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周易集解補釋
    1. 卷第十三
      1. 第二章

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十三


第二章


聖人設卦,

案:“聖人”,謂伏羲也。始作八卦,重爲六十四卦矣。

釋曰 “聖人”,謂伏羲、文王也。伏羲設卦,文王觀其象而繫之辭,又增以九六之爻。

觀象繫辭焉,

案:文王觀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之象而【盧無“而”字。】系屬其辭。

釋曰 “象”,卦象,謂天地雷風水火山澤,及六位陰陽。乾坤消息之象,即人事之象也。

而明吉凶。

荀爽曰:因得明吉,因失明凶也。

 虞作“吉凶悔吝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吉凶之象具於卦,文王繫辭以明之,《象傳》每曰“其義吉”、“其義凶”是也。《易》以吉凶爲教,所以使人勸善懲惡,《春秋傳》曰“吉凶由人”,《孟子》曰“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”。

剛柔相推而生變化。

虞翻曰:剛推柔生變,柔推剛生化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剛柔相推,消息之象,文王因之爲九六變化。”案:消息起伏羲,文王因其剛柔相推,每畫觀其動,謂之爻。乾坤用九六,變化各正,歸於既濟。由剛推柔,生以陽通陰之變。由柔推剛,生以陰成陽之化。姚氏則以陽動而進變七之九、陰動而退變八之六爲變,九化爲陰、六化爲陽爲化,亦通。《易》以變化爲用,克己復禮,撥亂反正,皆變化之功也。

是故吉凶者,失得之象也。

虞翻曰:吉則象得,凶則象失也。

釋曰 卦爻得位失位之象,即人事得失之象,此主言象,辭之所由繫。下吉凶者言乎其失得,則據辭占言之。

悔吝者,憂虞之象也。

荀爽曰:憂虞,小疵,故“悔吝”也。

虞翻曰:悔則象憂,吝則象虞也。

干寶曰:悔亡則虞,有小吝則憂。憂虞未至於失得,悔吝不入於吉凶。事有小大,故辭有急緩,各象其意也。

 《詩譜序》曰:吉凶之所由,憂娱之萌漸。

釋曰 “悔吝”者,吉凶之别,亦卦爻失位之象,即人事有憂有虞之象也。“虞”同“娱”,憂則悔過而趨於吉,娱則係吝而即於凶。干氏以爲悔亡則可娱,有小吝則貽憂,亦通。

變化者,進退之象也。

荀爽曰:春夏爲“變”,秋冬爲“化”,息卦爲“進”,消卦爲“退”也。

釋曰 張氏曰:“變化之消長,象人事之進退。”案:君子進退可度,則變化各正之義。

剛柔者,晝夜之象也。

荀爽曰:“剛”,謂【此及下“謂”字盧、周作“爲”。】乾;“柔”,謂坤。乾爲“晝”,坤爲“夜”,晝以喻君,夜以喻臣也。

 虞作“晝夜者,剛柔之象也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爻之剛柔,人所歷時晝夜之象。“晝夜”者,動靜之時,即以喻尊卑貴賤之位。君子通乎晝夜之道而知,知柔知剛矣。虞“剛柔”、“晝夜”互易。張氏曰:“陰陽之晝夜,象人事之剛柔,變剛柔爲晝夜,避人事同文。”案:吉凶變化,皆承上而指其象,不應此句獨異,虞本或傳寫誤倒。

