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三十六、論印取運

秘本子平真詮卷三

三十六、論印取運


印格取運,即以印格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

其印綬用官者,官露印重,財運反吉,傷食之方,亦爲最利。

若用官而兼帶傷食,運喜官旺印綬之方,傷食爲害,逢煞不忌矣。

印綬而用傷食,財運反吉,傷食亦利,若行官運,反見其災,煞運則反能爲福矣。

印用七煞,運喜傷食,身旺之方,亦爲美地,一見財鄉,其凶立至。

若用煞而兼帶傷食,運喜身旺印綬之方【校:自「傷食爲害」至「印綬之方」共七十九字,原缺,據中州本補】,傷食亦美,逢官遇財,皆不吉也。

印綬遇財,運喜劫地,官印亦亨,財鄉則忌。

印格而官煞競透,運喜食神傷官,印旺身旺,行之亦利。若再透官煞,行財運,立見其災矣。

印用食傷,印輕者,亦不利見財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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