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四
《序卦》曰: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。泰者,通也。
崔憬曰:以禮導之必通,通然後安。所謂“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”,通而安也。
釋曰 禮達分定,民用和睦,上下無怨,履斯泰矣。
䷊【乾下坤上】泰。小往大來,吉亨。
虞翻曰:陽息坤,反否也。坤陰詘外爲“小往”,乾陽信内稱“大來”。天地交,萬物通,故“吉亨”。
補 馬融曰:“泰”,大也。
鄭康成曰:“泰”,通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《乾鑿度》孔子曰:泰者,天地交通,陰陽用事,長養萬物也。
釋曰 泰,通也。以重卦言,天氣下降,地氣上升,陰陽氣通,萬物斯濟,故謂之泰。以生爻言,乾自坤出,由復而臨而泰。陽氣上通,乾信於内,坤詘於外,故辭稱“小往大來”。爻在外稱“往”,在内稱“來”,往者,詘也,來者,信也。陽息至泰,則下體之坤變而爲乾,乾在下,坤在上,是天地交,陽氣上通,正乾交於坤之所爲。泰正月之卦,方十月時,純陰用事,天氣上騰,地氣下降,天地閉塞而成冬。至十一月陽始動於黄泉,故乾初曰“潛龍”。十二月陽將出地,剛柔始交而難生,其卦爲屯。至正月東風解凍,雷以動之,陽氣始出地上,接動物,而陰凝之氣散,是“小往大來”之象。荀注坤六二,謂“二應五,五下動之,則應陽直出,布陽氣於四方”,是其理。由是二、五交,陰陽應,成既濟,雲行雨施,品物流形,故“吉亨”。惟天地交,故“小往大來”而“吉亨”。卦名據重卦,卦辭據生爻,其義一貫,故《彖》曰泰“小往大來,吉亨,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”。虞云“陽息坤反否”者,“息坤”一義,“反否”又一義。以天氣言,泰成則息大壯,否成則消觀;以人事言,泰成則防其反否,否成則冀其反泰,《序卦》謂“物不能以終泰”、“物不可以終否”是也。張氏曰:“乾坤消息,往來於否泰。自遘至否,坤成乾滅,則陽息而反泰;自復至泰,乾成坤滅,則陰消而反否,故‘否泰反其類’,乃見消息之用。”愚謂泰陰自内而去,陽自外而復,與消息本體適符,生爻反類,二而一也。馬訓“泰”爲“大”者,古字“泰”與“大”通。復小臨大,泰又自臨息成乾,乾稱大。以乾息坤,小往大來,皆泰之所以爲大也。
《彖》曰:泰小往大來,吉亨。
蜀才曰:此本坤卦。“小”,謂陰也,“大”,謂陽也。天氣下,地氣上,陰陽交,萬物通,故“吉亨”。
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,
何妥曰:此明天道泰也。夫泰之爲道,本以通生萬物,若“天氣上騰,地氣下降”,各自閉塞,不能相交,則萬物無由得生,明萬物生由天地交也。
釋曰 天地交,則陽上達而陰消散,陽爲主而陰順從,萬物由是生長,故“吉亨”。泰之辭曰“小往大來,吉亨,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”。“天地交”以重卦言,“小往大來”以生爻言,“吉亨”以成既濟言。“則是”云者,明生爻與重卦同義,既濟所由成。
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