六爻之動,

陸績曰:天有陰陽二氣,地有剛柔二性,人有仁義二行,六爻之動法乎此也。

 虞翻曰:陰陽失位則變,得位則否,故以陰居陽位、陽居陰位則動。【林至德《裨傳外篇》。】

《説文》:“爻”,交也,象易六爻頭【疑當爲“相”。】交也。

釋曰 爻不正則有變動,六爻之動,化不正以爲正,復太極一陰一陽。三才陰陽柔剛仁義之定位,是三極之道也。爻九六陰陽變通,故其字象相交之形。虞注此條文不甚類,義則是。

三極之道也。

陸績曰:此三才極至之道也。初、四下極,二、五中極,三、上上極也。

 馬融曰:“三極”,三統也。

鄭康成曰:“三極”,三才也。

陸績曰:“極”,至也。

王肅曰:陰陽、剛柔、仁義爲三極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陸意兼三才而兩之,則兩體各有上中下,是三才極至之道。六爻之動,各正相應準焉。惠氏曰:“‘極’,中也。‘三極’,謂天地人,民受天地之中以生,故稱‘三極’。六爻兼三才而兩之者,故‘六爻之動三極之道’。”案:三統合於一元,太極元氣函三爲一,“極”,中之道也。合爲一曰太極,發爲三曰三極,兼爲六,一陰一陽之謂道,故“六爻之動,三極之道”。失位者皆動成既濟,復太極本體也。

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,易之象也。

虞翻曰:“君子”,謂文王。“象”,謂乾二、五【盧、周無“五”字,據注下文,則“二”字當衍。】之坤成坎月離日,日月爲象。君子黄中通理,正位居體,故“居而安者,易之象也”。舊讀“象”誤作“厚”,或作“序”,非也。

 “象”,諸家作“序”。

京房曰:“序”,次也。

陸績曰:“序”,象也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“君子”之稱通於聖人,故虞謂文王。張氏曰:“下方引大有上九爻辭,故此以大有説之,《易》三百八十四爻隨舉爲例也。乾五之坤爲比,比息坤爲大有,大有通比,故坎月离日。”案:虞以“黄中通理正位居體”釋“居安”,甚善。但下云“樂而玩者爻之辭”,似學《易》之事,若孔子韋編三絶,則“君子”當指學《易》者。上言聖人作《易》,此言君子學《易》也。象皆有序,故陸訓“序”爲“象”,舊本葢本作“序”而誤爲“厚”,師讀正爲“序”,虞改爲“象”,義並通。“易之序”,如潛見躍飛各有其時,君子樂行憂違,與時偕行,故“居而安”。

所變而玩者,爻之辭也。

虞翻曰:爻者言乎變者也,謂乾五之坤,坤五動則觀其變。舊作“樂”,字之誤。

 馬融曰:“玩”,貪也。“玩”,鄭作“翫”。【並《釋文》。】

釋曰 張氏曰:“坤五動之乾爲大有。坤五之動,由乾五之坤,此玩爻之例。”案:舊讀皆作“樂”,“樂而翫”,謂心契其理。“翫”,習也,此君子平日學《易》之功。

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【盧、周作“翫”,下及注同。】其辭,

虞翻曰:“玩”,弄也,謂乾五動成大有,以離之目觀天之象,兑口玩習所繫之辭,故“玩其辭”。

釋曰 虞以大有舉象變之例可也,至觀玩亦取大有象,則可不必。但易象无所不有,學《易》之象,亦可於《易》見之,即此可得觀象之法。觀象玩辭,學《易》之功也。

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,

虞翻曰:謂觀爻動也。以動者尚其變,占事知來,故“玩其占”。

 《説文》:“占”,視兆問也,从卜,从口。

《後漢書·方術傳》曰:占也者,先王所以定吉凶,決嫌疑,幽贊於神明,遂知來物者也。

釋曰 以爻之變準事之變,占事知來,斷之以義,吉凶不爽,此用《易》之事。惟平日學《易》有得,臨事乃能用。子服惠伯曰:“吾嘗學此矣,故能玩‘黄裳元吉’之占而斷之不爽。”

是以自天右【朱作“祐”,注同。】之,吉无不利。

虞翻曰:謂乾五變之坤成大有,有天地日月之象。文王則庖犧,亦與天地合德,日月合明。天道助順,人道助信,履信思順,故“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”也。

 “右”,諸家作“祐”。

釋曰 大有通比,比體坎坤,大有體離乾。惠氏曰:“乾坤坎离反復不衰,故‘自天右之,吉无不利’。”案:孔子學《易》,亦如羲、文“天地合德日月合明”,應此象。後之君子自求多福,在潛心於聖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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