故“有所疑也”。

釋曰 坎爲盜,富而无教,僭竊之所自生也,故禮别嫌疑以定民志。



校勘記:

字數:4700,最後更新時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