何妥曰:此明人事泰也。上之與下,猶君之與臣,君臣相交感,乃可以濟養民也。天地以氣通,君臣以志同也。
釋曰 泰之義主乎天地交萬物通,在人事,則上下交而其志同也。乾君爲上,坤臣爲下,乾元亨坤,君德下施,坤元育乾,臣忠上格,由是二升五降,六爻各正相應,君臣一德,故“志同”。坎爲志,既濟體兩坎,“志同”之象。
内陽而外陰,内健而外順,
何妥曰:此明天道也。陰陽之名,就爻爲語,健順之稱,指卦爲言。順而陰居外,故曰“小往”,健而陽在内,故曰“大來”。
釋曰 陰陽以氣言,健順以德言。姚氏曰:“内陽,生物之原。内健,幹事之本。外陰所以成物,外順所以接物。”
内君子而外小人,
崔憬曰:此明人事也。陽爲君子,在内健於行事。陰爲小人,在外順以聽命。
釋曰 此以治道言,君子進則小人退,君子盛則小人化。
君子道長,小人道消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謂陽息而升,陰消而降也。陽稱“息”者,長也,起復成巽,萬物盛長也。陰言“消”者,起姤終乾,萬物成熟,成熟則給用,給用則分散,故陰用特言“消”也。
補 劉向上疏曰:《易》有否泰,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。君子道消,則政日亂,故爲否,否者,閉而亂也。君子道長,小人道消,小人道消,則政日治,故爲泰,泰者,通而治也。《詩》又云“雨雪麃麃,見晛聿消”,與《易》同義。【所謂“小人道消”。】
釋曰 此所謂“吉亨”也。泰成慮其反否,“君子道長”則不反否而上息,由大壯、夬以至純乾,是泰成既濟之事。所謂“陽息而升”,陽升則陰伏藏,故曰“陰消而降”,陰陽本各有消長,陽長則陰消,陽消則陰長。《易》主陽,故陽長謂之“息”,陰長謂之“消”。陽息“起復終巽”者,十一月一陽息復,至四月六陽盡息爲乾,於八卦用事之位當巽東南也。陰消“起姤終乾”者,五月一陰消陽成姤,至十月六陽盡消純陰爲坤,於八卦用事之位當乾西北也。陰消陽實佐陽成物,虞氏謂陽息爲吉,陰消爲凶,據其消陽而言。《九家》以消爲給用分散,據其成物而言。但陽主生,陰主殺,肅霜隕籜,雖以成春生之功,而其象爲殺,故謂之消。“天地之大德曰生”,“生生之謂易”,聖人之心也。《易》扶陽抑陰,思患豫防,辯之早辯,説消息當以虞義爲正。
《象》曰:天地交,泰,
荀爽曰:坤氣上升以成天道,乾氣下降以成地道。天地二氣,若時不交,則爲閉塞,今既相交,乃通泰。
后以財成天地之道,【《釋文》:財,音才,徐才載反。】
虞翻曰:“后”,君也。陰升乾位,坤女主,故稱“后”。坤富稱“財”,守位以人,聚人以財,故曰“成天地之道”。
補 “財”,荀作“裁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“后”,繼體君也,與天子之妃曰“后”名同。虞因六五居尊,取女主象,以明傳不稱“先王”而稱“后”之意,非謂泰有女主用事之象也。泰者,陰息陽之成,二升五,陰承陽,則有實稱“富”,故“以財成天地之道”。荀作“裁”,理財養人,厚生正德,贊天地之化育也。
輔相天地之宜,以左右民。
虞翻曰:“相”,贊。“左右”,助之。【當爲“也”。】震爲“左”,兑爲“右”,坤爲“民”,謂以陰輔陽,《詩》曰“宜民宜人,受禄于天”。
鄭玄曰:“財”,節也。“輔相”,“左右”,助也。“以”者,取其順陰陽之節,爲出内之政。春崇寬仁,夏以長養,秋教收斂,冬敕【朱作“勑”。】蓋藏,皆可以成物助民也。
釋曰 鄭讀“財”爲“裁”,足包荀、虞二義。
