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集解補釋·卷第五
《序卦》曰:有事而後可大,故受之以臨。臨者,大也。
崔憬曰:有蠱元亨,則可大之業成,故曰“有事然後可大”也。
䷒【兑下坤上】臨。元亨利貞。
虞翻曰:陽息至二,與遯【朱作“遁”,下同。】旁通。剛浸而長,乾來交坤,動則成乾,故“元亨利貞”。
釋曰 臨者,以陽臨陰,陽息初爲復尚小,至二成臨乃大。《彖》曰“臨,剛浸而長”,故《序卦》訓“臨”爲“大”。姚氏曰:“元,乾元。以陽通陰,故‘元亨’。息至三成泰,二、五易位,六爻正,故‘利貞’。”
至于八月有凶。
虞翻曰:與遯旁通,臨消於遯,六月卦也。於周爲八月,遯弑君父,故“至于八月有凶”。荀公以兑爲八月,兑於周爲十月,言八月,失之甚矣。【朱脱圈。】
鄭玄曰:“臨”,大也,陽氣自此浸而長大。陽浸長矣,而有四德,齊功於乾,盛之極也。人之情盛則奢淫,奢淫則將亡,故戒以凶也。【朱、盧無“也”字。】臨卦斗建丑而用事,殷之正月也。當文王之時,紂爲无道,故於是卦爲殷家著興衰之戒,以見周改殷正之數云。臨自周二月用事,訖其七月,至八月而遯卦受之,此終而復始,王命然矣。
釋曰 “元亨利貞”,陽之盛息也。天地盈虚,與時消息,天下之生,一治一亂,陽方息而消之機已伏。《彖》曰“至于八月有凶,消不久也”,言盛不可恃,禍至甚速。天命靡常,有國者不可以不慎也。臨建丑之月二陽息,至于遯建未之月而二陽消,故“有凶”。臨十二月卦,於殷爲正月,於周爲二月。遯六月卦,於殷爲七月,於周爲八月。消息十二卦當十二月,復、遘、臨、遯、泰、否、大壯、觀、夬、剥、乾、坤,迭爲消長。此文指説消息大要以垂萬世深戒,故鄭、虞皆以臨消於遯言,荀氏則以兑爲八月,蜀才又以自臨至否爲歷八月。姚氏曰:“荀以兑爲八月,葢八月消卦受觀,臨反觀,八月卦,兑位。又以文王之時,殷命未改,不當言周月也。但正朔三而改,自伏義以來已然。《周易》首乾,故依天統以遯爲八月,文王未嘗以爲周家之月也,注家推言周耳。且兑爲八月,亦夏正非殷正,孔子周人,得云‘行夏之時’,則文王殷人,亦得言天統之八月也。《彖》曰‘消不久’,則爲臨消成遯明矣。且此八月,猶十年、三歲、七日之類,當謂相去八月,不必定指秋八月。自臨至遯七月,至八月而成否,所謂‘有凶消不久’者,謂成否也。”案:姚氏謂《周易》首乾故言天統八月,注家據後周正建子,故以周言之,此義至精,其申荀氏、蜀才之説亦善。愚竊謂聖人知命,殷之必亡,代殷之必周,天下皆知之,文王豈不自知。但文無富天下之心,爲臣止敬,務欲爲殷祈天永命,故於是卦深著戒辭,懼殷之凶,而不喜周之吉。此即聞紂亂而竊歎,及祖伊告天命既訖,箕子痛商其淪喪之心也。正朔三而改,代夏者必建丑,代殷者必建子,紂若不悛,則天之歷數改矣。曰“有凶”者,暴其民甚則身弑國亡也。若有代殷之心,則當言伐暴救民,吉而非凶矣。
《彖》曰:臨,剛浸而長。
虞翻曰:“剛”,謂二也。兑爲水澤,自下浸上,故“浸而長”也。
釋曰 “浸”,漸也,如水澤浸物,以漸而溼,自下而上,由微至著,陽長陰消皆然。
説而順,剛中而應。大亨以正,天之道也。
虞翻曰:“説”,兑也。“順”,坤。“剛中”,謂二也。四陰皆應之,故曰“而應”。“大亨以正”,謂三動成乾天。【句。】得正爲泰,天地交通,故“亨以正,天之道也”。
釋曰 “説萬物者莫説乎澤”,以陽施陰,民情説而順之,二陽剛居中,而爲羣陰所應,故能大亨以居正。謂息三成泰,升五成既濟,是乃天之道也,故辭與乾同。《孝經》説以孝弟禮樂教民之義,曰“敬其父則子説,敬其兄則弟説,敬其君則臣説”,又説“非至德,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”,此“説而順”之義。惠氏曰:“三動,二升五成既濟,‘乾元用九,乃見天則’,故曰‘天之道’。天以中和育萬物,易以中和贊化育,天之道猶天之則。凡卦具四德者,皆以既濟言之。”