初九:拔茅茹,以其彙【《釋文》:茅,卯交反,鄭音苗。茹,汝據反,牽引也,鄒湛同,王肅音如。彙音胃,李于鬼反。】征吉。
王弼曰:茅之爲物,拔其根而相牽引也。茹,相牽引之貌也。三陽同志,俱志在外,初爲類首,己舉則從,若茅茹也。上順而應,不爲違距,進皆得志,故以其類“征吉”也。
補 “彙”,古文作“𦳢”。
傅氏曰:“彙”,古“偉”字,美也。
董遇“彙”作“夤”,曰:出也。
鄭曰:“夤”,勤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《釋文》繫“鄭云勤也”於“蕫作夤,出也”之下,則鄭本亦作“夤”。吕氏《音訓》謂董作“蔩”,鄭作“夤”,疑所據《釋文》與今本異。】
劉向上疏曰:賢人在下位,則思與其類俱進,《易》曰“拔茅茹,以其彙征吉”。湯用伊尹,不仁者遠而眾賢至,類相致也。鄭氏曰:“彙,類也。茹,牽引也。茅,喻君有絜白之德,臣下引其類而仕之。”
釋曰 王弼説略本荀義。荀九二注云“三陽俱升”,葢以見乾陽上息之象。陰陽不可相無,純乾之時,坤陰伏下,泰三陽上升,乾盈之象,三陰下降,坤伏之象,天尊地卑,乾坤位定。泰之極,非即否也,但泰極則君驕臣諂,外賢内佞,陰將消陽,故謂之否,猶乾盈則“亢龍有悔”,姤生於下耳。“拔茅茹以其彙”,泰之始,非泰之極,陽方息而升,賢人思進其類以濟天下,故“征吉”。《象》曰“志在外”,志在使外三陽俱息也,劉子政説大同,而如《漢書注》鄭氏之義。以茅喻君有絜白之德,則當以成既濟言。葢論卦,則内君子外小人,三陽在内,初已得君。論爻位,則二居五爲上,初爲下,陽氣内充,必達於外,二有絜白之德,拔居五爲君而連初,故曰“拔茅茹”。初與三皆其類,欲進承五以亨陰,故曰“以其彙征吉”。惟内君子,故賢人之在下者俱進,所謂“志在外也”。此鄭氏,係注《漢書》者,非鄭君,故其説與《釋文》所載鄭注異。鄭君“彙”作“夤”,夤,謂三。《説文》説“夤”曰“敬惕也,从夕”,引《易》“夕惕”爲證,是夕惕爲夤。泰三體乾三“夕惕”,故稱“夤”。陽息自初至三,泰成懼其反否,須憂勤惕厲以行之,故“以其夤”。眾賢並進,惕厲以貞泰,則不反否而上息,故“征吉”。征,行也,陽上行,外體皆息,由大壯而夬而乾而泰之功成,故《象》曰“志在外也”。茅,叢生之物,否巽爲茅。泰由否反,始以喻否之三陰,反之即以喻泰之三陽,諸家説泰茅茹皆謂三陽,惟虞謂否三陰。泰之大義,反否也,息乾也,成既濟也,諸説雖不同,理實一貫。彙者,“𢍚”之叚借字,《説文》“𢍚,草木𢍚孛之貌”,謂草多,故引申爲類義。“𦳢”者,“𢍚”之異體。“夤”與“彙”形近義變,董訓“出”者,葢謂其叢生上出,亦類義。或曰《釋文》“鄭云勤也”四字,不蒙“董作夤”之文,葢鄭亦作“彙”訓“勤”,即“謂”字之叚借,《爾雅》“謂,勤也”。傅讀“偉”訓“美”,葢取茅絜白之意。
《象》曰:拔茅征吉,志在外也。
虞翻曰:“否泰反其類”,否巽爲“茅”,茹,茅根,艮爲手。彙,類也。初應四,故“拔茅茹以彙”。震爲“征”,得位應四,“征吉”。“志在外”,【盧、周無此三字。】“外”,謂四也。
釋曰 虞意泰自否反,否四體巽爲茅,初在下爲茅根,四又體艮爲手稱“拔”。否四拔去三陰,而以其類三陽反於内,否上先反初成益得正,然後三陽盡反成泰。泰初應四,陰陽交,二乃升五成既濟,故“征吉”。此經下注,李移於此,否初又引荀、《九家》注未引虞,李意葢以泰否茅茹分象三陽三陰。
九二:包荒,【盧、周作“巟”,注同。《釋文》作“苞”,云“本又作‘包’,必交反,下卦同,音薄交反。”案:“音”上似脱一字。】
翟玄曰:“荒”,虚也。二、五相應,五虚无陽,二上包之。
補 鄭康成曰:“荒”,讀爲康,虚也。【《釋文》。晁氏引《釋文》文作“大”也。】
“包”,本又作“苞”。“荒”,又作“巟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《説文》稱《易》作“巟”,云“水廣也”。
釋曰 “包荒”,言坤虚无君,二升五包覆羣陰也。鄭注“虚”字,晁引作“大”,據鄭轉“荒”爲“康”。經傳“康”字多美大之義,似作“大”較合。謂二有中德當升五,包含光大,與許、虞義同。
用馮河,不遐遺。
荀爽曰:河出於乾,行於地中,陽性欲升,陰性欲承,馮河而上,不用舟斻。【朱作“航”。】自地升天,道雖遼遠,三體俱上,不能止之,故曰“不遐遺”。
釋曰 二包含光大,賢人眾多,可用以濟險,故曰“用馮河”。以足涉水曰“馮”,不曰“涉河”而曰“馮河”,示濟難當勇決。又以見其危,當臨事而懼,與履取象“虎尾”同義。“不遐遺”,言當深計遠慮溥施宏濟也。乾爲遠,以卦言,則二自乾之坤;以爻位言,則自地升天,皆遠。濟艱難安天下,當規模宏遠,不可以遠而有遺忘也。荀云“河出於乾,行於地中”,既濟三、五皆體坎,本乾陽,今在坤下,是行地中。四畫以上爲天,三畫以下爲地也,自地升天,言二當升居天位。云“三體俱上”者,言初、三協力助五以濟難,又以見陽當上息之義。虞氏則惟據二升五言。
朋亡,得尚于中行。
荀爽曰:“中”謂五,坤爲【此三字朱誤作“坤一”二字。】“朋”,朋亡而下,則二得【盧、周無“得”字。】上居五,而行中和矣。
釋曰 荀以坤三陰爲朋,虞則以陽息至二兑爲朋,至三又體兑,葢三陽爲朋。陰離其朋而降,陽離其朋而升,則二居五成既濟。得上進于乾五中正之道,故“得尚于中行”。初、三協力助五濟難,則既濟定,六位正,“無偏無黨,王道蕩蕩”,乾所以息而純也。
《象》曰:包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
虞翻曰:在中稱“包”,荒,大川也。馮河,涉河。遐,遠。遺,亡也。【“亡”讀爲“忘”。】失位,變得正體坎,坎爲大川,爲河,震爲足,故“用馮河”。乾爲遠,故“不遐遺”。兑爲朋,【朱誤“用”。】坤虚无【盧、周作“無”。】君,欲使二上,故“朋亡”。二與五易位,故“得上于中行”,震爲行,故“光大也”。
釋曰 虞讀“荒”爲“巟”,或其本作“巟”。張氏曰:“息坤至二成兑,體乾九二‘見龍’,雲行雨施,中有坎體,謂之‘包巟’。用變之正,則以震足涉坎,故曰‘用馮河’。用者,用此包巟也。乾體在下,坤虚在上,邑人不戒,欲使居五,不可以遠忘之。二、五易位,初亡其朋,【案:初、三皆二朋。】而震行得上于中矣。”案:此亦經下注。“震爲行”下,似脱“離爲光,陽稱大”六字。二德光大,故能升五成既濟,與臨五大君之“宜行中”同義。
九三:无平不陂,无往不復。【《釋文》:陂,彼僞反。徐甫寄反,傾也,又破河反,偏也。】
虞翻曰:“陂”,傾,謂否上也。“平”,謂三,天地分,故“平”。“天成地平”,謂“危者使平,易者使【朱本脱此四字。】傾”。“往”,謂消外。“復”,謂息内。從三至上體復象,【盧、周無“象”字。】“終日乾乾,反復道”,故“无平不陂,无往不復”也。【盧周無“也”字。】
補 王逸《楚辭章句》引《易》作“頗”。