至于八月有凶,消不久也。
蜀才曰:此本坤卦。剛長而柔消,【朱誤“削”。】故“大亨利正”也。 案:臨,十二月卦也,自建丑之月至建申之月,凡歷八月則成否也。否則“天地不交,萬物不通”,是“至于八月有凶”,斯之謂也。
釋曰 臨消於遯也。蜀才以爲臨息成泰,不久又消成否。李意以鄭、虞説爲正。
《象》曰:澤上有地,臨。
荀爽曰:澤卑地高,高下相臨之象也。
釋曰 “臨”,大也,地廣大。“澤”,水之大者。澤上有地,地臨澤而容之,澤氣上滋而浸地,皆君子以大德臨民之象。
君子以教思无窮,容保民无疆。
虞翻曰:“君子”,謂二也。震爲言,兑口講習,“學以聚之,問以辯之”,坤爲“思”,剛浸長,故“以教思无窮”。“容”,寬也,二“寬以居之,仁以行之”,坤爲“容”、爲“民”,故“保民无疆”矣。
釋曰 “教思无窮”,如澤之周流无不徧也。“容保民无疆”,如地之載物无疆也。
初九:咸臨,貞吉。
虞翻曰:“咸”,感也。得正應四,故“貞吉”也。
釋曰 臨剛在柔下,以陽感陰,與咸同義,故曰“咸臨”。惠氏曰:“感,猶應也。卦惟初與四、二與五,二氣感應,故謂之‘咸’。初應四,故‘咸臨’,得位,故‘貞吉’。”案:“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”,以陽亨陰,感而臨之,浸長而大,故“咸臨”。乾元正初,故“貞吉”。感以正,既濟之本也。
《象》曰:咸臨貞吉,志行正也。
荀爽曰:陽始咸升,以剛臨柔,得其正位而居,是吉,故曰“志行正”。
釋曰 “咸升”,當爲“感升”。陽息而升始於初也,初本復初得正,以陽感陰,盛大之本。咸臨貞吉,以正應正,陰陽氣通,息二正三,行中升五,各正性命,皆由此行之,初之志也,與屯初“志行正”同義。
九二:咸臨,吉,无不利。
虞翻曰:得中多譽,兼有四陰,體復初元吉,故“无不利”。
釋曰 乾息至二,以陽臨陰,所感者大,宜升五爲大君,故“咸臨吉”而“无不利”。《象》曰“未順命”,聖人惟行中和、積教思以感天下,雖有君德成既濟,而無幸天命恃天命之心,故“无不利”。
《象》曰:咸臨吉无不利,未順命也。
荀爽曰:陽感至二,當升居五,羣陰相承,故“无不利”也。陽當居五,陰當順從,今尚在二,故曰“未順命也”。
釋曰 二雖爲羣陰所應,未敢遽順天命而臨天下,此一義,言乎其始也。二既升五成既濟,安不忘危,存不忘亡,未敢以爲天命方永而順處之,此又一義,言乎其終也。惟“未順命”,故能集大命,祈天永命,與萃之“順天命”、大有之“順天休命”非有二義。
六三:甘臨,无攸利。既憂之,无咎。《象》曰:甘臨,位不當也。既憂之,咎不長也。
虞翻曰:兑爲口,坤爲土,“土爰稼穡作甘”,兑口銜坤,故曰“甘臨”。失位乘陽,故“无攸利”。言三失位无應,故“憂之”。動而成泰,故“咎不【此下朱、盧衍“可”字。】長也”。
釋曰 “甘”,説也。三體兑説,德不中正而乘二陽,是據勢位之盛而自喜,耽於勢而怠於德,故“无攸利”。鄭君謂“人之情盛則奢淫,奢淫則亡,故戒以凶”,即“甘臨无攸利”之義。《象》曰“甘臨,位不當也”,三當息泰,以體兑陰失位,故著此戒。“既憂之,无咎”,坤稱“憂”,又三息後,二變體坎爲加憂,故有憂象。三甘臨失德,无以感人,莫之應,下有伏陽可貞,故能憂。既憂之,則知天命之不假易,盛不可保,凶即隨之,乾惕无已,動而息泰,故“无咎”。《象》曰“既憂之,咎不長也”,與“復自道,何其咎”同義。張氏以“甘臨”爲徒以甘辭口説臨人,而不以至誠相感,故“无攸利”,亦通。虞注“故无攸利”以上,經下注,“言三失位”以下,《象傳》注,李删合引之。