釋曰 “平”,謂泰三。陽息至三成泰,乾坤各三爻,天地分,陽出地上,陰皆從陽,天成地平,故曰“平”。“陂”,傾也,謂否上,泰成則反否,否終則傾,猶地平極則險陂,故“无平不陂”。《繫》所謂“易者使傾”,“易”,平也,“使”者,天道使然也。“往”,謂陽消而之外,“復”,謂陽息而反内。陰消至三成否,陽往詘外,故稱“往”。否成則反泰,上反初成益體復,三陽以次反内而成泰,如天行極則還復,故“无往不復”。所謂“危者使平”,“危”,謂否上也。平陂往復,天運自然,聖人贊天地之化育,否必使爲泰,泰不使爲否。泰三陰陽相接,天地之際,君子危之。從三至上體復象,三終日乾乾,反其復道以貞泰,則五升而濟,陽日以息,而平者不陂矣,下“艱貞无咎”是也。
艱貞无咎。勿恤其孚,于食有福。
虞翻曰:“艱”,險;“貞”,正;“恤”,憂;“孚”,信也。二之五,【句。】得正在坎中,故“艱貞”。坎爲憂,故“勿恤”。陽在五孚險,坎爲孚,故有“孚”。體噬嗑,食也,二上之五據四,則三乘二,故“于食有福”也。
補 《説文》稱《易》作“勿卹”。
釋曰 三得正,故“貞”。二動,三在坎中,坎爲險,故“艱”。“艱貞”,言其難其慎,因時而惕,守正不變,使平者不陂,故“无咎”。坎爲加憂,稱“恤”,又爲孚,三在泰否之閒,二動則體坎險,疑當“恤”。二升五,陽德孚於陰以易濟險。三又體坎爲孚,君臣一德,君子道長,有孚於小人。泰成既濟,陰皆從陽,無應其或不孚,故“勿恤其孚”。“食”,如“食舊德”之食,謂禄食也。既濟有噬嗑象爲食,陽以陰作財,二、五易位,五據四陰,則三亦據二陰,此“富以其鄰”之盛者。“戬穀罄宜,受天百禄”,故“于食有福”。凡陽在陰上爲據,虞云“乘二”者,二自五降,故假“乘”言之,乘陽則逆,乘陰則和也。
《象》曰:无平不陂,【朱作“无往不復”。】天地際也。
宋衷曰:位在乾極,應在坤極,天地之際也。地平極則險陂,天行極則還復,故曰“无平不陂,无往不復”也。
補 “无平不陂”,一本作“无往不復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際,接也。宋意謂物極則反,是天地陰陽升降相接之處,泰與否接之時也。張氏則曰“乾盡坤接,故戒其陂”,理互通。
六四:翩翩,不富以其鄰,
虞翻曰:二、五變時,四體離飛,故“翩翩”。坤虚无陽,故“不富”。兑西震東,故稱“其鄰”。三陰乘陽,不得之應,《象》曰“皆失實也”。
補 向秀曰:“翩翩”,輕舉貌。
“翩翩”,或作“篇篇”,古文作“偏偏”,《子夏傳》作“翩翩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案:虞、宋義皆作“翩翩”,“子夏”上恐有脱文。】
釋曰 “翩翩”,往來動摇不定之貌。陰承陽乃得主而定,二未正既濟,三陰皆乘陽失實,故翩翩靡所止定。四體震爲動,“翩翩”之象。古文作“偏”,或作“篇”,皆叚借。《象》曰“翩翩不富,皆失實也”,則“翩翩”爲二、五未易之象。虞云“二、五變時,四體離飛”者,取已變時象以狀未變時之翩翩不定,明二當升五,四當承之,故不直曰“二、五變”而曰“二、五變時”。然取象太曲,讀者易誤會。“不富以其鄰”,以《象傳》宋注及荀謙五注推之,則“鄰”,謂爻之連比者,“以”,猶與也,“其鄰”,四之鄰,謂五上也,三陰皆乘陽失實,故“不富以其鄰”。《象》曰“皆失實”,“皆”字正釋“以其鄰”之義。虞氏謂“兑西震東稱鄰”,五由震變爲東鄰,【二升。】二由兑變爲西鄰。【五降。】陽以陰作財,二升五降成既濟。五據四則三得據二,所謂“富以其鄰”,“以”,及也。陰承陽乃有實,四承五,二承三,上亦從五應三,皆得陽而實,又陰之所以爲“富”也。二五未變,未成既濟,陽无所據,故“不富以其鄰”。陰皆乘陽,氣未通,不得之應,不成爲富,故《象》曰“皆失實也”。泰之富在二、五交,富則自及其鄰。故《經》言“不富以其鄰”,而傳以“不富”括之,言未能財成輔相以左右民也,義亦通。
不戒以孚。
虞翻曰:謂坤“邑人不戒”,故使二升五,信來孚邑,故“不戒以孚”。二上體坎中正,《象》曰“中心願也”,與比“邑人不戒”同義也。
釋曰 “戒”,告也。張氏曰:“三陰皆欲二升,四爲之導。”惠氏曰:“坤爲邑,‘邑人不戒’,二升五,信行于坤,故孚。比‘邑人不戒’,亦謂師二升五也。”案:坤爲邑人,坤陰欲二升五,不待告戒而信之,故“不戒以孚”。震爲言稱“戒”,二升五,震象不見而體坎孚,謂孚於陰,《象》曰“中心願”也。
《象》曰:翩翩不富,皆失實也。
宋衷曰:四互體震,翩翩之象也。陰虚陽實,坤今居上,故言“失實也”。
不戒以孚,中心願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乾升坤降,各得其正。陰得承陽,皆陰心之所願也。
釋曰 乾二升,坤五降,陰皆從陽相應,得主而利,故“中心願”。
六五:帝乙歸妹,以祉元吉。【《釋文》:祉,音恥,一音勑子反,又音止。】
《九家易》曰:五者,帝位,震象稱乙,是爲“帝乙”。六五以陰處尊位,帝者之姊妹,五在震後,明其爲“妹”也。五應於二,當下嫁二,婦人謂嫁曰歸,故言“帝乙歸妹”。謂下居二,以中和相承,故“元吉”也。
虞翻曰:震爲“帝”,坤爲“乙”,帝乙,紂父。歸,嫁也。震爲兄,兑妹,故嫁妹。祉,福也。謂五變體離,離爲大腹,則妹嫁而孕。得位正中,故“以祉元吉”也。
補 鄭康成曰:五爻辰在卯,春爲陽中,萬物以生。生育者,嫁娶之貴。仲春之月,嫁娶男女之禮,福禄大吉。【《周禮·地官·媒氏》疏。】
陸希聲曰:以柔在上,帝乙妹之象。下應於二,下嫁之象。【《會通》。】
《乾鑿度》孔子曰:泰者,正月之卦也,陽氣始通,陰道執順,故因此以見湯之嫁妹,能順天地之道,立教戒之義也。至於歸妹,八月卦也,陽氣歸下,陰氣方盛,故復以見湯妹之嫁。以天子貴妹而能自卑,順從變節而欲承陽者,以執湯之戒,是以因時變,一用見帝乙之道,所以彰湯之美,明陰陽之義也。又曰:本天地,正夫婦,夫婦正,王道興矣。又曰:《易》之帝乙爲成湯,《書》之帝乙,六世王。
釋曰 六居五當降,此爻明陰從陽之大義,舉湯嫁妹之事爲後世法。卦體坤互震,“帝出乎震”,坤納乙,又震主春,其日甲乙,故象“帝乙”。震爲帝,又長男爲兄,兑少女爲妹。五者帝位而陰居之,蒙帝者之尊,位在震後,明其爲妹。歸,嫁也,五應二,當下嫁二,故稱“歸妹”。陰之貴者莫如帝妹,貴而當降者亦莫如帝妹,湯之嫁妹,尤能立教戒之義,明夫爲妻綱不易之常道,故特著之。於泰、歸妹均繫此辭者,泰正月卦,歸妹八月九月卦,陰陽有消長,而陰從陽之義則一,因以見殷代昏期,自九月至正月也。繫之六五者,明五當降二,又以五爻辰在卯,周公制禮以仲春爲昏月之正也。湯稱天乙,殷禮措之廟立之主曰帝,故稱“帝乙”。虞氏以帝乙爲紂父,本《左傳》陽虎説,虎亂人,不知經義,非也。“祉”,福也,“元”,坤元也,五下嫁二,以陰承陽,夫婦和而室家成,室家成而繼嗣生,以受祉而元吉。坤元承乾元,生民之始,萬福之原,故“元吉”。鄭謂“生育者,嫁娶之貴”,虞謂“妹嫁而孕”,其義一也。云“五變體離”者,二升五降也。云“離爲大腹”,五降二體離也,與坤五離二“元吉”皆同義。
《象》曰:以祉元吉,中以行願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五下於二而得中正,故言“中以行願”也。
釋曰 五在中,震爲行,陰性欲承,五有中德,明於陰從陽、婦從夫之義。降二承乾以行其願,柔順中正,合德坤元,故受福而大吉也。
上六:城復于隍,