六四:至臨,无咎。
虞翻曰:“至”,下也。謂下至初應,當位有實,故“无咎”。
釋曰 《説文》:“至,鳥飛下來也”,故“至”有“下”義。虞以“至臨”爲四應初。臨,謂初,初感而四應,初臨而四至,與謙四“无不利撝謙”,“謙謂三”同例,此陰從陽之義。四得位應陽,故《象》曰“當位實也”。張氏則謂臨坤三爻皆言二之德,“至臨”者,因四之當位應初以明二之下交。得人者昌,知臨之先也,感人者下之,德之至也,此陽感陰之義。“至臨”,謂極盡感道以臨之,亦通。據虞注,則其本《象傳》作“當位實”。
《象》曰:至臨无咎,位當也。【朱作“當位實也”。】
荀爽曰:四與二同功,欲升二至五,己得承順之,故曰“至臨”也。陽雖未乘,【當爲“承”。】處位居正,故得“无咎”,是“位當也”。【朱作“是當位實也”。】
補 “位當”,一作“當位實”。【《釋文》。】
釋曰 以六居四位當,故“至臨无咎”。荀意謂二當至五臨天下,四當承之,居正以俟二至,故“无咎”,亦陰從陽之義。四下應初,上承五,虞、荀義相兼乃具。“位當”與上傳“當”“長”韻,朱氏睦㮮本此傳及荀注皆作“當位實”,音雖不協,義無異也。
六五:知臨,【《釋文》:知,音智,又如字。】大君之宜,吉。《象》曰:大君之宜,行中之謂也。
荀爽曰:五者,帝位。“大君”,謂二也。宜升上居五位吉,故曰“知臨,大君之宜”也。二者處中,行升居五,五亦處中,故曰【盧無“曰”字。】“行中之謂也”。
補 《乾鑿度》孔子曰:“大君”者,君人之盛者也,《易》曰“知臨,大君之宜,吉”。“臨”者,大也。陽氣在内,中和之盛,應于盛位,浸大之化,行于萬民,故言宜處王位施大化爲大君矣,臣民欲被化之詞也。又曰:大君者,與上【“與”或當爲“興”,鄭注同。】行異也。鄭氏注曰:臨之九二有中和美異之行,應于五位,故百姓欲其與上爲大君。【惠曰:“皆言二升五之義。”】
釋曰 惠氏曰:“知,讀爲‘智’,坤爲‘知’。《中庸》曰‘唯天下至聖,爲能聰明睿知,足以有臨’,以乾通坤,故曰‘知臨’”。案:四言“至”,五言“知”,上言“敦”,皆以坤象言乾德,明以乾通坤,陰皆從陽,乾德兼坤也。萬善之本皆出乾元,坤及六子之德,皆乾德之分著耳。知屬乾,知覺本乎天,智屬坤,化生成乎地,乾坤一德也。聰明睿知足以臨天下,故“大君之宜”。言二有中德,宜升五爲大君,施大化,成既濟之功,故“吉”,此臨之所以爲大也。《象》曰“大君之宜”,行中之謂,即乾九二《文言》“龍德正中”重言君德之義。有天德而後可居天位,故人君不可不學以成德。經言“知臨”,傳言“行中”,舜之大知,用其中於民,是其義也。
上六:敦臨,吉,无咎。
荀爽曰:上應於三,欲因三升二,過應於陽,敦厚之意,故曰“敦臨,吉,无咎”。
釋曰 荀以陰從陽言,上應在三,三陰失位,二非其應也。上欲三之正,與三合志升二居五,是過應於陽,厚之至也,故“敦臨”。成既濟,故“吉无咎”。張氏以陽亨陰言,則“敦臨”謂敦厚容保慎終如始以臨之,知臨之守也。言“吉”又言“无咎”,“八月有凶”庶乎免矣。
《象》曰:敦臨之吉,志在内也。
《九家易》曰:志在升【朱誤“外”。】二也。陰以陽爲主,故“志在内”也。
釋曰 二在内,上過應而欲升之。若以“敦臨”據二言,則務厚其德以容保民,無過盛窮大之失,是“志在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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