虞翻曰:否艮爲城,故稱“城”。坤爲積土。隍,城下溝。無水稱“隍”,有水稱池。今泰反否,乾壞爲土,艮城不見而體復象,故“城復于隍”也。
補 鄭康成曰:“隍”,壑也。【《詩·韓奕》正義。】
“隍”,《子夏傳》作“堭”,【《釋文》。】曰:“隍【當作‘堭’。】是城下池也。”【《正義》。】
姚作“湟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泰極則反否,否終則傾。當否之時,能憂勤惕厲以圖休否,則“其亡其亡,繫于苞桑”,否傾而爲泰,不然,則否傾於此而泰成於彼矣。“城復于隍”,舉否之傾者以爲戒,泰反成否,乾猶在上,體艮爲城,猶可爲也。否消自五至上,乾壞爲坤,城反于隍,不可爲矣。坤虚稱“隍”,《釋言》曰“隍,壑也”,郭云“城池空者爲壑”。乾本從坤息,今消而爲坤,國本以民安,今民去而國危,猶城本以土積,今土崩而下反於壑。天下之生,一治一亂,殷鑒不遠,在夏后之世。今之否而傾者,即向之泰者也,故泰三稱“无平不陂”,而於上著“城復于隍”之象,此否之終而泰之所以興也。
勿用師,自邑告命,貞吝。
虞翻曰:謂二動時體師。陰皆乘陽,行不順,故“勿用師”。坤爲“自邑”,震爲言,兑爲口,否巽爲“命”,今逆陵陽,故“自邑告命”。命逆不順,陰道先迷,失實遠應,故“貞吝”。
釋曰 否雖傾而陰猶在上,泰猶未濟。處泰之道,當以德服人,則不戒以孚而成既濟,非恃戰勝而攻克之。苟二動體師而不能光大孚願,則非既濟之道,故“勿用師”,亦艱貞以待孚之義。“自邑告命,貞吝”,此言傾者之不可爲,不待用師也。坤爲“邑”,否巽爲“命”,體震言兑口有“告”象,命當自上出,否時乾猶在上,故有命无咎。今傾爲坤,虚邑而已,而施告命以圖存,巽象反,命莫之從,故雖貞亦吝。《象》曰“城復于隍,其命亂也”,由其政令之亂以至于傾,既傾而思挽之,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。上六得正,故稱“貞”,城已復于隍,陽已化爲陰,以陰拒陽,陽必息,陰必消,失實則无主,遠應則无與,以亂陵治則迷逆不順,故“吝”。不曰“凶”而曰“吝”者,命果出於正,或未至於必凶,天道不絶自新之路,聖人無富天下之心,不忍言“凶”而言“吝”。《書》曰“天惟五年須暇之子孫”,此亦泰之所以“勿用師”也。武王觀兵還師,以三仁在朝,猶望紂之能悛。用師非聖人意也,迨玄黄簞壺以迎我后,則師亦不待用矣。
《象》曰:城復于隍,其命亂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乾當來上,不可用師而拒之也。“自邑”者,謂從坤性【朱誤“往”。】而降也。“告命”者,謂下爲巽,宣布君之命令也。三陰自相告語,俱下【朱誤“不”。】服順承乾也。“城復于隍”,國政崩也。坤爲“亂”,否巽爲“命”,交在泰上,故“其命亂也”。
釋曰 “城復于隍”,由其教命亂也,“自邑告命”,雖貞猶吝,以亂濟亂,則城遂爲隍,凶如何矣。九家以“自邑告命”爲從坤性而降,宣布乾之命令,葢若微子之歸周。“貞吝”,當謂正居其所則吝,上六得正,然陰當承陽,守常而不降則吝。若然,則“告命”之“命”與“其命亂”之“命”文同義異,恐非。此以上經下注。云“國政崩”者,此釋“其命亂”之義,否巽爲“命”,今傾爲坤,坤爲“亂”,其象交在泰三陽上,陰乘陽逆,故“其命亂”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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